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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01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4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救助保障制度。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省、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标准,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

2021年2月至2022年8月共向河口县人民医院、南溪、河口、桥头、坝洒、老范寨、莲花滩、蚂蝗堡、瑶山、卫生院9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按每剂次8元拨付256,225人次,合计2,052,360元。

2.抓扩面保基本,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截至12月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0,454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703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444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0,751人,完成州局下达任务数的98.43%,离休干部参保人数22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3.基金收支基本情况(截至12月份)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末参保19,703人,基金总收入136,513,981.35元,总支出136,503,056.23元,2022年滚存结余10,925.12元,累计结余是437,839.05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为0元,个人账户结余437,839.05元。

(2)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总收入8,641,951.65元,总支出8,481,419.00元,2022年滚存结余160,532.65元,累计收支结余1,734,336.29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总收入23,943,231.77元,总支出21,561,631.94元,2022年滚存结余2,381,599.83元,累计收支结余4,945,267.86元。

(4)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金总收入1,418,230.66元,总支出1,223,793.50元,2022年滚存结余194,437.16元,累计收支结余6,693,238.32元。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70,751人,基金总收入128,853,538.83元,总支出140,133,744.59元,2022年滚存结余-11,280,205.76元,累计收支结余9,575,682.17元。

4.医疗费用结算基本情况(截至12月份)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就诊154,686人次(其中:普通门急诊146,243人次,门诊慢特病等8,443人次),统筹医疗费用7,072,800元(其中:统筹支付6,801,100元,其它支付271,700元)。出院人次11,810人次,住院床日97,903日,总费用70,250,800元;其中:统筹支付42,901,500元,大病等支付3,614,400元,自付14,439,300元;次均住院费用为5,948.42元。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情况:门诊(含药店)就诊297,906人次(其中:普通门急诊79,992人次,门诊慢特病等17,639人次,药店购药200,275人次),统筹医疗费用46,381,800元(其中:统筹支付6,618,400元,个人账户支付37,845,600元, 其它支付1,917,800元)。出院人次7,307人次,住院床日64,909日,总费用62,044,800元(其中:统筹支付40,889,800元,自付11,104,600元,其他支付6,992,900元);次均住院费用为8,491.15元。

5.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推动落实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省级DRG经办管理规程,在河口县人民医院开展DRG示范医院试点建设,创建示范医院。二是按照“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分担”原则,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将居民医保基金打包预付至牵头医院,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预算打包资金46,570,000元,截至目前已预拨34,800,000元。

6.做好“五类”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截至12月,医疗救助基金总收入9,183,731.03元,总支出10,409,448.71元,2022年滚存结余-1,225,717.68元,累计结余7,220,496.23元。

7.落实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当好基金监管“守门人”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医保局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检查,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持续震慑。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公安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13号)、《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35号)、《关于转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红卫发〔2022〕47号)等文件精神,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做到压实责任到人,细化工作到点。

(2)扎实推进工作,基金监管全覆盖。一是线上检查保障智慧医保监督在线。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切实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高效、满意的医保服务,面对疫情困境,基金监管科依托“大数据+监管”的方式,重点围绕风险点采用线上检查监督确保基金监管“云覆盖”。二是实地检查保障法治医保运行红线。因疫情影响,上半年在开展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上有所迟缓,但是我局克服困难,主动开展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问题核查,重点针对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8.医疗服务及价格管理方面

(1)国谈药品落地。批准1家符合条件的“双通道”零售药店即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口人民路连锁店,实现医院处方可以在“双通道”药店购买国谈药品。

(2)扎实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在保证质量和供应的前提下,实现以量换价,降低医疗费用成本,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在州级指导下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六次(不含耗材)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187个,组织国家第六批(胰岛素专项)药品和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推动2类人工关节及42个胰岛素产品落地实施。

9.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资助参保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完善参保动态监测机制,每月根据乡村振兴、民政局、残联等部门提供的数据,对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和特困低保的进行医保系统标识参保,做到“新增一人、标识一人、参保一人”,确保特殊人群“应保尽保”。2022年累计资助特殊困难人群36,960人,资助金额4,528,570.00元。其中:三类监测对象930人,资助金额167,400.00元;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 13,602人,资助金额2,448,360.00元;城乡低保对象5,763人,资助金额691,560.00元;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39人,资助金额28,680.0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14人,资助金额36,480.00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7人,资助金额18,240.00元;边境一线农村居民16,255人,资助金额1,137,850.00元。

(2)特殊人群待遇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关于转发〈云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58号),实行医保三重制度“一站式”结算,确保待遇“应享尽享”。截至12月,特殊人群享受医疗救助直接救助9,635 人次,减轻群众负担6,024,069.71元。

(3)挂包帮扶持续不断。结合实际,组织挂包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挂包走访,充分发挥好挂包干部职工宣传员的作用,做好“脱贫扶志”工作,与困难群众拉家常、谈发展,宣传国家惠民政策,帮助解决群众在就医保障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拉近与困难群众的距离,鼓励和引导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外出务工,勤劳致富。开展入户核查,做好“看查帮”工作。积极与驻村工作队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入户调查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形成合力不断推进乡村振兴。

10.全面优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1)优化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首先按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以及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的要求,全面执行全县医保清单制度(含线上办理事项)。其次着力打造医保服务,简化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备案所在地所有定点医院均可刷卡就医,住院费用刷卡直接结算。继续坚持当天的事当天办、限时的事按时办、复杂的事简化办的医保经办服务意识,增强参保群众对医保有更多的获得感。

(2)做好异地费用结算工作。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完善,主动引导医药机构接入省内异地结算平台,便利患者异地就医报销。截至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52人次,直接结算金额1,380,000元;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8,490人次,直接结算金额6,770,000元。

(3)推进智慧医保系统平稳运行。高度重视完善平台运维管理工作,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系统全覆盖、业务无死角。通过对云南省智慧医保平台的运维管理,实现了医保业务编码标准统一、医保数据规范统一和医保经办服务统一,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了原有的“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实现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了线上办医保,让群众办医保更加方便快捷。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查询、缴费、结算、待遇领取、异地就医备案的体验使用,实现医保业务“一网通办”、“一窗办结”,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让参保人真正享受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医保服务,大幅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在红河州医疗保障局、红河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下,首款红河“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红河惠民保”8月1日实施。按照“政府指导监督,保险公司承保理赔,平台运营推广,参保人自愿参保”的原则设计,紧密衔接基本医保,保障全面升级,低保费、高保障,有效发挥了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调动群众的参保积极性,6月组织召开了河口县“惠民保”业务培训会,由人保财险河口支公司做产品介绍及报销流程培训,参会达190多人。目前,河口县参加“红河惠民保”达7,500多人。

11.党建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之帆。截至12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向全体党员发放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张桂梅》等书籍,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领导讲授、听党课、线上线下、红色体验、以考促学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扎实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夯实党建工作。一是全面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2次,制定了《医疗保障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2年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确保党建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党建”贯彻落实,组织收看云岭夜校9期。开展“三会一课”22次,其中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0次、党课4次,主题党日9次。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组织党员“请党放心,强边有我”主题党日活动,到挂联支部开展实践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10件。

(3)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筑牢防腐之墙。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经常性警示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做到以案为鉴,认真反思,深入剖析,警钟长鸣,堵塞漏洞,树立干事创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二是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方案》、班子领导及干部职工撰写了对照材料、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填报《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待遇保障和法规科、医疗服务及医药价格管理科和基金监管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审核中心和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2.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审核中心;

3.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887,431.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7,091.56元,占总收入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340.00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194,145.72元,增长217.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44,346.22元,增长221.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疗救助经费同比增加7,343,471.2元,政府性基金医疗救助同比增加7,147,633.45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0,200.50元,下降71.17%。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换科目核算,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882,391.56元。其中:基本支出4,151,835.90元,占总支出的27.90%;项目支出10,730,555.66元,占总支出的72.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08,917.01元,增长43.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680.81元,增长0.48%,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津补贴和根据河组干调〔2022〕182号文件王元洁调入、根据河组干调〔2022〕23号文件张彩蝶调入、根据河组干调〔2022〕24号文件赵莹调入、根据河人社专〔2022〕66号新录用贾世艳,从而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489,236.20元,增长71.93%,主要是因为2022年医疗救助经费同比增加了7,343,471.2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1,835.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4,339.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7,496.82元,占基本支出的6.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30,555.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河财社〔2022〕087号离休干部医疗费370,000.00元;河财社〔2022〕013号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资金8,286,700.00元;河财社〔2022〕212号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人员绩效工作经费93,700.00元;河财社〔2022〕490号医疗网络运行维护补助绩效工作经费6,260.00元;河财社〔2022〕490号医疗网络运行维护补助绩效工作经费21,600.00元;河财社〔2022〕1号非同级财政拨款经费15,300.00元;河财社〔2022〕317号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176,995.66元;河财社〔2022〕445号省属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和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经费910,000.00元;河财社〔2022〕135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17,091.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9%。与上年相比增加5,592,180.22元,增长66.38%,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疗救助经费同比增加7,343,471.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6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90,613.9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5,247.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1,06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304.96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8.04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8.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68,92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86,349.0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41,698.48元,事业单位医疗31,906.7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3,293.8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50.00元。医疗救助8,286,700.00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8,286,700.00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3,385,874.48元,其中:行政运行2,723,605.54元;事业运行元457,413.2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60.00元;信息化建设21,600.00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6,995.66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1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4,5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44,50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无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23.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23.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无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496.82元,比上年增加24,834.68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构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10.00元;邮电费22.00元;差旅费750.00元;劳务费19,100.00元;工会经费51,916.14元;其他交通费用182,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48.6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25,740.87元,其中,流动资产5,597.44元,固定资产304,372.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770.8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45.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718.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1,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9,3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0,6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4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