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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kxczj/2025-0057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0
  • 时效性
    有效

2023年度河口供销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社申报项目3个;项目预算收入8.8万元,预算支出4.68万元。下半年变更项目2个:1.河口供销合作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工作经费41060.00元;2.河口供销合作社乡村振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0000元。因驻村人员叶开庆同志工作单位调动,另驻村人员胡楠同志调回,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工作经费只需申请一人经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无需支付,更改为:1.河口供销合作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工作经费9540.00元;2.河口供销社办公室修缮工作经费绩效经费41520.00元。

一、2023年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社乡村振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参加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疫情防控包保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成立农村经济组织相关工作,收集整理上报乡政府,成立农村经济组织台账及做好疫情防控包保工作。整理脱贫攻坚村级档案,户档。

二、2023年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社加强我县社有企业深化改革,按照州委“13568”工作思路,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中心,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理顺社企关系,加快推进全州供销企业改革步伐,健全完善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2024—2025年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联社办公大楼建于2008年,地处位置比较偏僻,为了便于下步成立集团公司和招商引资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办公需要,改善我单位干部职工办公场地环境,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必要对红顺商住楼新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待装修完毕后搬至新办公楼进行办公。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此次评价的工作经费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工作经费0.95万元;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工作经费6.39万元;办公室修缮工作经费4.1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结合供销社实际项目进度、完成度,秉着客观的原则,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综合性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安排专人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表》进行填写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社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执行

10

9

90%

产出

50

48

96%

效益

30

28

93%

满意度

10

9

90%

合 计

100

94

94%

本次绩效自评目标明确、细化、量化;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河财外〔2023〕101号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2023年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社派驻乡村振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人,主要工作参加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疫情防控包保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成立农村经济组织相关工作,收集整理上报乡政府,成立农村经济组织台账及疫情防控包保工作台账。完成整理脱贫攻坚村级档案,户档。

河财外〔2023〕51号河口供销社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2023年供销社在经营服务网络的基础上,深化综合改革和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具体目标为: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1个,改造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2个,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组建村级供销社6个。

河财外〔2023〕159号河口供销社办公室修缮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未完成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关于河财外〔2023〕159号河口供销社办公室修缮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未完成情况如下:

2023年度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社有企业深化改革项目中,办公室修缮项目放在2024年进行开展工作;河口供销社2024年5月15日对于办公大楼修缮工作,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尽快寻找商谈一家能保证质量、价格适中的装修公司,对其进行装修。目前办公室修缮工作经费4.15元存放于下属基层社:河口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账户内。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1〕17号,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意见》)和《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2、《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3、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常务理事会2023年9月《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三届理事会第1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研究县供销社联合社新办公室装修工作》。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1〕17号,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意见》)和《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2、《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3、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常务理事会2023年9月《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三届理事会第1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研究县供销社联合社新办公室装修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乡村振兴驻村扶贫工作:完成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疫情防控包保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成立农村经济组织相关工作,收集整理上报乡政府,成立农村经济组织台账及疫情防控包保工作;完成整理脱贫攻坚村级档案,户档。做好乡村振兴驻村扶贫工作;深化社有企业目前2023年已成功组建村级供销社6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个;改造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2个;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整合管理服务,切实做好乡村振兴驻村扶贫工作;做好社有企业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中心,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理顺社企关系,加快推进全州供销企业改革步伐,健全完善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工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填报一二三级指标明细,明确支付的项目、金额、数量等内容,使成本指标和产出指标前后呼应,达到预计的效益指标值。
六、有关建议
加强单位财务培训学习,尤其在绩效经费管理方面多举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提高财务人员绩效经费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名称:(盖章)河口瑶族自治县供销社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