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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kxczj/2025-0056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公安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河口县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2023年以来,河口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持续保持社会治安防控一级勤务模式,全体人员在岗在位,紧紧围绕公安工作,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为中心,着力加大边境管控力度,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通过采取集中统一行动、专项整治及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力保障了河口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具体项目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指标金额

支付金额

执行率

2023年公安局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644000.00

644000.00

100.00%

(差额)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

2249611.29

2249611.29

100.00%

10.21专案工作经费

200000.00

100357.50

50.18%

2022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2148.00

0.00

0.00%

2022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

172000.00

172000.00

100.00%

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

3331250.00

2591948.10

77.81%

2022年公安局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

4000000.00

259868.42

6.50%

2022年公安局司法救助经费—特定项目经费

10000.00

10000.00

100.00%

2022年河口县边境河界重点部位技防项目建设经费

4980000.00

717580.00

14.41%

2022年戒毒社区康复专干人员补助经费

36379.80

36379.80

100.00%

2022年强边固防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电力线路引入工程专项资金

10716000.00

1100000.00

10.27%

2022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150000000.00

27000000.00

18.00%

2023年“两新”党建工作经费

2104.00

0.00

0.00%

2023年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运维省级补助经费

47800.00

0.00

0.00%

2023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7191000.00

2175733.48

30.26%

2023年公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43200.00

9925.40

6.93%

2023年河口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经费

147000.00

125550.00

85.41%

2023年戒毒社区康复专干人员补助经费

124800.00

124800.00

100.00%

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

975000.00

579311.89

59.42%

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经费

351000.00

4300.00

1.23%

2023年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经费

50000.00

10535.00

21.07%

2023年留置看护人员公用经费

250000.00

5600.00

2.24%

2023年留置看护人员装备服装经费

90000.00

0.00

0.00%

2023年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50000.00

0.00

0.00%

2023年乡村振兴驻村人员补助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20000.00

20000.00

100.00%

2023年乡村振兴驻村人员补助人员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72000.00

72000.00

100.00%

2023年执勤大队相关经费

185000.00

83331.10

45.04%

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

903.00

0.00

0.00%

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运维省级补助经费

942700.00

138272.15

14.67%

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补助经费

100000.00

0.00

0.00%

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1158337.52

1158337.52

100.00%

边境小康村监控建设经费

560000.00

19000.00

3.39%

特警作战装备建设经费

2000000.00

740735.00

37.04%

河口县公安局办案及装备补助经费

1000000.00

400000.00

40.00%

河口县公安局战时伙食经费

1097779.40

1097779.40

100.00%

河口县缉私专项经费

200000.00

13000.00

6.50%

河口县平安智慧城市视频监控建设项目还款经费

3000000.00

3000000.00

100.00%

红河州“十三五”公安机关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经费

590000.00

590000.00

100.00%

红河州2022年省对下公安专项资金

159100.00

93800.00

58.96%

红河州2023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422400.00

9835.00

0.41%

红河州2023年全省出入境证照签发制作成本补助资金

62000.00

0.00

0.00%

红河州公安机关境外情报调研和行动工作经费

200000.00

100000.00

50.00%

红河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专项资金

600000.00

567870.00

94.65%

监管场所办案(业务)装备补助经费

30000.00

0.00

0.00%

扫黑除恶业务补助经费

100000.00

0.00

0.00%

商业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

44000.00

0.00

0.00%

特警作战装备建设经费

2600000.00

0.00

0.00%

无命案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经费

50000.00

0.00

0.00%

县庆安全维稳工作经费

50000.00

50000.00

100.00%

疫情处置经费

1029428.95

457521.48

44.44%

援边警力保障经费

253912.50

183870.00

72.4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动态掌握指标完成进度,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查缺补漏,扬长补短,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2.突出实绩实效,拓宽工作思路,强化保障措施,积极创新打造更多特色亮点。

3.持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对接联系,凝聚工作合力,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4.坚定信心决心,坚决完成新时代公安使命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大力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干精神,毫不松懈抓好安保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5.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和“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抓好各项安保维稳措施落实,全面清零隐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奋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领导机构

为保证预算执行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成立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小组,局长任组长,政委及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直各部门、驻局纪检组、边境管理大队、派出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执行和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同时,结合行政和业务工作实际,科学执行和细化工作内容,让预算执行各项工作推进有章可循,取得实效。

按照绩效与预算一体化和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我局建立分工负责、高效协同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结果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加强绩效管理结果运用,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节支增效。

2业务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依法管财;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调控资金,严格收支行为;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执法成本;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注重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益。

3资金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符合专项资金特点的财会核算体系,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执行过程中,要求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严禁出现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州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项目绩效评价的原则按照县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依据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结合实际选用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认真核实和考评。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整个财政绩效评价的核心基础和工作依据,把绩效概念具体化为可以计量的一系列指标,较为客观地体现了绩效评价主体对绩效的理解和追求。

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取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项目绩效评价标准按照三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及满意度),每一个一级指标又分别设若干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又下设若干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出具评价报告,在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精神要求,开展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项目绩效评价组于2024年5月16日—5月29日对河口县公安局51项相关项目实施自评。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提高了对项目绩效考核的重视程度,强化了组织管理,规范了经费使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3年5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两个等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信息公开及时,部门履职效果较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口、法治河口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评价,项目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各项工作均已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

2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3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4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5资金投入:资金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合规性: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数量:完成各类违法案件处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防范跨境婚骗宣传活动、发放活动宣传资料、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产出质量:各项工作完成开展情况达到相关要求。

产出时效:除了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未实施外,其余项目执行进度良好。

产出成本:2023年项目总支出4671.29万元,占整体支出的47.47%。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有力保障群众安宁,有力净化社会风气,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度>=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请款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没有用白条入账现象。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资金支付力度有待加强。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

2.预算支出明细科目编制不够准确,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偏差,无法准确预计全年经济活动。

3.年初预算不够准确,年中追加预算没有及时拨付到位,导致统计工作开展艰难。

4.根据实际情况,年初制定的采购计划未完全实施,部分采购计划推迟或取消。

七、有关建议

1.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支出,根据项目资金下达时间及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2.科学严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细化部门预算内容,保证预算的精准性,通过中期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通过中期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配资金,提高项目执行率,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4.进一步细化年初采购项目,准确判断采购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在年初时合理预估政府采购金额。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河口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