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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20240913-165149-667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2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交警大队是县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业务警种,主要职责如下: 

    1.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和处理以及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等工作; 

    3.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机动车的登记管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辆定期检验等工作;               

    4.负责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5.承担各级交通警卫任务,应急各类突发事件特勤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打造过硬政法队伍新形象; 

    (2)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为总抓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入推进“车让人、人守规”等文明交通活动,引导车辆、行人自觉形成文明通行意识,让文明交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强化重点车辆管理和专项整治;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管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动态监控;深化超限超载、电动车、摩托车整治; 

    (5)、优化执法服务,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信息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及车管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89,348.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89,348.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6,325.79元,下降2.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6,325.79元,下降2.5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489,348.13元。其中:基本支出8,551,122.34元,占总支出的81.52%;项目支出1,938,225.79元,占总支出的18.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3,722.79元,下降2.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0,926.73元,下降2.85%;项目支出减少42,796.06元,下降2.1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增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51,122.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55,510.60元,占基本支出的95.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611.74元,占基本支出的4.63%。日常支出人均388,357.65 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8,225.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99,000.00元。 

    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2022年,办公费19,092.00元、  印刷费13,823.87元、水费11,100.00元、电费46,000.00元、邮电费58,692.30元、差旅费105,000.00元、维修(护)费14,000.00元、委托业务费259,354.5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753.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2,294.95元、房屋建筑购建399,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40,115.00元。 

    2.开展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交警大队着眼政治大年的政治要求,紧盯“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总目标,紧扣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主线,紧盯“三下降三达标、两个确保、一个零发生”目标,从打好春运开局之战到打好“两会”和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重大安保攻坚战,从打赢夏季交通安全违法整治“百日行动”前哨战到决战决胜党的二十大安保冲刺战,从抓实抓细常态疫情防控仗到打好打赢突发疫情攻坚仗,一仗接着一仗打,一关接着一关过,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风险挑战,有效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一是事故预防成效得力。全县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0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19起,下降50.84%,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二是源头隐患整治强力。协调应急、交通、住建、公路、教育等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13次,排查隐患路段29处,农村公路“千灯万带”工程4处,现已全部整治验收,完成率为100%;生命防护工程共133公里正在治理中;四类重点驾驶人审验率97.79%、换证率96.82%,大型客车检验率100%、报废率100%,挂车检验率100%、报废率100%、重型货车检验率97.14%、报废率95.6%。 

    三是交通违法查处有力。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业46622起,其中不戴头盔11805起,不系安全带13384起,酒驾224起,醉驾223起,疲劳驾驶801起,无证3301起,超载35起,超员226起,违法载人1993起,涉牌涉证1433起,电动车违法5016起,其他交通违法8181起。 

    四是宣传氛围营造给力。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QQ、微博、报纸、广播媒介,联合云南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先后3次邀请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随警作战,利用好业务大厅阵地及路面执勤执法时机,强化宣传造势,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万余份、发布宣传提示信息2.9万余条,曝光及转载案例45余条,路面劝导教育2.9万余人次,有力营造了浓厚的严管高压整治氛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9,348.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93,722.79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调动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198,71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被装购置、差旅费、鉴定费、检测费、车辆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1,63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2,49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6,5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9,256.70元,支出决算为190,723.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9,753.1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2月份,石屏县公安局4人到交警大队“因公出差” ,产生接待费630.00元;4月份,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人到交警大队“开展COP15交通安保检查”,产生接待费340.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9,256.70元,支出决算为190,723.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9,753.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3%。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计划购置的三辆执法执勤用车,由于种种原因延迟至下年购置;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施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04,951.31元,下降7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74,353.72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567.59元,下降1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70.0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计划购置的三辆执法执勤用车,由于种种原因延迟至下年购置;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施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石屏县公安局4人“因公出差”、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人“开展COP15交通安保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611.74元,减少174,347.25元,下降30.59%,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统一压减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6,005,852.02元,其中,流动资产567,672.07元,固定资产14,673,179.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65,000.00 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4,500.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16,220.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5项,账面原值216,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6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0,6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4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经查,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误填为净值5,203,260.34元,实则应为10,759,359.95元,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201111 



附件【(交警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190340522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