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kxczj/2024-00034
-
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9-22
-
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南溪镇中心卫生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1、基本职能:主要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实行聘用制,以岗位绩效和工作业绩为核心实行绩效工资,进行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将医务人员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对所属农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爱国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医疗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主要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服务人数和国家及省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质量要求核定。
3、卫生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本乡镇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疗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信息等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管理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卫生院建设发展,在县卫健局的领导下,切实抓好河口县医疗服务发展五年计划落实,重点抓实以下工作落实。
1、认真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文件要求慢病和普通人群签约人次和签约率要有所提高。
2、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完善和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与水平。加强基本医疗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根据群众需求,切实增强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发展康复、口腔、精神(心理)等专业科室,鼓励发展慢性病、老年病等临床特色专科。实施医联体模式或接受上级医院对口帮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技术准入、药品品种等方面与上级医院相衔接,不断扩展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和项目。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资源,推动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节约医疗设备投入,提高区域检验水平,方便患者就近诊疗。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预约、转诊和出诊等服务,提高服务的综合性、连续性和可及性。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细化量化项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以结果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注重普通人群健康素养提升和重点人群个性化连续健康管理的衔接,提高规范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对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群众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发展。创新政策,优化环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活力。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科室设置,优化服务流程,严格依法执业,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科、检验科,医学影像,药剂科,中医科,急诊科,B超室,心电图室,康复科,办公室,医务科,护理组,病案室,感控科,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免疫组、健康扶贫办,财务科,后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属于财政补助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在编车辆大于编制车辆的原因在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增添车辆做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安排,故《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493,547.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6,486.01元,占总收入的57.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207,061.0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2.8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47,339.90元,增长9.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5,411.32元,增长9.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066,486.35元,增长20.75%;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14,557.77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收到财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其他收入,故本年度其他收入于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100%。
单位:元
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增减数 | 与上年增减% |
收入总计 | 13246207.17 | 14493547.07 | 1247339.90 | 9.42% |
财政拨款收入 | 7591074.69 | 8286486.01 | 695411.32 | 9.16% |
事业收入 | 5140574.71 | 6207061.06 | 1066486.35 | 20.75% |
其他收入 | 514557.77 | 0.00 | -514557.77 |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630,967.39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6,229.38元,占总支出的84.45%;项目支出2,274,738.01元,占总支出的15.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9,201.04元,下降5.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3,605.34元,增长5.95%;项目支出减少1,582,806.38元,下降41.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在于上年度受疫情影响,疫情防控项目经费支出较多,本年度疫情防控项目经费支出有所下降,所以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单位:元
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增减数 | 比上年增减% |
本年支出 | 15520168.43 | 14630967.39 | -889201.04 | -5.73% |
基本支出 | 11662624.04 | 12356229.38 | 693605.34 | 5.95% |
项目支出 | 3857544.39 | 2274738.01 | -1582806.38 | -41.03%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56,229.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60,025.13元,占基本支出的49.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96,204.25元,占基本支出的50.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4,738.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9,457.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34%。与上年相比减少1,324,582.50元,下降13.64%,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受疫情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所减少,故较上年相比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5,67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5%。主要用于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804,540.73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418.7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9,319.86元;20899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94.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99,809.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7%。主要用于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3,801,907.92元;2100399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62,547.71元;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58,433.09元;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846.70元;2100410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52,910.51元;2100601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0,000.00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294,311.09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05,402.81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450.00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333,973.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3,9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138,721.35 | 5,227,861.36 | 6,663,652.62 | 5,314,522.77 | 236,058.01 | 1,114,071.84 | 2,247,207.37 |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4,138,721.35元,其中,流动资产5,227,861.36元,固定资产6,663,652.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47,207.3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4,421.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9,392.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6100601111
附件【河口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