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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hkxczj/2025-0019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3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 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河口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为抓手,紧扣“六个严防、三个确保”总体工作目标,保持开局就是决战、全程都要冲刺的状态,慎终如始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侦破刑事案件260起,破获毒品案件10起,缴获毒品18.75千克,缴获毒资人民币8.01万余元,“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电诈损失分别同比下降73.1%、12.03%、29.2%,命案连续三年实现“零发生”;得到州县领导和州公安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年来,队伍整体形象得到有效提升,政治生态持续修复,精神面貌不断焕发。积极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在“强边固防”“百日行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表彰奖励先进集体9个、民警74人、辅警52人。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投入200余万元配置了应急处置作战装备以及防疫物资,为整体战斗力添薪助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部门,包括:1.城区派出所、2.南溪派出所、3.看守所拘留所、4.指挥中心、5.政治处、6、警务督察大队、7.警务保障室、8.法制大队、9.出入境大队、10.治安大队、11.国保大队、12.反恐大队、13.禁毒大队、14.刑侦大队、15.经侦大队、16.巡特警大队、17.网安大队、18.留置看护大队、19、自贸分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0人。其中:行政编制2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公安机关车辆是执法执勤用车,具体分布情况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8,565,114.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73,657.46元,占总收入的98.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1,457.49元,占总收入的1.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24,236.46元,下降7.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20,639.81元,下降5.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703,596.65元,下降71.13%。主要原因是核算制度变更,支出同时计入财政拨款收入。加之财政困难,控制支出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全部完成支出,年末财政将指标收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8,720,172.87元。其中:基本支出43,023,870.58元,占总支出的73.27%;项目支出15,696,302.29元,占总支出的26.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956,175.20元,下降32.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52,831.27元,下降9.95%;项目支出减少23,203,343.93元,下降59.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困难,控制支出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全部完成支出,年末财政将指标收回。二是减少立体化边境物防项目、城区派出所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023,87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336,375.11元,占基本支出的9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87,495.47元,占基本支出的6.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96,302.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河财行〔2022〕204号2021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319722.45元;

2、河财行〔2022〕130号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034650.89元;

3、河财行〔2022〕364号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0750元;

4、河财行〔2022〕204号云南省红河州“12.25”非法经营烟叶网络案件专项资金39700元;

5、河财预〔2022〕188号河口县缉私专项经费800000元;

6、河财行〔2022〕204号公安机关援边警力保障及维稳经费24228.51元;

7、河财行〔2022〕204号疫情防控非法出入境举报奖励经费71000元;

8、河财行〔2022〕170号、河财行〔2022〕411号2022年绩效工作经费566810.84元;

9、河财行〔2022〕235号2022年戒毒社区康复专干人员补助经费117220.2元;

10、河财行〔2022〕135号战时伙食保障经费584735元;

11、河财行〔2022〕1号河口县联防联控信息化装备建设项目经费959000元;

12、河财行〔2022〕204号现有侦控设备省级项目专项资金711000元;

13、河财行〔2022〕506号2022年强边固防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电力线路引入工程专项资金1000000元;

14、河财预〔2022〕76号河财预〔2022〕109号河口县平安智慧城市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90,119.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上年相比减少25,080,196.79元,下降30.1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困难,控制支出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全部完成支出,年末财政将指标收回。二是减少立体化边境物防项目、城区派出所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4,78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看护临时人员工资、保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9,118,16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0%。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支出。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以及开展疫情防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的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5,12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52,30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9,7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53,99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905,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7,066.9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53,99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905,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7,06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河口长期处于封控;二是财政库款不足,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完成支出,财政年末将指标收回;三是原计划购置5辆车,结合现有车辆实际情况处置4辆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14,054.90元,下降27.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17,700.00元,下降19.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1,394.90元,下降3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60.00元,下降77.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河口长期处于封控;二是财政库款不足,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完成支出,财政年末将指标收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河口县公安局现有车辆大部分达到处置年限,加之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率高、加速老化速度。按照“国警街面、快速反应、武装巡逻、依法处置”的要求,为了保证执法执勤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恐怖活动和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能够果断有效处置,结合实际情况,购置4辆执法执勤用车。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32辆。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7,495.47元,减少1,375,919.28元,下降33.86%,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控制支出,导致2022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完成支出,如办公用品、维修、征订报刊等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40,548,362.62元,其中,流动资产29,876,410.92元,固定资产150,472,443.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0,199,507.7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70,899.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63,30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69,09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569,0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8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2,036.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8,722.0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4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31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94,162.0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河财〔2023〕106号)的要求,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逐一核对各种资料,经过领导小组讨论认定:评定等级为“优”。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和疫情防控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3-2号要求,河口平安视频监控系统列入绩效评价项目,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监控系统建设,确保监控区域全面覆盖车站、中心广场、城区主要出入口等公共区域,有效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年度目标按河口平安视频建设批复及相关合同,加快推进偿还该项目款。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经过领导小组讨论认定:评定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业务用房价值增加,但面积未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统计业务用房价值时,口径只含房屋未包含附属工程。本年度将口径与资产系统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统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301111



附件【2022年决算公开河口县公安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