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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09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下达预算单位指标,审核预算部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并拨付财政资金。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河口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审定县级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零基预算”支出标准定额;统一办理预算指标的调整、划转、追加、登记等管理事宜,并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和协调本级有关部门、科室的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及预算执行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管理各类专项资金;承担与县人大、税务、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事宜,负责提供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相关数据资料;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办理国内财政拨款,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6.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指导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负责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实有人数、应发工资数进行资金审核和工资统发。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范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监督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贯彻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组织拟订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资金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财政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负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监督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组织管理全县会计专业考试;指导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12.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13.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14.监督检查全县财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参与拟定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审核和执行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制订支持综合交通、新型城镇化、资源保护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16.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县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   

    17.参与协调本级投融资工作;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回收、还本付息的相关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参与地方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等工作。   

    18.研究拟定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制度,并实施监督;承担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和备案工作;监督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制度建设。   

    19.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指导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和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绩效考评各环节有机衔接的预算管理机制。按照“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制度,细化项目预算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把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考核的全过程,不断提高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预算。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涵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并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为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宏观决策和财政监督提供更加全面、真实、准确的财政信息。三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财政集中收付改革,探索支出绩效评价改革,建立安全、高效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   

    2.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一是配合预算部门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二是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工作,严格审核预算单位每笔支付申请的相关要素,监督各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指标、项目进度、用途、申报用款计划使用财政资金。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对财政统发工资的清算方式、结算时间、账务核算,扎实做好财政统发工资直接支付工作。四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及相关专户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财政专户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3.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一是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立程序。新开立的财政专户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开立条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核准后方可开立,未经核准,一律不得新开立财政专户。二是全面清理规范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核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认真进行清理、归并、撤销。三是实现财政专户归口管理。按照“管账与管业务相分离的原则”,将财政专户清理移交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内部工作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实行财政专户备案制度。对撤销或变更开户银行、核算内容、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的财政专户进行备案登记,并上报州财政局备案。五是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要求和“巩固、深化、提高、完善”的原则,进一步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现有的制度和办法,着力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  

    4.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级预算结余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继续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的原则,认真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并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对按规定批准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对不合规设置的财政专户和违规设置的单位银行账户及时撤并,并将存量资金全部调入国库,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   

    5.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会计核算工作》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内部回避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内部制衡制度、内部纠错机制等。对照《云南省财政厅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内部工作纪律的规定》完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通过进一步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完善岗位职责,健全资金拨付管理制度、账务核算管理制度和内部对账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6.圆满完成2021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为做好2021年度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财政决算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作部署,理顺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八字方针,不断总结经验,以严谨认真、扎实细致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待决算工作。经过财政局各业务科室的不懈努力和艰苦细致的工作,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紧紧围绕“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八字方针,不断总结经验,以严谨认真、扎实细致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全面加强工作部署,理顺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决算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及各级领导提供科学的、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7.多措并举,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一是明确责任,增强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谋划梳理,认真研判中央、省、州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项目申报,通过勤汇报、多沟通等有效方式争取专项资金。二是立足口岸优势,强抓边境政策资金,积极争取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并将资金投入到口岸建设中。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考核力度。对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支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追踪,实行按月通报制度,通过认真仔细分析,对完成目标任务数较低,且较有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空间潜力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同时研究向上争取资金与部门绩效工作经费的核拨挂钩的实施方案,让向上争取资金机制化、长效化、常态化成为自觉主动。   

    8.重视绩效工作开展,着力提高资金效益。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启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当年预算资金拨付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新绩效理念、突出绩效重点、改进绩效方式,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机制。二是认真做好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的报备、实施和绩效考核目标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河口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县政府通过审批的项目及时录入到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更好地管理和跟踪项目的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综合研究科(河口县清理规范津补贴办公室)3.财政法规监督科4.财源建设税政科5.预算科(体制管理科)6.债务管理科7.绩效管理科8.国库科9.国库支付科10.经济建设科(生态资源科)11.行政政法科12.科教文化科13.社会保障科14.农业农村科(河口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5.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16.对外合作科17.政府采购管理科18.会计科19.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科(考核科)20.国有企业管理科(政策法规、规划发展和党群科)21.金融科22.金融监管科(合作科、稳定科)。所属单位为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河口瑶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河口瑶族自治县投资管理中心   

     4.河口瑶族自治县预算编审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票据监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河口瑶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河口瑶族自治县投资管理中心   

     4.河口瑶族自治县预算编审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票据监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3101273.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593273.89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8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7230985.49元,增长801.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6037649.80元,增长810.24%;其他收入增加1193335.69元,增长37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收到聚鑫源归还调度资金(智慧停车项目工程款1500000元)、收伙食费320元及县委组织部拨入退休人员公用经费7680.00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3257399.07元。其中:基本支出7664748.19元,占总支出的5.35%;项目支出135592650.88元,占总支出的94.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0185679.96元,增长520.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268.93元,下降0.89%;项目支出增加120254948.89元,增长784.05%;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相应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拨款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64748.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62599.20元,占基本支出的94.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2148.99元,占基本支出的5.25%。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相应基本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592650.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项目支出135592650.88元:1.综合业务绩效工作经费400722.98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县财政局中心工作,统筹工作落实,充分落实县财政局办公工作职责;2.云南智慧停车大数据平台云服务器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借助信息化手段、物联网技术、专业APP中可供交易的停车信息,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缓解我县交通拥堵。3.临聘人员工资经费1335565.45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落实好财政局工作职责。4.国有企业审计、法律服务经费15500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法律和审计服务。5.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经费147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网路畅通正常运行。6.边境事业建设管理经费65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7.公司注册资本金1285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融资贷款,提高投资公司融资能力,吸引外来企业入驻。8.办公用房租金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局正常办公。9.智慧停车工程专项资金1462393.41元,主要用于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规范停车次序,降低执法成本,确保动、静态交通协调发展。10.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政采云卖场服务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维护政府采购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全县单位正常开展政府采购业务。11.部门整体绩效工作经费、财政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经费669437.27元,主要用于优化资金和项目日常管理,用好绩效工作经费,确保单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提高预算单位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12.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工作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成。13.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201731.77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93,27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相比增加124,513,645.45元,增长729.0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预算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11739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453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569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56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及新冠肺炎疫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692.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92.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及新冠肺炎疫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148.99元,比上年减少237505.45元,下降37.1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办公,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696139.52元,其中,流动资产839569.64元,固定资产753700.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2869.2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6540.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4601.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0.57平方米,账面原值1007508.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0项,账面原值157649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55170.5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1111  



附件【P0202309225718427575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