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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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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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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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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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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河口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文秘、保密、档案、督查考评、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责任目标的推进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民族宗教团结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固定资产投资、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职责,负责应急、交通、民政、统计、市场监管、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人民武装等职责;参与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全镇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职责。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农村扶贫资金与项目分配、扶贫政策宣传与落实等工作。
事业设置和职责
河口镇设置7个事业科室、站所: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教育体育、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事业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国土资源调查、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投资促进、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宣传、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天然林保护、防火巡护等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和居民饮用水供应、河道日常巡查、防汛抗旱、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水源林地保护;承担镇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两个环节,加大与派出所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纵向信息沟通和横向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决克服厌倦、麻痹、松懈情绪,持续发力,精准高效地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各项工作。
2.在发展农业农村上持续加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抓实城郊村委会八条半小组边境小康村建设和“四位一体”示范点申报,实现整村一体打造、质量提升。
3.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上持续加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引导全镇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4.在增强民生福祉上持续加力,增强人民幸福感。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害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全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5.在加强社会治理上持续加力,深化平安镇村建设。以推进源头预防社会矛盾为根本,严密防控社会稳定风险,强化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调处,重点做好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涉及的重点人群信访维稳,强化责任意识,妥善解决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以点带面,抓好“平安河口”创建。
6.在抓好政府自身建设上持续加力,建设高效能服务型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科室、站所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6.水务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4)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105,693,726.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67,119.86元,占总收入的94.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26,606.84元,占总收入的5.23%。与2021年度收入合计27,687,412.27元相比,2022年收入合计增加78,006,314.43元,增长281.74%。其中: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612,619.26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554,500.60元,增长306.9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2021年度其他收入3,925,649.20元相比,其他收入增加2,451,813.83元,增长79.74%。主要原因是本年坝洒农场管委会、河口农场管委会合并至河口镇人民政府,原坝洒农场管委会、河口农场管委会剩余资金合并至河口镇账户,故相应收入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109,457,883.44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4,894.21元,占总支出的25.41%;项目支出81,642,989.23元,占总支出的74.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1年支出合计27,448,828.81元相比,2022年支出合计增加88,848,792.70元,增长323.69%。其中:与2021年基本支出11,842,185.46元相比,2022年基本支出增加17,535,962.65元,增长148.08%;与2021年项目支出15,606,643.35元相比,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71,312,830.05元,增长456.9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1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1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坝洒农场管委会、河口农场管委会合并至河口镇人民政府,故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14,894.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58,789.52元,占基本支出的9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6,104.69元,占基本支出的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支出81,642,989.2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10,035.80元,用于其十四五编制规划、2022年下半年综合业务管理、边境联防所联防员保障及各项业务的工作经费;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9,453.40元,用于村(社区)人员生活补助、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卫生健康(类)支出24,272,496.61元,用于疫情防控经费、执勤点保障经费;城乡社区(类)支出1,657,917.42元,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农林水(类)支出34,419,966.00元,用于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240.00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56,200.00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51,680.00元,用于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救助;其他支出585,000.00元,用于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 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53,579,522.38元,其中基本项目类支出33,853,000.00元,具体包括:1.河财预〔2022〕244号 河口镇边境阻拦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600,000.00元。2.河财农〔2022〕64号河口镇八条半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1,391,000.00元。3.河财农〔2022〕88号河口县河口镇北山社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400,000.00元。4.河财农〔2022〕141号/红财农发〔2021〕106号河口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城郊村一二组)专项资金1,800,000.00元。5.河财农〔2022〕202号河口镇槟榔社区雨林山庄防洪沟治理专项资金150,000.00元。6.河财农〔2022〕202号河口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城郊村八条半道路修复工程项目专项资金450,000.00万。7.河财农〔2022〕202号河口镇城郊村蔬菜大棚引水渠修改工程专项资金900,000.00元。8.河财农〔2022〕202号河口镇合群社区百香果标准化种植示范园专项资金3,700,000.00元。9.河财农〔2022〕202号河口镇城郊村八条半家禽集中养殖小区建设专项资金320,000.00元。10.河财农〔2022〕202号河口镇滨河社区反季节人参果标准化种植示范园1,790,000.00元。11.河财农〔2022〕89号河口县河口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财农发〔2022〕31号)专项资金2,740,000.00元。12.河财农〔2022〕89号河口县河口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财农发〔2022〕31号)专项资金800,000.00元。13.红财农发〔2022〕74号河口镇槟榔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550,000.00元。14.河财农〔2022〕192号河口镇合群社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两条半小组)专项资金1,050,000.00元。15.河财农〔2022〕192号河口镇城郊村八条半小组村容村貌整治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16.河财农〔2022〕100号河口镇坝洒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专项资金4,000,000.00元。17河财农〔2022〕200号2022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00,000.00万。18.河财预〔2022〕254号277,000.00元。19.河财预〔2022〕224号河口河口县河口镇党员教育基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3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33,388.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27%。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84,519.66元相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448,868.78元,增长358.47%,主要原因:1.本年坝洒农场管委会、河口农场管委会合并至河口镇人民政府,故人员工资等支出增加。2.因本年疫情防控经费、七个专项经费、强边固防等项目支出较多,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34,08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河口镇综合治安治理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02,33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54,01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52,47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劳务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008,82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8,137,07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总支出的38.0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2,8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51,6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洪涝)及恢复重建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2,7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2,7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0,000.00元与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8,686.00元相比,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11,314.00元,增长1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000.00元与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00.00元相比,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增加20,000.00元,增长33.33%;2022年公务接待费0.00元与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8,686.00元相比,2022年公务接待费减少8,686.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坝洒农场管委会、河口农场管委会合并至河口镇人民政府,故相应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6104.69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804.25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1年增加1234300.44元,增长236.54%,主要原因是本年坝洒农场管委会、河口农场管委会合并至河口镇人民政府,故相应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2,822,801.64元,其中,流动资产22,088,025.75元,固定资产16,588,502.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8,034,906.3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6,111,367.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一)。2021年度资产总额37,329,718.22元,与2021年相比,2022年资产总额增加55,493,083.42元;2021年固定资产总额为12,667,609.10元,2022年固定资产增加3,920,893.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11,60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78,4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48,79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35,12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河办发(2022)6号文件 ,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县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6月坝洒农场管理委员会、河口农场管理委员会机构改革,撤销坝洒农场管理委员会、河口农场管理委员会合并至河口镇人民政府,故本年相关收入、支出较2021年变化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保留下来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2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