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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kxczj/2025-0057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20号)和《中共河口县委、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管理,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统筹规划全县电子政务发展,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审批制度改革,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职责,相关部门的电子政务管理、行政审批职责,以及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等整合,组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配合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现场检查、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符合性审查、协议签订、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鉴定等行政许可审批的前期工作;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咨询帮办等服务工作;受理政府采购(含药品采购)的申请,接受委托对非集中采购项目进行代理采购;负责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和产权转让、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交易,为社会提供产权转让、物品拍卖等交易场所和服务;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审核工作,受理供应商的询问,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或书面质疑,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负责政府发布集中采购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公告,收集、整理、分析、统计、编报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资料进行管理、保存;负责产权交易的受理申请、报名登记、审核工作以及产权交易信息的管理和公布,负责产权登记、结算交割、过户,产权证书、交易凭证的制作,股权的托管以及产权交易等工作;负责产权交易有关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统计、保密、归档工作,出具有效的产权转让文书,保证产权转让的规范性、合法性;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履行,负责组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负责建立县本级供应商信息库,对供应商准入资格进行审查;对评标综合专家库进行建设、使用和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办公自动化系统(OA)的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保障各级视频会议的召开。推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有效保证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保障部门正常业务的开展。

(三)预算资金

2023年度预算资金3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28.5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所需办公设备购置、设备维护维修、会议费、培训费、业务经费,政务服务管理局局机关的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维护,固定资产清理及正常运转经费。

1.办公设备购置费11.04万元

2.办公经费4万元

3.培训费0.19万元

4.差旅费1.90万元

5.接待费0.08万元

6.临聘人员工资7.54万元

7.委托业务费3.79万元

(四)项目组织及管理

1.主管部门及实施部门的职责情况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情况:

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实际在岗在编人员14人。主要职责:受理政府采购(含药品采购)的申请,接受委托对非集中采购项目进行代理采购;负责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和产权转让、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交易,为社会提供产权转让、物品拍卖等交易场所和服务;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审核工作,受理供应商的询问,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或书面质疑,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负责政府发布集中采购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公告,收集、整理、分析、统计、编报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资料进行管理、保存;负责产权交易的受理申请、报名登记、审核工作以及产权交易信息的管理和公布,负责产权登记、结算交割、过户,产权证书、交易凭证的制作,股权的托管以及产权交易等工作;负责产权交易有关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统计、保密、归档工作,出具有效的产权转让文书,保证产权转让的规范性、合法性;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履行,负责组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负责建立县本级供应商信息库,对供应商准入资格进行审查;对评标综合专家库进行建设、使用和管理。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职责情况: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实际在岗在编人员12人。主要职责:配合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现场检查、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符合性审查、协议签订、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鉴定等行政许可审批的前期工作;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咨询帮办等服务工作;做好河口县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职责情况: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2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实际在岗在编人员4人。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办公自动化系统(OA)的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保障各级视频会议的召开。

政务服务局机关职责情况:

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人员编制情况:核定行政编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实际在岗在编人员13名。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和完善河口县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河口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相关部门入驻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协助入驻部门抓好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负责河口县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负责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河口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工作;承担河口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河口县级机关电子政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河口县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负责河口县投资项目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河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业务管理制度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18号)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33号),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推进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3.资金管理制度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项目经费由财务统一管理,资金使用人员按经费开支范围需持相关报销凭证,收集整理完成后交财务审核。项目经费的报销需有正规发票作为原始单据,由经手人、科室长、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后,到财务报销。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经费支出明细,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二、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依法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为社会提供非政府行为交易的场所和服务;做好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现场检查、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符合性审查、协议签订、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鉴定等行政许可审批的前期工作;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咨询帮办等服务工作;做好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做好全县办公自动化系统(OA)的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保障各级视频会议的召开。确保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有力保障政务网络和政府网站信息安全,政务服务质量、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效推进,在区县融合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部门设置本项目绩效指标共41个,其中产出指标33个:数量指标17个,质量指标5个,时效指标3个,成本指标8个;效益指标4个,其中: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4个。绩效指标具体完成情况如表1。

表1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项目





50

71

电子化开评标数

50

59

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交易数

200

725

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交易金额

200

万元

1389

公共资源交易总金额

1

亿元

51

场地建设标准化率

97

%

100

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

500

1000

“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认证量

4.0

万人

4.13

“一部手机办事通”办件量

36

万件

39.32

企业投资项目立项

50

126

完成网络平台行政许可审批

50

202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

11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

6

维护维修次数

12

12

网络运维巡检

12

12

视频会议

150

228

视频会议维修

24

24

质量指标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结率

≥100

%

100

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

≥96

%

100

“最多跑一次”率

≥85

%

85

全程网办率

≥50

%

85

服务对象回访率

≥85

%

100

时效指标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计分析上报存档及时率

≥100

%

100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时限

≥7

7

网上审批办理率

≥82

%

91

成本指标

临聘人员工资

≥1.5

万元

7.54

电费

≥0.4

万元

0

接待费

≥0.5

万元

0.08

差旅费

≥2.5

万元

1.96

设备购置费

≥4.76

万元

11.04

培训费

≥1

万元

0.19

委托业务费

≥9.82

万元

3.79

办公经费

≥1.96

万元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97

%

97

操作便捷性

有效提升

是/否

有效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电子政务网络

持续稳定

是/否

持续稳定

政府网站无差错运行

长期保障

是/否

长期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满意度

97

%

97

好评率


95

%

95

主动评价率


30

%

30

差评整改完成率


100

%

100

三、绩效评估依据及内容

(一)绩效自评依据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河口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河财〔2020〕32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8.《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

9.《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33号)

10.《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11.《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工作职责》

12.与评估项目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绩效自评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实现州级预算立项评价前置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河口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河财〔2020〕3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33号)、《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工作职责》,我单位对政务工作业务经费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项目的效益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

一是项目决策情况。评估对象设立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中央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是否符合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是否与其他项目交叉重复。

二是项目过程情况。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实施内容是否按方案、进度实施,安排是否合理,程序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所需资源能否有效保障。

三是项目产出情况。评估对象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部门单位的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相匹配,是否与预算资金规模、项目内容相匹配,目标及指标设定是否合理、细化量化且具有前瞻性,预期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是否可实现等。

四是项目效益情况。评估对象预算编制是否有较好的投入产出比,费用测算、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体现资金统筹使用和优先保障重点支出等要求,是否采取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

四、绩效自评方式

(一)专家组人员构成

2024年5月,河口县政务管理局成立了2023年政务工作业务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由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马金祥任评估专家组组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姜守飞、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人员陈柳君构成专家组成员。

(二)绩效自评程序

为确保绩效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绩效评估工作遵守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实施了包括绩效评估准备、绩效评估实施、绩效评估总结三个阶段的工作。

1.绩效评估准备阶段

①确定评估对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绩效评估对象。

②明确评估任务。明确评估组织实施形式,确定评估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估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2.绩效评估实施阶段

①拟定工作方案。绩效评估工作组按要求拟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

②前期调研。绩效评估工作组到项目主管业务科室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前期调研,了解项目情况,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收集准备资料。

③组建专家组。绩效评估工作组依据项目内容遴选评估专家,组成专家组。

④资料审核。绩效评估专家组对项目部门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形成评估结论。

五、绩效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满分为25分,自评评估得分25分,得分率为100%,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政策相关性。该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18号)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33号),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推进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项目立项符合中央、省、州关于政务服务中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以及电子政务服务开展工作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职能的相关性。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规定,本项目的实施与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

三是需求相关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18号)、《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公管发〔2021〕2号)文件精神:明确远程异地联合监管“主次责任”。建立以项目所在地为主,评标客场为辅的协同监管机制。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主场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交易项目行政监督职责,按照《河口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实施办法》等相关改革文件,不断将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向纵深,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宣传推广网上办理、电话预约、帮办代办和免费邮寄资料等服务,所以该项目的实施有较强的迫切性,该项目对我县及区县融合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等主要工作发挥较大作用,项目开展需经费、设备、人员有力保障,并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技术性,项目实施不具有可替代性。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2.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情况分析满分为15分,自评评估得分14.34分,得分率为95.6%,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实施内容明确性。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依法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为社会提供非政府行为交易的场所和服务;做好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现场检查、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符合性审查、协议签订、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鉴定等行政许可审批的前期工作;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咨询帮办等服务工作;做好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做好全县办公自动化系统(OA)的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保障各级视频会议的召开。确保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有力保障政务网络和政府网站信息安全,政务服务质量、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效推进,在区县融合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项目实施内容具体、明确。

二是实施方案可行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18号)、《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公管发〔202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评估,项目实施具有完整、可行的技术线路。项目组织、实施进度安排合理,绩效评估工作依据中央省州出台的各项政策进行开展,由我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部门,项目的开展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制度,项目实施条件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过程控制有效性。该项目申报程序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编制要求,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及局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下一年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资金申请,先开展事前评估工作,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报财政资金科室审核。事前评估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预算环节,项目申报、审批等程序规范完整。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项目人员条件与项目有关并能够得以有效保障。

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分析满分为20分,自评评估得分19分,得分率为95%,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目标明确性。在设定绩效目标时,主要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发展规定等相关资料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细化、量化,与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一致;项目受益群体定位准确,具体受益对象为:所有需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人群,使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使用者或决策者。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与项目实施内容高度相关。

二是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匹配,绩效目标根据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设定。项目实施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设定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相匹配,各级政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各项工作尚处于不断更新完善中,存在不少问题,工作任务艰巨,具有前瞻性但挑战性不足。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规模匹配,绩效指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多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具有可考核性。

4.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效益完成性满分为25分,自评评估得分25分,得分率为100%,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投入合理性。项目投入成本是依据当年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签订合同及计划工作量测算的,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资金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无其他渠道来源资金,主要用来支付办公设备购置、临聘人员工资支出、培训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等相关工作,能体现资金统筹使用和优先保障重点支出。

二是成本控制测试有效性。制定了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及资金安排明细表,项目资金测算严格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办公设备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标准执行,项目经费使用由财务统一管理,有完善的支付程序,避免了不必要的支出。

(二)综合评估结论

经评估,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省、州相关政策;项目的实施情况良好,专项支出内容明确具体且按方案实施,项目实施产生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评估专家认定项目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绩效评估专家意见评分为98.67分。各部分权重和得分情况如表2。

表2:绩效自评评估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估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5.00

25.00

100.00%

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5.00

14.34

95.60%

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00

19.00

95.00%

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5.00

25.00

100.00%

合计

100.00

98.34

98.34%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政府授权开展工作,承担的政府职能各不相同,而且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尽管政府绩效管理部门已逐步对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绩效评价的要求,但由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可执行的绩效评价体系,造成绩效评价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只有在某项工作完工时才进行绩效评价,没有在整个工作的全过程根据绩效指标对工作进行

跟踪管理,不能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二是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只在本单位内部进行,缺乏统一的、全面的绩效评价标准,不同单位之间、不同项目之间缺少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的标准和依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河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责范围较广,指标完成数据变化存在更新问题。




河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