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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kxczj/2025-0058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本项目是一项惠及河口瑶族自治县群众的民生工程,是全县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本项目林权所有者得到实惠,管护人员得到了合理的报酬,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遏制了毁林开荒和乱占林地的行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社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32709亩,公益林管护带动就业人数70人,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5.1391万元。

2.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经费:完成5279.5亩退耕还林补助,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措施,巩固已有退耕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确保退耕农户利益,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6万元。

3.2022年州级森林防火经费:科学管理,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真正使省级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对省级公益林实施合理补偿,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达补偿对象手中,不断增强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对林区森林林区毁林开垦的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形成全民护林的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保证省级公益林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高于4‰,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满足保障国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4.6766万元。

4.林长制专项资金: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全域护绿、增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制更加完备。全县森林覆盖率、蓄积量、湿地保护率及林草产业总产值得到提高,稳定控制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完成公示牌的设立、林长制业务培训、护林员专项培训,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7.949万元。

5.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县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2023年实现地方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全省平均不低于1支/县,按年度计划及时购置防火物资,确保进入下轮防火期前完成采购入库;全面提升我县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2.821013万元。

6.2021年度中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补助资金:为进一步做好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动风险普查宣传培训、区划评估、成果运用等后期任务,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300万元。

7.2022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全县生态林、公益林、国有林得到有效管护,森林火灾受害率明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明显下降,无破坏森林资源的重特大森林案件发生,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确保生态安全。全县选聘生态护林员164人,带动贫困人口从事林业劳务服务或技术服务实现脱贫目标。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9.76万元,用于公示牌的设立、林长制业务培训、护林员专项培训、州级林长制工作经费等支出。

8.2022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通过森林管护,确保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任务不低于下达任务数,妥善安置工程区国有职工,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管护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5%,加强森林管护,使得工程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工程区内林分质量提高,生态状况由逐步好转向明显改善转变,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5.654万元。

9.2022年省级生态护林员第二批补助资金:通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全县生态林、公益林、国有林得到有效管护,森林火灾受害率明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明显下降,无破坏森林资源的重特大森林案件发生,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确保生态安全。通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全县选聘生态护林员164人。全县生态护林员通过政府购买护林劳务服务实现脱贫,带动贫困人口从事林业劳务服务或技术服务实现脱贫目标,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78.88万元。

10.乡村振兴驻村生活补助—绩效工作经费:严格落实待遇保障,按照每年0.5万元标准,为本单位选派的每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安排工作经费。严格落实每人每天50元(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5.4万元。

11.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要,督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3人切实做好“建强村党组织、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5项职责任务,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5万元。

12.林业和草原监测与保护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加强对全县75775.2422公顷森林的保护,开展森林核查与监测、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加大对全县58.0675万亩公益林、52901.921公顷天然林停伐区的管护工作;对全县1455.13公顷湿地进行保护与监测,对全县10269.13公顷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与监测,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32.6万元。

13.林业和草原监督管护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持续抓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天然林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不断保护林草资源。统筹做好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的测算、使用和监督管理,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公益性项目建设。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24.5万元。

14.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到早部署、严要求、抓落实,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大合力,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任务,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3.49万元。

15.森林火灾保险经费: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中央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6.76312万元。

16.2023年边境小康村建设维护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积极帮助挂包村提供项目要素保障,协调解决好有关困难问题,带领党员和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推动我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提质创新。实现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目标:经济发展现代化、社会事业现代化、基础设施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边境防控现代化、思想观念现代化6个现代化,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2万元。

17.结算2021年度和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3.98万元。

18.提前下达2023年州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增加造林面积,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加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强化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木良种培育、草种繁育、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开展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监测等,完成上级下达的林草湿综合监测数量38个,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8万元。

19.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预算资金:为了更好地做好“三农”工作,让农户面对农业生产风险时得到一定的物化补偿从而再生产,切实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按照中央的相关农业保险政策要求,实行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设立农业保险补贴经费,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8万元。

20.盘胜辉同志病故后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经费:盘胜辉同志病故后计发丧葬补助费1500元,一次性抚恤金75600元,总计77100元,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8万元。

21.2022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通过森林管护,确保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任务不低于下达任务数,妥善安置工程区国有职工,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森林管护,使得工程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0.443851万元。

22.2022年第二批森林植被回复费项目资金: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及造林项目落实上图工作,保障绿美云南建设技术支撑服务,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平台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助力绿美云南建设取得成效,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5万元。

23.2022年第四批中央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进一步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措施,巩固新一轮已有退耕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确保退耕农户利益,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338万元。

24.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预算资金: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9.37万元。

25.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进一步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措施,巩固新一轮已有退耕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确保退耕农户利益,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376万元。

26.森林火灾保险资金: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中央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25.4234万元。

27.植被恢复经费:通过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实施,加大造林绿化进程,进一步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使有害生物成灾面积降低,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促使我县森林植被得以进一步修复,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40万元。

28.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完成5000亩低效林改造,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不断优化树种结构、完善生态功能,实现生物多样性有效提升、综合效益明显提高;逐步形成林业良性发展机制、林地有效保护机制、生态长效建设机制,实现资源增长、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50万元。

29.森林抚育项目资金:完成2016年森林抚育面积,2017年森林抚育面积,提高生态功能等级,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森林健康发展,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381.73万元。

30.退耕还林项目资金:完成5279.5亩退耕还林补助,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措施,巩固已有退耕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确保退耕农户利益,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65.99375万元。

31.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全县6.8377万亩天然商品林得到有效管护,森林火灾损失率明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明显下降,无破坏森林资源的重特大森林案件发生,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确保生态安全,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1.61万元。

32.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开展全县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具体工作措施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储备;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年度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5%;年度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7万元。

33.下达2023年州级安排林长制专项补助资金:全县林长体系顺畅运转、发挥实效,全域护绿、增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制更加完备。全县森林覆盖率、蓄积量、湿地保护率及林草产业总产值得到提高,稳定控制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0万元。

34.下达2023年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通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全县生态林、公益林、国有林得到有效管护,森林火灾受害率明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明显下降,无破坏森林资源的重特大森林案件发生,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确保生态安全。全县选聘生态护林员不低于1万人,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时保护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资源,加强生态护林员精细化管理,夯实推行林长制和乡村振兴的基础,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64万元。

35.调整并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还草、非国有林保护补偿支出方向)直达资金:落实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项目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4.1万亩,政策到期退耕还林地抚育面积0.594万亩,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808.64万元。

36.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增加造林面积,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加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强化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木良种培育、草种繁育、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开展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监测等,完成上级下达的林草湿综合监测数量38个,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4万元。

37.河口瑶族自治县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园区项目资金:实施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园区项目,对促进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带动产业集聚协调融合发展,事关乡村振兴的全局,推进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438.47万元。

38.抵边联防所所长生活补助—绩效工作经费:持续加强边境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机关党员干部下沉边境一线,落实好强边固防任务要求,保障好人民群众现实需要。完成派驻安排人数1人,完成生活补助发放0.545元,落实好强边固防任务要求,保障好人民群众现实需要,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0.545万元。

39.水电改造项目经费—绩效工作经费:利用新技术改造水电设施,提高设施的运营效率,从而满足河口瑶族自治县林草局及小区住宿楼20户住户用水电需求。优化既有设施,并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了保证本工程安装的质量达到全面合格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在施工中不断强化全体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完成县林草局办公楼及住宿楼20余户住户水电线路改造,水电安装改造,保证单位及住户用水电需求,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7.15万元。

40.信创办公设备替换项目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根据上级部署,推进国产计算机替换工作,对部分办公设备进行替换,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营造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局网络安全管理水平,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对单位13台办公设备进行替换,设备购置验收合格率大于95%,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10.69万元。

41.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全面保护天然林,天然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提高质量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向进一步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向进一步和谐发展转变。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提高森林质量相关任务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资金使用规范,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220万元。

42.2023年省对下森林植被恢复费(第二批)项目资金: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完成项目内容合格通过率不低于95%;切实做好国土绿化任务。绿美云南建设,全面修复和提升生态防护功能,丰富生物多样性,调整区域林草结构,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4万元。

43.2023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任务完成率大于等于100%,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管护任务完成率等于100%,兑付标准准确率等于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小于等于4‰,森林火灾受害率小于等于0.9‰,带动项目受益林农增收大于等于800元/人,林权权益人满意度有效提升,2023年批复项目资金20.0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按照相关要求,在年初申报预算时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草局2023年预算批复项目大部分为工作经费类项目,部门制定了《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收支业务控制制度》《河口瑶族自治县林草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绩效管理制度》等制度,部门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各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使用,确保各项经费使用安全有效。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自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对象按照预算级次,分为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年初财政批复的与我局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我局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形成我局自评报告,报送州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备案。并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2)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3)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4)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河口瑶族自治县部门绩效工作经费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4)《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

(5)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6)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各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预算执行率:考核部门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社会科学工作的保障效果,以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4.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3)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6)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5.评价标准

单位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3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得“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及时组建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由主要领导负责部门及项目绩效自评总体安排部署,由财务室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按照《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要求,及时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相关文件和业务数据;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实施这43个林业专项补助资金,从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数据分析来看,各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规定,林业补助资金发放规范,林业资金档案材料齐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经自评,项目资金综合评分均为96.09分,绩效评价结论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43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均得到有效实现,各项绩效目标均按计划完成,具体详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3年实施的43个项目均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编制预算时由资金科室提出资金需求,并将项目纳入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库,部门统一编制预算,经批复后下达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项目立项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部门集体决策。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和范围、资金支出方向等进行设定,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高度相关性,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总体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科学,资金分配合理。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按照本部门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绩效管理制度》《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制度对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绿色总量不断扩大,“增绿”氛围愈加浓厚。全县共计6.56万人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植树32.82万株,人数尽责率109%,株数尽责率131%。成功创建20个省级森林乡村,村庄绿化率达54%,计划2024年全县27个行政村全部创建成功。截至目前,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森林乡村创建。

2.资源保护持续强化,“护绿”行动强劲有力。完成2022年国家下发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督查2期434个,区划细斑677个,面积430.9198公顷,完成查处涉及违法细斑141个,并将相关佐证录入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605份,采伐蓄积量59100.93立方米,出材量31639.6940立方米,采伐面积780.4196公顷。组织完成《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整合优化后,现有自然保护地2个,总面积31729.15公顷。完成10个物种的居群分布和数量调查,救助野生动物610只(条);完成《河口瑶族自治县“十四五”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建设方案》编制,在大围山坝洒曼路河打造一个占地360亩河口极小种群植物园(二期)工程,收纳国家重点保护、极小种群、珍稀濒危植物物种近40余种、3000余株,有效地保护了河口瑶族自治县丰富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及其他重要的珍稀濒危植物资源。大力抓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共划定公益林保护责任片区218块、天然商品林停伐区责任区62个,落实管护人员317人,实现了“片片森林有人管,管护责任有人担”的管护格局,完成全县第一期南溪镇和河口镇588颗界桩和曼路河水源保护区一块大型宣传碑制作安装项目验收工作。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22万亩、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0.6万亩,防治率100%,无重度发生,未发现松材线虫和拟松材线虫危害;2023年现场检疫和产地检疫调运木材共11.06万立方米,调运检疫苗木0.6456万株、复检调入木材、苗木及花卉8批次,共计发放调运植物检疫证书3692份。森林防火工作防控有力,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签订《林区居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承诺书》,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责任100%全覆盖,处理森林火情31次,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3.林业改革持续深化,“活绿”机制不断创新。全县共发布林长令1次、防火令1次,各级林长共开展巡林1733次,督促指导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恢复145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727块,指导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25次,认领年度巡林推动重点任务清单事项14项,完成2022年州对县林长制考核存在的3项问题整改。

4.抓好林地要素保障,“供绿”精准服务到位。受理审核上报使用林地报件9件,涉及林地面积185.03公顷,其中:临时占用项目2件,涉及林地面积14.38公顷,永久占用项目7件,涉及林地面积170.65公顷,共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155.6万元。办理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3件,面积4.21公顷。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较上年明显增长。通过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林农收入持续提高,林业增收潜力不断显现;加快服务业与农林业的有机融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了兴林与富民的有机统一。圆满完成了年初各项任务,广大市民植树造林,爱绿护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形成良好的自然氛围,

2.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分析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高。河口瑶族自治县林地总面积89942.7643公顷,有林地面积79920.0542公顷,森林蓄积量,天然林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明显增强。通过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使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推动全县绿色协调跨越发展。通过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使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通过退化生态系统的重建与已有森林生态系统的合理经营,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拓展林业生态发展空间,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在不同层次上所发挥的环境服务功能的持续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各项目工作高度重视,各部门各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在工作方案讨论制定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多次召集班子成员及科室工作人员开会协调,并深入各乡镇开展调研工作,确保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为工作顺利完成起到决定性作用。

2.通过聘请兼职护林员管护方式,让一部分村民就近参与管护工作,有效解决了以往生态公益林管护难、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形成群护群治的态势。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县林地面积较大,在工作开展时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金仍然不足。

2.措施及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认识。

(2)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提高补偿标准。

(3) 建立完善的中央财政林业资金补助制度,加强补偿资金的管理。

七、有关建议

1.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绩效目标应当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发展和部门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密切相关,应当具体细化量化。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的良好氛围,完成州林草局下达的宣传任务。

3.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适当扩大财政支出规模,面对收支矛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盘活力度,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可持续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