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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kxczj/2025-0057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精神,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专班,对2023年度单位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内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以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共河口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强化服务工作职责,加强应急、调研、督查、协调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强化文秘工作职责,提升起草河口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文稿的质量;强化决策工作职责,调查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准确把握形势的发展变化,确保决策符合发展实际,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实施项目共17个,已下达指标金额为495.1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92.22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项目1:县政府办运转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的日常开支。

项目2:复印机租用费及档案扫描费—绩效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租复印机的费用及档案材料的电子扫描存档的费用。

项目3: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按时发放,保证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项目4:政府法律顾问经费

主要用于聘用政府法律顾问费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

项目5:2023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

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春节对河口县四乡两镇及海关的慰问经费。

项目6:2022年缉私经费

主要用于县政府及政府办打击走私相关日常经费开支,保障打私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7: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支持各单位及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经费,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项目8:2023年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日常开支。

项目9:2023年缉私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县政府及政府办打击走私相关日常经费开支,保障打私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10:2023年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

主要用于州级对县政府办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

项目11: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保障县政府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及差旅费用的开支。

项目12:口岸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口岸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进驻河口县开展工作日常开支及河口县政府办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

项目13:涉私货物及车辆存储经费

主要用于涉私货物及车辆保管费用的开支。

项目14: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支持各单位及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经费,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项目15:白晓磊切块—政府办工会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补助县政府办工会的工作经费。

项目16:熊万和切块—政府办工会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补助县政府办工会的工作经费。

项目17:朱宏切块—政府办工会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补助县政府办工会的工作经费。

2. 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1:县政府办运转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工作经费。保障2023年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工作落实,充分落实县政府办工作职责。指标值为644000元,实际完成657900元,其中从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工作经费调入指标13900元。

项目2:复印机租用费及档案扫描费—绩效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租复印机的费用及档案材料的电子扫描存档的费用。保障2023年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工作落实,充分落实县政府办工作职责。指标值为173000元,实际完成173000元。

项目3: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保障生活补助按时发放,保证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指标值为54000元,实际完成40100元,调指标13900元到县政府办运转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项目4:政府法律顾问经费

主要用于聘用政府法律顾问费用。为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有关规定,聘任2021-2022年度政府法律顾问,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的河口篇章提供法治保障。指标值为150000元,实际完成150000元。

项目5:2023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

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春节对河口县四乡两镇及海关的慰问经费。以保证关心爱护基层单位送温暖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指标值为120000元,实际完成70000元,根据实际情况,有50000元未申请拨付,因河口县各农场拆并乡镇,不用在慰问。

项目6:2022年缉私经费

主要用于县政府及政府办打击走私相关日常经费开支,保障河口县打私有序开展工作。指标值为500000元,实际完成500000元。

项目7: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支持各单位及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经费,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要。指标值为85000元,实际完成85000元。

项目8:2023年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县政府、县政府办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指标值为550000元,实际完成380471.94元,剩余169528.06元未使用。

项目9:2023年缉私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县政府及政府办打击走私相关日常经费开支,以保障河口县打私工作有序进行。指标值为990000元,实际完成177190.67元,剩余812809.33元,因工作正在开展中。

项目10:2023年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

主要用于州级对县政府办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指标值为10000元,实际完成10000元。

项目11: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县政府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及差旅费用开支。保障县政府办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指标值为100000元,实际完成53543.5元,剩余46456.5元未使用。

项目12:口岸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口岸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进驻河口县开展工作的日常开支及河口县政府办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指标值为500000元,实际完成500000元。

项目13:涉私货物及车辆存储经费

主要用于涉私货物及车辆保管费用的开支。指标值为1000000元,实际完成1000000元。

项目14: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支持各单位及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经费,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指标值为100000元,实际完成100000元。

项目15:白晓磊切块—政府办工会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补助县政府办工会的工作经费。保障河口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委员会正常运转、丰富工会会员的工会活动,让工会会员在工作中有幸福感。指标值为10000元,实际完成10000元。

项目16:熊万和切块—政府办工会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补助县政府办工会的工作经费。保障河口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委员会正常运转、丰富工会会员的工会活动,让工会会员在工作中有幸福感。指标值为5000元,实际完成5000元。

项目17:朱宏切块—政府办工会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补助县政府办工会的工作经费。保障河口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委员会正常运转、丰富工会会员的工会活动,让工会会员在工作中有幸福感。指标值为10000元,实际完成10000元。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资金实际到位49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392.2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79.22%,具体详见附件2。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党组会议研究决策决定。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年终开展项目监控自评,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标。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通过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的对象及范围。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实施的项目共17个,纳入2023年绩效自评项目共17个,实际支付项目资金392.22万元,绩效评价的范围占总项目的100%。具体情况见附件2.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河财2023-198号);

(2)《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

(3)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5.绩效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6.绩效评价抽样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实施项目共17个,抽样项目17个,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在2023年初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

2.组织实施。

按工作要求,财务室作为资金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根据《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要求,及时收集资料并确定评价对象。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3.分析评价。

我单位按照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指标体系、单位收集的资料以及实地调查的情况,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实施的项目大部分指标已完成,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经自评,各项目平均得分97.64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2。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各项工作均已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2)立项程序规范性:根据《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河财〔2023〕39号)资料,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有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审批方面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

2.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科室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主要反映县政府办公室完成的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到2023年底,主要预算项目指标均已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县政府办运转经费—绩效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2023年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工作落实,充分落实了县政府办工作职责。

2、复印机租用费及档案扫描费—绩效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县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我单位严格落实了下派的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

保障了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按时发放,保证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4、政府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促进了依法办事。

5、2023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春节对基层单位送温暖关心、关怀。

6、2022年缉私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打私工作顺利开展。

7、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巩固了脱贫攻坚工作和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开展。

8、2023年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保障了工作正常开展的日常开支。

9、2023年缉私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打私工作持续开展,有序进行。

10、2023年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州级对县政府办选调生租房补贴按时发放。

11、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县政府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及差旅费用开支。

12、口岸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工作经费,保障了州县联动高位启动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建设前期项目谋划申报,相关规划编制等工作。

13、涉私货物及车辆存储经费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按时支付涉私无主货物及车辆存储保管费。

14、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巩固了脱贫攻坚工作和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开展。

15、白晓磊切块—政府办工会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河口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委员会正常运转。

16、熊万和切块—政府办工会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河口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委员会正常运转。

17、朱宏切块—政府办工会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河口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委员会正常运转。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绩效管理,目标完成到位。我单位的各项绩效目标实施范围大,覆盖面广,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措施,年末有总结,形成了一套完善工作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了各项目顺利、规范有序地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绩效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资金管理的新要求,先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预算业务制度、项目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等多项制度,包含财务、项目决策等内容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并且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项目集体决策,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和手续规范,确保项目经费执行到位规范使用,安全运行。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编制部门预算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准确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今后,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需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根据工作重心做出相应调整,切实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充分运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督促各项目执行部门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对绩效评价管理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体制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培训,树立干部职工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对项目实施的各科室对项目绩效的参与度,切实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