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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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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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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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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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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4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质量强县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河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和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慎终如始,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自“2.16”疫情发生以来,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保供稳价、消费安全的目标,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监管,强化监督执法落实落细市场保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场价格监管及农贸市场、餐饮店、药店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监管各项工作。疫情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326余人次,对重点场所进行定时巡查与随机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及责令改正381家次,对不佩戴口罩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群众进行劝导4930余次,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涉及市场秩序的重大突出事件,市场秩序良好、价格总体平稳、物资供应充足。
(2)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是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任务落实。截至12月,全县新设市场主体2228户,其中,新设企业414户,新设个体工商户1804户,新设农民专业合作社10户。二是持续巩固“证照分离”改革成效,深入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截至目前,全程电子化平台总申报量478件。三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县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75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7项已全部完成。四是大力推行内资企业无纸化全流程网上登记,实现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全程“无纸化、零见面”办理。五是“贷免扶补”任务超额完成,2022年合计发放贷款金额75万元。
(3)持续抓实四大安全监管,更大力度守好安全底线
一是食品安全稳中向好。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国抽省抽地抽等工作。食品安全预警通告4期,签订野生菌中毒防控告知书12000余份;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户等市场主体13635家次,立案查处4起;完成食品安全国抽、省抽任务266批次。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二是“两品一械”监管持续增强。抓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监管、防疫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检查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点46家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11家次;开展药品抽检5批次;化妆品抽检2批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27家。三是特种设备安全规范有序。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推进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抓实安全生产督办问题整改。全年共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32份。四是产品质量大幅提升。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走访扶持经济体量较大的相关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帮助7户企业解决多个问题;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量标准监督管理等工作,处罚计量违法行为1起、处罚机动车检测机构违法案件处罚1起;全力推进标准化试点项目,目前红河州首个国家级物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河口滇越货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考核评估。
(4)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市场环境健康有序
一是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工作初显成效。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商标注册量为83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为59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分别为76%、25%。发明专利有效量3件。二是广告监管规范有序。坚决整治擅自借党的二十大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加大对互联网广告及广告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切实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三是医疗乱象整治纵深推进,检查医疗机构30户次,下架各类过期医疗用品,查处立案18件,移交公安部门1件。四是消费维权不断拓展。截至目前,举报42、投诉111、咨询1件共154件,受理144件,未受理10件,已办结139件,5件正在办理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91.3元。五是执法工作有力有效。加强商品流通领域反走私综合治理,开展联合检查,扣押非法香烟20条,并移交河口烟草专卖局立案查处;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检查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户2户并引导办理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共办结各类行政违法案件27件,罚没金额合计9.7万元。
(5)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机关党员34人及“小个专”党支部全体非公党员全部投身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始终加强政治建设。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召开党组会20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三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抓作风。深化廉政教育及预防提醒谈话,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通报4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各类廉政谈话4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法规综合科、3、企业信用综合监管科、4、市场综合监管科、5、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6、质标计综合业务科(河口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7、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8、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科、9、医疗器械和药品化妆品综合监管科、10、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察科、11、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12、价格监督检查科。
下设机构1个(行政机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派出机构6个,包括:1、河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南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莲花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4、瑶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5、桥头乡市场监督管理所、6、老范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其他事业单位3个,包括:1.河口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2.河口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所、3.河口瑶族自治县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3.河口瑶族自治县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12个。即1、办公室、2、法规综合科、3、企业信用综合监管科、4、市场综合监管科、5、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6、质标计综合业务科(河口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7、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8、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科、9、医疗器械和药品化妆品综合监管科、10、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察科、11、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12、价格监督检查科。下设机构1个(行政机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派出机构6个。即1、河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南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莲花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4、瑶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5、桥头乡市场监督管理所、6、老范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2,940,680.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86,280.11元,占总收入的99.5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400.00元,占总收入的0.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16,988.03元,下降5.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112.03元,下降0.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28,876.00元,下降93.05%。减少情况及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年我单位职工总人数减少2人,退休职工减少1人,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减少;二是其他收入减少728,876.00元,因2021年部分工资补贴下拨至专户,2022年无此项收入,故较上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2,956,557.82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4,517.45元,占总支出的91.19%;项目支出1,142,040.37元,占总支出的8.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74,843.39元,下降6.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8,432.02元,下降1.41%;项目支出减少706,411.37元,下降38.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情况及原因主要是:本年我单位职工总人数减少2人,退休职工减少1人,基本支出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14,517.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19,316.57元,占基本支出的9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5,200.88元,占基本支出的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2,040.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6411.3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主要工作重心在疫情防控工作上,本年较上年的项目资金减少了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随之减少。主要原因分析:自“2.16”疫情发生以来,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保供稳价、消费安全的目标,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监管,强化监督执法落实落细市场保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场价格监管及农贸市场、餐饮店、药店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监管各项工作。疫情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326余人次,对重点场所进行定时巡查与随机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及责令改正381家次,对不佩戴口罩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群众进行劝导4930余次,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涉及市场秩序的重大突出事件,市场秩序良好、价格总体平稳、物资供应充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86,280.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减少131,673.43元,下降1.0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主要工作重心在疫情防控工作上,本年较上年的项目资金减少了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补助资金,本年我单位职工总人数减少2人,退休职工减少1人,故支出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51,26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9%。主要用于:2013801--行政运行6010219.3元,2013850--事业运行2371760.3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69282.66。主要用于在职人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爱国卫生七个专项等专项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8,00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7%。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57941.55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9668.4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6281.12元,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480元,2080801--死亡抚恤271485.4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43.98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职工职业年金经费支出,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死亡抚恤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7,15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其中: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6289.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6354.3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12601.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913.9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疫情防控专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9,8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609858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1000元,支出决算为32,43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769.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6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0.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1000元,支出决算为32,43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76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295.34元,下降4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453.34元,下降4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42.00元,下降46.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之2022年本县处于疫情封控期,公车使用频率较少,公务接待无法进行,故相比2021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法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办案、执行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5,200.88元,增加16,061.60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影响闭环管理,较多职工均常住办公室进行闭环管理及办公,为保障职工日常生活故单位日常开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549317.29元,其中,流动资产262612.95元,固定资产6257370.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9334.3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78717.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9796.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14.04平方米,账面原值3,472,463.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8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部门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我部门在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市场监管执法支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我部门按规定支付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市场监管执法、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我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401111
附件【P020231018788879347774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