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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03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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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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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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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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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中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冲击,南溪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精准施策应变局,抢抓机遇开新局,紧紧围绕“党建强镇、农业稳镇、特色富镇、旅游活镇、科教立镇、生态兴镇”发展目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勠力同心、真抓实干,实现了综合实力持续提升,镇村面貌日新月异,社会事业繁荣进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特别是在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世界经济衰退呈下行等外部压力之下,面对重大挑战,全镇上下团结一心,共谋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年来,南溪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经济建设稳中有进。南溪镇人民政府多措并举,有效统筹经济发展,围绕复工复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持续推进产业升级,助力经济复苏。2022年,全镇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8,051万元,同比增加246万元,增幅为3.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万元,同比增加0.19万元 ;截至12月中旬,财政拨款总收入9,311.93万元,完成镇财政总支出6,472.03万元;招商引资提报入库项目2个,协议投资总额90,000万元;完成省外到位资金90,000万元,其中绿色食品品牌省外到位资金75,000万元;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2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2个,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988万元;粮食总产量达3075吨,保持平稳增长。
一年来,南溪镇人民政府慎终如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一是严化责任落实。自河口2.16疫情发生以来,南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动员镇干部职工、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党员、强边固防突击队及时行动起来,领导班子全员下沉一线,迅速投入“战斗”状态。在坝吉五队“4.3”疫情和蚂蝗堡“11.26”疫情发生后,南溪镇人民政府立即成立疫情防控临时指挥部,以最短的时间高效处置,防止疫情外溢。二是强化边境管控。全镇共设置疫情防控执勤点95个,共抽调党员、护林员、界务员、民兵、村组干部351人、强边固防突击队13人、支援民兵20人等参与边境一线执勤值守。三是细化网格管理。通过建立“一微多网”方式,网格长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及时传达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细化网格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用好手机APP“国门战疫卫士”动态管理人员信息8276条。四是优化核酸采样方案。完善区域核酸检测体系,根据管控分级情况,组织多轮次、不同频次的常态化核酸检测。成功构建3个抵边村(社区)和8个非抵边村(社区)共52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组,具备承接采样约1.6万人能力的区域核酸检测体系。2022年,南溪镇人民政府13个抵边小组共开展83次核酸检测,非抵边村(社区)共开展49次核酸检测。五是全面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南溪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接种任务,接种总剂数为5591人次,其中60岁以上老人接种总剂数为1258人次。针对“60-79岁人群”与“80岁以上人群”安排应接尽接,实现接种人数110人次,任务目标完成率居全县前列。
一年来,南溪镇人民政府奋发实干、创新转型,实现农业农村再发展。一是粮食播种保持平稳。2022年,粮食播种累计完成播种面积8630亩。其中:玉米种植7180亩、水稻种植1200亩、黄豆种植250亩、蔬菜种植1480亩。二是畜牧存量充足。全镇生猪存栏10050头、肥猪出栏8460头;牛存栏1494头、牛出栏645头,骡存栏320匹,家禽存栏60290羽、出栏29530羽;肉类总产量862吨,禽蛋产量405吨。三是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按照“因地制宜、突出优势、长短结合”的原则,着力培育优势产业,打造红心柚、柠檬、黄金百香果等农业产业示范点,截至目前,全镇共种植香蕉46500余亩,柚子种植13300余亩,柠檬种植1150亩,芒果种植2460亩,菠萝蜜种植6450亩,柑橘类种植750亩,火龙果520亩,菠萝种植2080亩,番木瓜500余亩,黄金百香果200亩,坚果200余亩,金花茶种植100亩。辖区内特色渔业面积700亩。
一年来,南溪镇人民政府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衔接乡村振兴。一是全力推动脱贫增收持续稳定。扎实开展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月动态监测工作,定期上报辖区内务工情况,实行清单管理,做到人员底数清、劳动能力清、就业状况清、外出意愿清。南溪镇共有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动力1365人,已转移955人,转移就业率69.96%,同时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增加农户致富意愿及动力,2022年,发放35户扶贫小额信贷产业资金153万元。二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返贫风险。加强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针对全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制定到户到人增收帮扶计划。南溪镇人民政府共制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措施计划2050个,户均3个以上。针对2021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的188户770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制定帮扶计划,通过帮扶,2022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减少至33户116人,占5.19%。南溪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5,804.46元,同比增幅14.64%。加强动态监测,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开展精准帮扶,确保实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目标。2022年新识别监测户2户4人,风险再标注1户2人,风险消除1户5人,目前全镇共有监测对象34户127人,监测对象享受帮扶措施151个。三是不断强化脱贫成果有效巩固。完善项目编制,计划投入项目资金59,412.21万元。2022年已安排南溪镇扶贫项目32个,下达项目资金4,952.3万元,其中产业资金达3,012万元,占比60.82%,超过产业扶贫资金投入比例达到55%的要求,项目已开始实施。四是精准落实脱贫户及监测户社会兜底保障。认真落实患大病、重度残疾、老年人等人群各项普惠性政策,截至2022年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25人33.85万元,特困供养2人2.75万元,残疾人补贴42人4.93万元,养老保险金24.02万元。利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成功办理申请事项126件,已办结126件,办结率100%。
一年来,南溪镇人民政府坚持不懈抓项目,乡村建设日新月异。一是着力做好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通过认真谋划、整理、筛选,申报了龙堡村和大南溪村以产业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共27个,申报项目资金4,618.7万元。二是稳步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22年,申报河口县南溪镇龙堡村和大南溪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27个建设项目中,涉及公建部分土地平整2100㎡,房前屋后小花园小菜园土地平整4600㎡,新建公厕13座,提升改造猪圈77座,新建氧化塘20个,活动室提升改造6间,龙堡村及大南溪村污水管网建设等内容。截至12月15日,所有正在建设项目已如期完成。坝吉五队、三坪坝小组一改旧貌,确保了红河州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暨边疆党建长廊示范带建设现场推进会议顺利召开。三是持续推进民生福祉项目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南溪镇加快推进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停工的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现已完成室内入住条件。
一年来,南溪镇人民政府大力强化民生保障,人民生活质量持续改善。一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师生返校复学工作。在保证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形势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协助运输大中专高校学生、初高中毕业生返校复学229人次;积极协助辖区内河口民族中学和南溪中心小学复工复学。二是文化教育成果再上新台阶。2022年,中考全县前20名当中,民族中学占9名, 河口高级中学录取的新生前10名中,民族中学占7名;2022年6月,民族中学成功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全县教育系统获此殊荣的仅民族中学一家。三是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政策。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落实患大病、重度残疾、老年人、因突发事件致贫等人群农村低保兜底政策,截至12月份,南溪镇现有城乡低保户1183户1840人,共发放低保金894.16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3户13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户4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9户9人),共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12.6万元;临时救助共救助281户855人,共发放救助金51.61万元(其中含脱贫户94户341人,发放救助金18.2万元)。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应缴费2950人,已缴费2659人,续保率90.14%;2022年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共842人次,累计发放养老金123.35万元。持续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缴费工作,截至2022年12月,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应缴费12642人,已缴费12401人,续保率98.09%。四是有力推动社会和劳动保障工作。2022年全镇农村劳动力共2896人,已转移就业人数1885人,转移就业率65.09%。其中: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动力1365人,已转移955人,转移就业率69.96%。
一年来,南溪镇人民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平安建设扎实有序。一是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全面落实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防控机制,成立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不定时组织驻军、驻警、民兵、边民在边境一线开展边境联合巡逻,推动守住“一条线”向打造厚重稳固“大边防”转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倾向性问题,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受理各类信访和矛盾纠纷案件共18件,其中信访2件,已办理答复2件,矛盾纠纷16起,其中土地纠纷占60%,目前调解成功13起,3起正在调解中。加强每日走访检查,认真核对吸毒人员信息,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防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脱管、漏管、失管事件的发生。二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建立完善“1+3+5”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全镇7家企业录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自查填报率100%;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抓手,深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力度,每月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全面检查至少1次,重大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做好群众安全知识宣传。截至目前,配合上级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共排查隐患112项,已完成整改112项。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站所联合检查排查,对辖区内隐患点全面排查检查,加强日常监测,汛期未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做好应急救援机构建立及物资储备,于12月建设完成南溪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同时,应急救援仓库物资储备充分,确保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拿得出、用得上,切实做好后方物资保障。三是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行为,南溪镇林区范围内发生的毁林案件3 起,已清除人为作物,恢复植被。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全覆盖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林长及护林员队伍的作用,积极调动全镇护林员在各村、组公路沿线,显眼地段刷写和悬挂护林防火标语30余条,与全镇村民签订和发放护林防火责任书2000余份。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发放野生动物禁食禁售倡议书400余份,粘贴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通告30余份,开展以“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南溪镇人民政府设有:南溪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1.党政办公室;2.党建工作办公室;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5.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 水务服务中心;
3.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 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5.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 财政所。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人员0人)。较上年增加33人。主要原因是根据文号河编〔2022〕13号,本年两个农场合并到南溪镇政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河口县南溪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属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水务服务中心;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4.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7.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69人。较上年增加33人。主要原因是根据文号河编〔2022〕13号,本年两个农场合并到南溪镇政府。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1-9)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91,183,346.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456,120.56元,占总收入的97.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27,226.4元,占总收入的2.99%。与2021年收入34,472,269.75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711,077.21元,增长164.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173,764.86元,增长236.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462,687.65元,下降66.7%,主要原因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91,572,983.16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5,486.07元,占总支出的27.31%;项目支出66,567,497.09元,占总支出的72.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1年支出32,815,419.55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757,563.61元,增长179.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220,186.78元,增长48.97%;项目支出增加50,537,376.83元,增长315.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05,486.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39,799.35元,占基本支出的89.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65,686.72元,占基本支出的21.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567,497.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8,047,345.4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河财预〔2022〕171号河口县边境联防员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04,713.4元;
河财预〔2022〕255号办公楼基础设施维护、修缮绩效工作经费15,000元;
批条〔2022〕004号河财预〔2022〕46号南溪镇工作经费100,000元;
河财行〔2022〕217号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食宿补助经费45,570元;
河财预〔2022〕308号大南溪村委会工作经费〔切块陶相伕〕补助经费10,000元;
批条〔2022〕004号河财预〔2022〕46号南溪镇大棚房拆除项目专项资金629,786元;
河财预〔2022〕202号批条〔2022〕005号强边固防突击队伙食补助资金71,115元;
河财预〔2022〕328号批条〔2022〕090号社会事务管理经费〔2021年绩效考核奖励〕专项经费21,400元;
河财预〔2022〕296号南溪镇联防所轮职联防员补助经费311,100元;
河财预〔2022〕117号南溪镇环境卫生管理一绩效工作经费249,500元;
河财预〔2022〕117号南溪镇集镇秩序维护经费一绩效工作经费85,860元;
河财行〔2022〕196号2022年边境联防所联防员保障经费225,004元;
河财预〔2022〕255号蚂蝗堡农场社会管理和服务事项绩效工作经费1,150元;
河财预〔2022〕272号河口县联防所专职联防员生活补助专项资金231,851.32元;
河财预〔2022〕272号河口县南溪镇人民政府联防所专职联防员生活补助专项资金787,514元;
河财预〔2022〕458号南溪镇环境卫生管理绩效工作经费50,500元;
河财预〔2022〕458号南溪镇集镇秩序维护经费绩效工作经费48,205元;
河财预〔2022〕458号南溪镇社会事务管理经费15,239.5元;
河财预〔2022〕458号原蚂蝗堡农场管委会社会管理和服务事项经费5,040元;
河财农〔2022〕58号办公楼基础设施维护、修缮绩效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30,188.36元;
河财农〔2022〕59号蚂蝗堡农场管委会2022年上半年绩效工作经费74,822.4元;
河财农〔2022〕81号河口县边境联防员生活补助〔蚂蝗堡农场管委会〕70,530.08元;
红财政法发〔2022〕18号蚂蝗堡农场2022年边境联防所联防员保障经费69,232元;
河财农〔2022〕13号蚂蝗堡农场管委会〔田房边境小康示范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程尾款、2019年大棚房拆除项目〕372,345.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17,308.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1,572,983.16元的94.98%。与2021年支出25,379,666.00元相比增加62,937,642.56元,增长247.98%,主要原因:2022年南溪、蚂蝗堡农场合并至南溪镇,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75,76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6%。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工作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7,27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待遇发放。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34,56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待遇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12,33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待遇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4,716,56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5%。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待遇及福利发放及农户农林类补贴的发放,如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效益补偿金、商品林停伐补助、护林员补贴、草原补贴、森林抚育补助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6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应急救灾工作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5,200元,支出决算为102,04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617.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2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5,200元,支出决算为102,04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6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能支付完成。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支出145,354.00元减少43,308.2元,下降29.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17.2元,下降2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62元,下降53.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公务用车导致支出增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边境防控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8,824.12元,增加785,187.74元,增长169.35%,主要原因:南溪、蚂蝗堡农场合并至南溪镇,支出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乡镇业务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车辆保险费、业务费、保障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5,410,510.62元,其中,流动资产13,676,401.66元,固定资产2,286,110.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828,176元,无形资产6,000元,其他资产6,613,822.25元。与2021年总资产37253556.6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55,543.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6,8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16,225.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16,150.4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1000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