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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hkxczj/2024-00284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61002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饮水卫生、化妆品卫生、母婴保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

  2、依法受理和审核卫生行政许可、负责许可报批发证和管理工作。

  3、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宜。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4、依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控制和处理。

  5、组织专项卫生治理整顿工作,依法对一次性医疗用品、血液制品、采供血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和废弃物等的监督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监督检查和联合相关部门的形式,对47家营业的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确保发热门诊、发热“哨点”、核酸检测、院感防控落实到位。同时,对20家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的个体诊所开展不定期的巡查防止私自营业造成疫情传播。

  2.把疫情防控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的方式相结合,除了定期监督巡查外,还不定期对重点地段的场所和“特殊经营主体”的场所进行不定的高频率监督检查,防止疫情在美容美发、足疗场所店发生和传播。

  3.做好宾馆酒店重点人群人员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住宿业对进入宾馆工作人员、配送餐员、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扫场所码、核酸检测等执行情况,目前全县住宿122家(城区84家、乡镇38家),县城区酒店每个星期巡查一次,坝洒酒店三天,防止疫情在住宿发生和传播。

  4、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窗口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建设,以提升能力、优化审批、提升效率为重点,通过继续抓好窗口规范化服务和日常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群众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及效能的满意度。截至12月,共受理各项许可申请255件,其中卫生许可证74件、医师执业证45件、护士执业证79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3件、放射诊疗许可证3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1件;受理群众咨询100多人次。

  5、监督巡查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共监督巡查2188户次,(其中:饮用水卫生安全120户次、学校卫生服务200户次、公共场所卫生服务1196户次、职业卫生服务136户次、医疗机构卫生服务268户次、传染病防控卫生服务268户次。

  6、案件查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12日立案数9件,已结案8件,未结案2件。其中:医疗机构1件;传染病3件;非法医疗美容1件(投诉案件);非法行医1件(投诉案件、未结案);公共场所2件;职业卫生1件;取缔无证行医摊点3个,收缴各类药品、器械100余件。共计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

  2022年11月29日河口县卫生健康局接到社会投诉举报一家养生馆开展诊疗活动,2022年11月30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该单位违反《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11月30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7、“双随机”执行情况。2022年“双随机”抽查监管任务数24家(其中:公共场所15家、生活饮用水2家、职业卫生1家、学校卫生3家、妇幼健康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监督检查完成率100%, 因关闭了4家,监测任务完成率83.33%,完结率100%。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   1家第三方检测显示不合格,现由省卫生监督中心介入调查。

  8、行政处罚信息上报情况。以前对案件进行系统录入是案件结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系统所有案件流程的录入。存在迟报被通报,现已按要求整改,今后对案件每走一步流程进行一步流程的信息录入,确保不再出现迟报情况。

  9、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加强医疗乱象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截至2022年12月12日,共查处非法行医5起,其中,无证行医牙医摊点3起,没收相关药品、器械100余件,非法医疗美容1起(2022年07月20日立案查处,2022年08月12日结案,对其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无证行医1起(2022年11月30日立案,正在调查中)。

  10、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1)、单独监督检查和联合相关部门的形式,对47家营业的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确保发热门诊、发热“哨点”、核酸检测、院感防控落实到位。同时,对20家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的个体诊所开展不定期的巡查防止私自营业造成疫情传播。

  (2)、把疫情防控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的方式相结合,除了定期监督巡查外,还不定期对重点地段的场所和“特殊经营主体”的场所进行不定的高频率监督检查,防止疫情在美容美发、足疗场所店发生和传播。

  (3)、做好宾馆酒店重点人群人员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住宿业对进入宾馆工作人员、配送餐员、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扫场所码、核酸检测等执行情况,目前全县住宿122家(城区84家、乡镇38家),县城区酒店每个星期巡查一次,坝洒酒店三天,防止疫情在住宿发生和传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局长办室、医疗机构科、公共卫生监督科、财务室、卫生监督协办、卫生监督协站、卫生许可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10个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461,230.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59,310.24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20.0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2,662,467.14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98,763.10元,增长255.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24,546.86元,增长343.11%,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爆发,财政拨付隔离场所医疗废物处置及运转经费、医废清运处置和涉疫生活垃圾经费、隔离场所三区两通道改造和医废暂间建设经费等项目资金,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25,783.76元,下降99.64%,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主管部门未转拨资金,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504,114.24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038.44元,占总支出的12.59%;项目支出8,307,075.80元,占总支出的87.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721,104.55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83,009.69元,增长249.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6,633.36元,增长40.76%,主要原因:由于补发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份增资,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436,376.33元,增长344.06%,主要原因:由于疫情爆发,支付隔离场所医疗废物处置及运转经费、医废清运处置和涉疫生活垃圾经费、隔离场所三区两通道改造和医废暂间建设经费等项目资金,故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7,038.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3,304.36元,占基本支出的93.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734.08元,占基本支出的6.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97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2,914.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相比增加7,228,793.45元,增长323.56%,主要原因:由于疫情爆发,支付隔离场所医疗废物处置及运转经费、医废清运处置和涉疫生活垃圾经费、隔离场所三区两通道改造和医废暂间建设经费等项目资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56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84,56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6%。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7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97.00元,下降9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97.00元,下降92.9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到我县进行疫情防控监督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734.08元,增加16,612.06元,增长29.08%,主要原因:本年办公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2,992,100.58元,其中,流动资产5,602.18元,固定资产2,986,498.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GK11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92,162.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671.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32,661.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1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7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67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GK13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GK14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加强督查指导,着眼重点任务,带动全面工作。结合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围绕医疗、公共卫生以及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卫生监督执法职能。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6100201111



附件【卫生监督局2022年决算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