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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14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警察牢记宗旨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敢于牺牲奉献,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  

    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领导指挥机关,依照法律法规从事案件侦破、治安管理和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部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河口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为抓手,紧扣“六个严防、三个确保”总体工作目标,保持开局就是决战、全程都要冲刺的状态,慎终如始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侦破刑事案件260起,破获毒品案件10起,缴获毒品18.75千克,缴获毒资人民币8.01万余元,“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电诈损失分别同比下降73.1%、12.03%、29.2%,命案连续三年实现“零发生”;得到州县领导和州公安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业57011起,同比(40130起)上升42%;共开展14次隐患排查,发现并整治验收隐患路段29处(其中州级挂牌整治点2个、县级挂牌整治点18个),完成率为100%;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直接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48.13%、53.33%、35.5%、56.5%,全县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森林警察大队立足“昆仑2022”、“药剑2022”“医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有力契机,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制定《河口县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河口县“药剑”2022联合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百日行动”期间,联合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口县卫健局对河口县内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标对表21个事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一年来,队伍整体形象得到有效提升,政治生态持续修复,精神面貌不断焕发。积极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在“强边固防”“百日行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表彰奖励先进集体9个、民警74人、辅警52人。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投入200余万元配置了应急处置作战装备以及防疫物资,为整体战斗力添薪助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1.城区派出所、2.南溪派出所、3.看守所拘留所、4.指挥中心、5.政治处、6、警务督察大队7.警务保障室、8.法制大队、9.出入境大队、10.治安大队、11.国保大队、12.反恐大队、13.禁毒大队、14.刑侦大队、15.经侦大队、16.巡特警大队、17.网安大队、18.留置看护大队、19.自贸分局、20.交通警察大队、21.森林警察大队。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局 

  2、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2、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8人。其中:行政编制2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6人(离休0人,退休66人)。  

    实有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4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1,574,043.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80,186.41元,占总收入的99.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3,857.49元,占总收入的0.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16,446.81元,下降6.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12,850.16元,下降3.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703,596.65元,下降71.06%。主要原因是核算制度变更,支出同时计入财政拨款收入。加之财政困难,控制支出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全部完成支出,年末财政将指标收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1,759,830.58元。其中:基本支出53,683,043.79元,占总支出的74.81%;项目支出18,076,786.79元,占总支出的25.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009,627.21元,下降28.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48,467.02元,下降44%;项目支出减少23,061,160.19元,下降56.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困难,控制支出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全部完成支出,年末财政将指标收回。二是减少立体化边境物防项目、城区派出所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683,043.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462,211.80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20,831.99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76,786.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399,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1、2040219信息化建设200609.98元;2、2040220执法办案7224366元;3、2040299其他支出9738384.55元;4、2041007  缉私业务800000元;5、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0,297.50元;6、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3128.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96,648.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上年相比减少25,084,240.89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困难,控制支出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全部完成支出,年末财政将指标收回。二是减少立体化边境物防项目支出;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4,78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看护临时人员工资、保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0,336,97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9%。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支出。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以及开展疫情防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的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8,04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77,47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79,3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4,380.00元,支出决算为2,116,68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151,7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2,586.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4,380.00元,支出决算为2,116,68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151,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2,58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交警大队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金额偏高,加之2022年受疫情影响,河口长期处于封控;二是财政库款不足,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完成支出,财政年末将指标收回;三是原计划购置8辆车,结合现有车辆实际情况处置4辆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53,422.12元,下降3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45,853.72元,下降32.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3,578.40元,下降2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90.00元,下降62.4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河口长期处于封控;二是财政库款不足,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完成支出,财政年末将指标收回;三是原计划购置8辆车,结合现有车辆实际情况处置4辆车,购置4辆,交警大队由于种种原因未按计划购置车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5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河口县公安局现有车辆大部分达到处置年限,加之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率高、加速老化速度。按照“国警街面、快速反应、武装巡逻、依法处置”的要求,为了保证执法执勤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恐怖活动和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能够果断有效处置,结合实际情况,购置4辆执法执勤用车。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COP15交通安保检查;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0,831.99元,减少1,550,670.69元,下降32.5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二是财政困难控制支出,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完成支出,如办公用品、维修、征订报刊等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260,266,631.1元,其中,流动资产30,828,792.45元,固定资产168,313,33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0,199,507.72元,无形资产925,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77,06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23,32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69,090元;报废报损资产89项,账面原值785,0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1,96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8,926.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5,612.0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4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31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6,842.0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8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河财〔2023〕106号)的要求,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逐一核对各种资料,经过领导小组讨论认定:评定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河口县公安局本局业务用房价值增加,但面积未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统计业务用房价值时,口径只含房屋未包含附属工程。本年度将口径与资产系统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统一。河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误填为净值5,203,260.34元,实则应为10,759,359.95元,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