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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kxczj/2025-0058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河口瑶族自治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8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9)配合森林公安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林区和草原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保护、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河口瑶族自治县林长制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工作站;

2.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

3.河口瑶族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4.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火情监测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7.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双中心;

8.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9.河口瑶族自治县林长制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要求,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切实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推动建立林草保护修复制度,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全力推动河口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全面推进国土绿化、通道面山绿化。坚持重点区域治理与全面提升整体绿化水平相结合,突出对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区、石漠化区域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充分发挥退耕还林、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等林业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2)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一是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护林、爱林意识,让广大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有深入了解,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林业专项整治行动,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断续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林业案件查处率,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三是加强林地资源管理,以非法占用专项治理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毁林取土、开荒、非法采矿、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等非法占用林地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五是加强对湿地、自然保护地的监督和管理;六是积极完成省级下达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督查、全覆盖即时监测、图斑监测等5项工作。

(3)持续做好重点项目林地要素保障工作。做好重点项目先行使用林地备案,根据县政府重点项目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并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尽快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依法高效保障重点项目林地要素供给。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全力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工作,以林长制为抓手,切实提升绿色颜值,推进林草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屏障;加强对全县75775.2422公顷森林的保护,开展森林核查与监测、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加大对全县58.0675万亩公益林、52901.921公顷天然林停伐区的管护工作;对全县1455.13公顷湿地进行保护与监测;对全县10269.13公顷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与监测,稳步推进国家安全、保密、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等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单位在申报2023年部门预算时,依据部门所要实现的总体绩效目标,结合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从中总结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确定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按要求提交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62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草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35分)

数量指标

公益林面积

=58.0675万亩

天然林面积

=52901.921公顷

湿地面积

=1455.13公顷

自然保护地面积

=10269.13公顷

供养扑火机具用燃油及维护

>=15台/套

供养消防专用车辆燃油及维护

>=8辆

供养扑火队队员

>=25人

清理维护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长度

>=50公里

清理维护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次数

>=2次

生态管护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

>=164人

驻村人数

>=3人

驻守点

>=1个

挂钩包保村(居)民小组

>=7个

宣传资料制作

>=2次

出差人次数

>=1000人次

水电费、电话及网络费

>=12月

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购置

>=15批次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569.79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2亿元

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4146万元

质量指标

减少受害面积

>=84000平方米

降低受害率

>=0.001%

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火率

>=95%

年森林火灾查处率

>=98%

卫星热点2小时内核查反馈率

>=95%

火情上报率

>=100%

驻村补助发放到位率

>=90%

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提质创新

有效进展

在养禁食野生动物补偿率

>=95%

时效指标

防灭火时间

=1年

项目实施期限

=1年

驻村补助发放及时率

>=95%

森林资源保护期限

=1年

监测与保护期限

=1年

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

>=65%

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

>=95%

成本指标

水电费、电话及网络费

<=156000元

办公用品、耗材费

<=62400元

差旅费

<=300000元

公务接待费

<=5000元

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54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600元

宣传制作费

<=15000元

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

<=15000元

边境小康村建设维护工作经费

<=20000元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森林防火扑救能力

提高

保护物种多样

保护

保护环境,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带动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完善

推动全县退耕还林工作顺利开展

推动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

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

提高

全县生态林、公益林、国有林得到有效管护

有效管护

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确保生态安全

确保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

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持续提升

持续推进健康云南建设

推进

森林保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提高

带动贫困人口从事林业劳务服务或技术服务实现脱贫目标

带动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85%

工作人员满意度

>=85%

驻村人员满意度

>=85%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着力抓组织建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组、经费管理组、监督检查组。对专项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并做好经费台账。项目开展期间认真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进行检查审核及验收,严把质量关。

2.资金安排程序。资金安排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做到规范有序,层层落实。

3.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经费收支、审批报销、票据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由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从事财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河财〔2023〕71号)文件,批复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34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3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1.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70.2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313.96万元,主要包括2022年省级生态护林员第二批补助资金78.88万元、林长制专项资金7.95万元、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经费16万元、森林火灾保险经费6.76万元、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82万元、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51.39万元、2022年州级森林防火经费4.68万元、2022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9.76万元、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经费15万元、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4.57万元、2021年度中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补助资金1万元、乡村振兴驻村生活补助5.4万元、林业和草原监督管护工作经费24.5万元、2023年边境小康村建设维护工作经费2万元、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1.5万元、林业和草原监测与保护工作经费32.6万元、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3.49万元、2022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5.65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部门总收入为4241.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285.82万元,2023年本年收入3955.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1.61元,其他收入3.60万元)。

2023年部门总支出396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3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1022.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78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903.58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我单位2023年总收入为4241.03万元,2023年总支出3969.9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1.09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率为93.61%。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规划不足。在规划阶段对部分因素考虑不充分,导致后期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如资源瓶颈、流程不畅、重复工作等问题,从而直接影响项目的绩效,给实现绩效目标带来难度。

2.缺乏有效的绩效指标。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估指标,难以全面把握项目的运作情况,导致项目管理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从而影响了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

3.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建设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拨款,部分项目已经完成,但项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导致原定目标无法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信息公开及时,部门履职效果较好。但部门预算精准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提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06分,自评结果等次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分值3分):我单位申报部门预算时,制定了完整的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自评得分3分。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分值3分):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自评得分3分。

3.预算编制科学性(分值3分):2023年度预算编制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支出需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自评得分3分。

4.基本支出保障(分值3分):我单位2023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支出1066.36万元,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人员工资,不存在用项目弥补基本支出的情况,自评得分3分。

5.重点支出保障率(分值3分):我单位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903.58万元,全部属于重点项目资金,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自评得分3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预算管理(分值12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5分):收入合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合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自评得分5分。

(2)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2分):责任主体得到落实。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制度健全完善。本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方面的制度,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制定的制度根据上级政策变化和本单位自身需要及时进行更新,自评得分2分。

(3)绩效自评(3分):一是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及部门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78个;二是建立了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并按自评工作程序开展自评工作,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自评报告;三是按财政文件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报送内容符合要求,自评得分3分。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值2分):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按规定模板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自评得分2分。

2.资产管理(分值8分)

(1)资产管理安全性(分值5分):本单位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资产账务管理符合相关规定,账实相符,自评得分5分。

(2)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3分):本单位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且得到有效执行,自评得分3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职责履行1个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3.06分,得分率94.46%。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草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跑出重点项目建设林地要素支撑“加速度”。2023年成功创建20个省级森林乡村,村庄绿化率达54%;完成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督查2期434个,区划细斑677个,面积430.9198公顷,完成查处涉及违法细斑141个;立案查处林草行政案件108起,移交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案件5起,依法依规处罚金额38.14万元。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加强林地上林木采伐管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605份,采伐蓄积量59100.93立方米,出材量31639.6940立方米,采伐面积780.4196公顷;全县应完成线路踏查里程353.15km,目前线路踏查里程达929.83km,踏查完成率263.17%,覆盖面积达1859.66万平方米;应完成样地调查30块,目前完成样地调查735块,样地完成率2450%;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22万亩、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0.6万亩,防治率100%,无重度发生,未发现松材线虫和拟松材线虫危害;2023年现场检疫和产地检疫调运木材共11.06万立方米,调运检疫苗木0.6456万株、复检调入木材、苗木及花卉8批次,共计发放调运植物检疫证书3692份;实现全县林草资源三级林长责任区域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布林长令1次、防火令1次,各级林长共开展巡林1733次,督促指导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恢复145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727块,指导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25次,认领年度巡林推动重点任务清单事项14项,完成2022年州对县林长制考核存在的3项问题整改;受理审核上报使用林地报件9件,涉及林地面积185.03公顷,其中:临时占用项目2件,涉及林地面积14.38公顷,永久占用项目7件,涉及林地面积170.65公顷,共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155.6万元。办理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3件,面积4.21公顷;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0次、组织生活会1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领导班子上讲堂3次、党课开讲啦3次、主题教育集中学习3次;组织观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共2期,积极组织27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及相关党员活动,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高了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自评得分33.06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5个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

1.经济效益(分值4分):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较上年明显增长。通过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林农收入持续提高,林业增收潜力不断显现;加快服务业与农林业的有机融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了兴林与富民的有机统一,自评得分4分。

2.社会效益(分值7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三大领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圆满完成了年初各项任务,广大市民植树造林,爱绿护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形成良好的自然氛围,自评得分7分。

3.生态效益(分值8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高。通过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使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推动全县绿色协调跨越发展。通过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使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自评得分8分。

4.可持续影响(分值7分):通过退化生态系统的重建与已有森林生态系统的合理经营,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拓展林业生态发展空间,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在不同层次上所发挥的环境服务功能的持续性,自评得分7分。

6.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4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年初目标任务,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85%,社会公众满意度为85%,自评得分4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绩效评价范围未能实现全覆盖。绩效评价范围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要挖掘,仍然存在一些项目未纳入绩效评价管理,未覆盖所有项目,导致未纳入绩效评价管理的项目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充分、低质低效的情况。

2.指标权重设计及分值安排不合理。绩效评价体系中许多项目都存在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设置的目标值与资金量不匹配,没有经过专业的手段或者方法来设定,确定过程主要依赖主观经验,没有科学依据支撑,指标间不具有可比性,导致可应用性差。

3.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足。绩效评估工作开展得十分迅速,但是针对评价结果却运用较少,花费较大人力、物力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仅把结果流于表面,没有建立责任落实机制,重评价、轻结果运用,绩效评价仅为事后监督的一种形式,没有把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较难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链条监督机制。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在预算申报阶段。项目前期需要进行充分的论证调查,突出绩效的重要作用,从项目实际安排出发,保障绩效目标的设立与资金安排匹配,设立的指标可量化、可执行。

2.在预算执行阶段。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如果遇到客观存在的原因无法保障绩效目标的完成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保障年底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3.在年终。及时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运用多种评价手段,保证评价结果公正客观。对绩效评价结果要高度重视,把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的预算管理中,实现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部门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精心谋划、精准施策,依法治林,以林长制为抓手,在“强基础、调结构、创特色、增后劲、促转型、求发展”上狠抓落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凝心聚力厚植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最美底色,较好地完成了林草工作的各项任务。

2.预算编制方面。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纳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来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3.财务管理方面。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制度及财经法规,对本单位所有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完善报账程序,对不符合报账要求的单子一律不给予报销。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4.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二)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其他




单位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