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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12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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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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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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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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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3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承担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收集本村(社区)退役军人数据信息;指导退役军人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并积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服务机构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辖区内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工作。建立完善烈士档案,积极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历史资料、物品,做好烈士陵园纪念馆管护,为社会各界、参战老兵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落实优待政策,退役军人权益得到依法保障。一是各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截至12月30日,累计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生活补助3,670,609.13元,发放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贴4,008,600.00元;发放部分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98,000.00元;发放71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30268.75元;发放3名消防员家庭优待金55,494.00元。二是持续做好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工作。今年以来,共计给予34人次优抚对象医疗救助89648.37元;给予2名优抚对象临时救助17,000.00元;三是全力推进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建立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衔接的服务机制,采取“现场申请+上门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推进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截至12月30日,全县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录入2462人,优待证申领录入1447人,已制卡1185张,发放912张。
2.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2022年7月31日圆满完成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现了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双满意”。8月13日,成立安置回访小组对全县2019年至2022年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7位退役士兵进行回访,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创业政策引导。积极对接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今年以来,接受退役军人创业咨询服务100余人,协助4名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贷款800,000.00元。三是严密组织招聘活动。充分利用联络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转发各地退役军人招聘信息20余期,并采取网络招聘会形式举办2场网络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3400余个,在线点击量1000余次,收到求职申请34份。
3.狠抓标杆建设,服务保障体系从“有”到“优”。在建成“1+6+48”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基础上,围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通过规范工作行为、内部管理、监督考核,明确职责定位、服务场所建设等,提高服务质量及办事效率,全国乡镇“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率达到100%。投入175,508.00元,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提质改造,面积170余平方米,优化设置服务大厅、办公区、阅览区、休息区和矛盾化解、荣誉展陈、心理疏导等多功能室,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4.加大褒扬纪念工作力度,尊崇英烈的社会风尚不断增强。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为省级国防教育基地河口烈士陵园争取59式坦克1辆,存放于水头烈士陵园,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作用更加凸显。二是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对全县7座散葬烈士墓加强管理,在充分征求烈士家属意愿的基础上,完成3座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管理,与不愿意搬迁的烈士家属签订《零散纪念设施委托管理保护协议》4份。同时,对河口县烈士陵园内18名非烈士墓进行搬迁,现已完成前期摸排走访工作。三是扎实开展缅怀英烈系列活动。本着主动、热情、节俭的原则,加强纵向横向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有序、平稳、顺畅、安全完成。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红色教育阵地作用,接待各部门各单位学习教育2000余人次。
5.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稳控,信访形维稳势明显好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重点人员包保方案,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按照县乡村三级包联责任制,对重点人员定期走访,尤其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对重点关注人员进行盯守,坚持思想疏导、问题化解、法制教育同步发力,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积极应对。截至12月30日,共收到来信来访件7件,其中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信访事项5件,县政府办转办信访事项2件,按期办结率100%。
6.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双拥模范县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慰问军休干部4人,发放慰问金1,200.00元;慰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67人,发放慰问金20,100.00元;慰问企业军转干部6人,发放慰问金1,800.00元;慰问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6人,慰问金3,000.00元;慰问优抚对象305人,发放慰问金64,500.00元;为15个军警部队送上价值113,023.03元的慰问品。“八一”期间,慰问优抚对象288人,发放慰问金32,800.00元;慰问企业军转干部6人,发放慰问金1,800.00元;慰问军休干部4人,发放慰问金1,200.00元;慰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67人,发放慰问金20,100.00元;慰问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5人,发放慰问金2,500.00元;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5人,慰问金额共计6000.00元;为15个军警部队送上价值110,466.58元的慰问品。二是开展立功送喜报活动。今年以来,为4名荣立三等功、13名“四有”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去立功受奖喜报及慰问金4,600.00元。三是挖掘宣扬先进典型。大力挖掘和宣传对全县退役军人先进事迹,黄普顺、杨金荣、姜增平等事迹被人熟知,《党的关辉照边疆为民服务报党恩——记河口军休干部吴桂森》被云南省云岭军休红色故事集采用。积极推选退役军人参与模范人物评选活动,退役军人黄普顺荣获红河州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四是全力推进全县双拥模范县创建。牵头制定《河口县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梳理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设置永久性双拥标志65处,打造双拥主题文化广场1个,会同融媒体中心制作《党政军民齐努力,共谱双拥新凯歌》专题片,编制《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资料汇编》,目前河口县已入围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拟命名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河口县烈士陵园管理所;2、河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5,447,377.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98,577.50元,占总收入的98.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8,800.00元,占总收入的1.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30,737.23元,增长30.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81,937.23元,增长28.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48,8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上级拨款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经费6,299,847.75元,较上年增加3,593,365.75元。二是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车辆1辆228,800.00元,2022年经自查,该车辆为超标准配置车辆,整改退回车辆购置费228,800.00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427,096.96元。其中:基本支出5,217,899.08元,占总支出的33.82%;项目支出10,209,197.88元,占总支出的66.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25,599.94元,增长9.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3,651.01元,增长13.57%;项目支出增加701,948.93元,增长7.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年初预算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纳入基本支出核算。其他优抚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7,899.08元。与上年日常支出4,594,248.07元对比增加623,651.01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预算基本民生类的人员支出放入人员经费核算。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76,456.50元,占基本支出的9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442.58元,占基本支出的2.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09,197.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07,248.95元对比,增加了701,948.9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年初预算基本民生类的人员支出纳入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核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优抚支出4,850,701.94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150,000.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3,440.00元,伤残抚恤支出1,300,000.00元,死亡抚恤支出481,92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等支出;义务兵优待支出356,731.50元,主要用于服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支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301,190.30元,主要用于河口县烈士陵园、南溪军供站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47,460.86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878,424.42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工资及生活补助支出;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18,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拥军优属支出172,961.33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298,719.16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89,648.37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8,577.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2%。与上年相比增加1159942.88元,增长8.26%,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其他优抚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72,79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0%。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等支出;服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支出;河口县烈士陵园、南溪军供站支出;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支出;军休干部工资及生活补助支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521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05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13.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813.1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13.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813.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因为疫情原因,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8,880.44元,下降9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9,047.79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265.35元,增长31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98.00元,下降78.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因为疫情原因,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优抚及双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双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442.58元,比上年增加6,677.86元,增长4.9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业务工作经费增加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893,685.43元,其中,流动资产371,117.43元,固定资产1,522,5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4,564.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6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车辆1辆228,800.00元,2022年经自查,该车辆为超标准配置车辆,整改退回车辆购置费228,800.00元。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重新购置车辆1辆170,8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8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301111
附件【P02023102039889179024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