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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14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357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络、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着力提标扩面,推动旅游发展提速增效

  1.加快提升经济指标。一是2022年1-12月份全县共接待游客134.83万人次,旅游业收入14.63亿元。二是2022 年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98万元,完成县级目标任务数4亿元的10.49%。三是包装文旅招商引资项目5个,总投资16.38亿元。签约框架合作协议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亿元;成立跨境旅游招商工作专班,制定了《河口县跨境旅游产业链专项工作组招商工作方案》,组织产业链专班成员单位赴昆明市、上海市开展跨境旅游产业链招商引资活动。

  2.推动旅游景区申报创建。积极将河口县森林公园作为3A及旅游景区进行申报创建,2022年4月15日我局已向州级部门提交3A级景区创建请示以及两个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并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配合考评组完成景区申报评定工作。2022年6月30日,国门景区游客中心、口岸森林公园景区游客中心基本完成室内软装布置,相关设备配备齐全。适当增加景区经营业态,丰富景区活动。

  (2)狠抓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文旅重大项目

  2022 年重点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共 10 个,在建项目 3 个,新开工项目 1 个,前期项目 3 个,新谋划项目 3 个,估算总投资约 29.79 亿元。在建项目有:河口建国饭店、河口县国门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新开工项目: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 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国门书院建设项目;前期项目:河口瑶族自治县景城融合项目、异域风情街二期、河口半山酒店;新谋划项目:河口森林公园景区智慧化设备、休闲游乐设备购置项目、米轨时光建设项目、国门文化建设项目。

  (四)抓实事促民生,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国门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合理布局军警民融合文化驿站、图书馆分馆等,已建成以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6个乡镇文化站分馆和3个军警民分馆,1个社区共建24小时免费开放的智慧城市书房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体系,整合区域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公共阅读资源,加强对县域内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以及演出器材设备调配等方面的统筹;实行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的统一培训;依托加快“文化云南云”的推广运用,整合边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管用”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2.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助力打造“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品牌。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积极组织乡村举办“村晚”,为广大群众搭建交流展示平台,鼓励群众充当活动主角。一是以线上直播模式,开展2022年河口县乡村“村晚”活动,接入“国家公共文化云”及“河口文旅云”平台,围绕我们的美好生活—“欢乐过大年 迈向新征程”这一主题,用民族歌 舞、传统习俗、非遗传承等内容进行展示。“村晚”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形式与观众见面,本次活动在看观众达5.26万人次并取得良好效果。二是线下文化惠民活动,以“墨香边城 书香迎春”赠春联活动暨文化惠民演出、国门文化志愿服务“送温暖 送祝福”活动、“携手奋进新征程,军民共叙鱼水情”文化进军营活动、“边关年 家国情”警民共建文化等系列活动8场;三是提倡全民阅读,开展“六一”儿童节“喜迎党的二十大 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实践活动、“书香国门”读者(线上)朗读比赛、“喜迎二十大——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红色书籍分享会、“我们的节日 中秋节”“文明健康 团圆和谐”进校园等读书活动,参与人数600余人。

  (3)坚持管服结合,文旅市场环境健康有序

  1.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手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的原则。截至2022年10月15日,联合相关单位对城区内文旅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所、文保单位等公共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反恐等情况进行检查,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共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检查工作3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5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45家次。检查中发现6家KTV场所无视政府疫情防控停业通告,擅自开门营业,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清场,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暂扣6家场所点歌主机8台及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共受理处置举报件3件,处置文旅企业业主在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面的涉疫情投诉件9起,处置来自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投诉件21件,举报、投诉件都已经及时处理完毕,共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6900元。

  2.安全生产工作。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健全部门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格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9份,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内文旅企业及公共场所进行仔细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处置,做到应改尽改。今年以来,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5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45家次;开展消防安全演练1次;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培训指导100余次,进一步压实压细文旅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全县文旅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3.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深入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使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简化申报流程,提升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截至10月,依法办理网吧、娱乐、演出、旅行社法人经营场所变更等市场门类行政审批(核)8件。其中,娱乐市场延续换证6件,注销企业3家。

  4.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次,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简化企业变更和注销手续,积极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二是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将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已全部入驻自贸区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同时将事项办事指南形成二维码链接提供至综合窗口,文旅企业办理业务时限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

  (4)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边境小康村与乡村文化振兴同发展

  1.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为进一步拓展乡村旅游、丰富旅游业态,我局协同县发改局积极推荐河口县河口镇城郊村、河口县南溪镇南溪村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切实挖掘好乡镇已有的自然资源,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同时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的资源以及环境做好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旅游规划,通过规划来引领项目建设。配合各乡镇计划打造白泥塘休闲度假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瑶山乡瑶族文化生态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瑶山乡瑶绣园产业园区等乡村旅游项目。

  2.积极参与谋划,做好规划指导。一是参与9个村乡村文化振兴专项规划,提出了文化旅游对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意见及建议;二是投入项目资金90万元,对桥头乡薄竹箐村、桥头乡东瓜岭村、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卡小组、南溪镇三坪坝小组4个国门文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给予支持。

  (5)传承文化,奏响文化保护新乐章

  1.非遗项目申报。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名录的工作要求,结合河口县非遗项目的实际,积极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共制作材料申报项目5项。其中有民俗项目《瑶族服饰》、《布依族牛王节》、《傣族姑娘节》3项;传统舞蹈《瑶族盘王舞》1项;传统音乐《瑶族民歌》1项。

  2.非遗保护与传承培训。一是制作省级瑶族非遗民俗项目《瑶族度戒》师公经书《日午灯筵师公经书》教材1套(上下卷),5.3万余字,录制教材音频560余分钟,戒道公经书《日午安龙道公经书》1卷,3.4万余字,录制教学音频410余分钟,整理州级非遗项目《瑶族民歌》,制作文字教材《瑶族日常民歌读本》1本,3.1万余字,录制教学音频430余分钟。整理编导瑶族传统舞蹈《盘王舞》教学文字资料,录制教学视频50余分钟;二是开展苗族服饰刺绣田野调查。聘请红河学院教授罗有亮(苗族专家)组成苗族服饰刺绣田野调查组,深入到南溪镇龙堡村、桥头乡老街子村、下湾子村、瑶山乡梁子村等12个苗族村寨做田野调查,撰写了3万余《河口县苗族服饰刺绣调查报告》,拍摄调查图片230余张,拍摄调查视频素材36分钟。

  3.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力度。一是持续推进文物单位修缮和保护利用工作初见成效。投资约200万元对河口县博物馆进行提升改造,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按照国家文物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完善县级文物单位“四有”档案工作,避免县级文保单位遭受破坏和消失。三是按照州文物局评审会的要求,已将古炮台地勘和测绘图补充完成,并交由设计公司重新修订方案,将重新修改好的方案呈报州级评审组进行评审。

  4.加快推进河口县博物馆数字化建设。通过建设官方网站、微信公众服务平台、VR全景展示系统、珍贵文物数字化采集(5G应用)、数字资源管理系统等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的建设,目前已完成珍贵文物数字化采集、博物馆公众号创建等工作,全面实现对河口县博物馆、同盟会河口起义纪念馆数字化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对文物数字化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利用,实现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处理数字化、决策科学化、管理智慧化,建设形成智慧博物馆;提高文物的安全性,实现文物和信息资料的科学化管理、传播和利用。

  (八)加强宣传,引领边城文旅新方向

  一是持续做好河口文化和旅游新媒体账号运营,今年上半年制作发布抖音视频112期、微信公众号推文92期、微信视频号18期、微博88期,打造好河口文化和旅游全媒体宣传推广矩阵。在宣传河口风景、民俗、美食、文化、景点等内容的同时,加大疫情防控相关内容的宣传力度。二是配合州文化和旅游局及时收集整理图片及文字资料制作了《云上梯田•梦想红河》红河州文旅宣传册;积极对接区县招商部门结合文旅项目包装情况,收集整理招商引资项目资料,配合州文旅局制作了《红河州文旅招商宣传册》;设计制作并发行了《河口国门文化形象工程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版邮册》50册;制作完成了《共和国的守边人》音乐及MV;创作拍摄发布了视频河口版《我是云南的》短视频,播放量达4.6万以上,并得到红河文旅视频号及抖音号的转发;与州文旅做好工作对接,及时提供图文素材,在红河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多条包含河口旅游的推文,并多次上州级、省级文旅微信公众号推文封面。向县委宣传部提供视频素材并上传至“学习强国”APP红河州学习平台10余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宣传推广科(智慧旅游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下乡放映电影。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269,050.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43,699.66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351.26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20,956,373.73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87,322.81元,下降17.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49,014.07元,下降12.44%,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突发,上级资金项目财政拨款减少,故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238,308.74元,下降97.99%。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智慧图书馆国门文化专题资源建设经费、税务退手续费、宽带服务费补助,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532,888.29元。其中:基本支出9,135,984.20元,占总支出的52.11%;项目支出8,396,904.09元,占总支出的47.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1,521,193.34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88,305.05元,下降18.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3,615.45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办公经费、差旅费等支出较少,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064,689.60元,下降26.7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上级项目资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35,984.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77,035.57元,占基本支出的92.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8,948.63元,占基本支出的7.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18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开展旅游文化项目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9,529.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20,198,831.16元相比减少2,679,301.29元,下降13.2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上级项目资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548,36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文化、旅游、文物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3,28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25,67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7%。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71,8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支付国门书院建设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支付河口县苗绣技艺传承培训及交流推广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0,3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2,743.5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2,743.5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45.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45.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6,190.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2,761.91元,下降66.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开支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6,446,090.86元,其中,流动资产1,196,098.36元,固定资产5,249,992.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GK11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170.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1,993.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1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0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0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0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GK13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GK14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35701111



附件【文旅局2022决算数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