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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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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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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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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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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303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当参谋、抓经济,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立足全局,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突出计划编制的指导性、前瞻性和全局性,加强与行业部门对接,反复进行论证,编制完成《河口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全面总结了2021年以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客观分析内外部环境,科学提出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已于2022年11月初开始起草编制《2022年度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经济计划报告》。
二是强化经济精准调度,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围绕主要经济指标强化分析调度,监测、分析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关系,抢时间、抢机遇、抢要素,保持全县经济运行相对平稳。2022年1—3季度,全县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78.44亿元,同比下降14.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累计上报9214.4万元,同比增长-9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2.3%。建筑业总产值累计上报174608.9万元,同比增长20%(较州级目标15%,高5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完成上报5266平方米,同比增长-89.0%(较州级目标-97.5%,收窄8.5个百分点)。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上报14454.1万元,同比增长-24.9%(较州级目标-30.7%,收窄5.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上报71.6234亿元,同比增长6.5%(与州级目标持平)。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68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93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8%。
(二)抓项目、稳固投,以项目支撑经济发展
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抓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今年以来县发改局以推进作风革命转服务理念、强化效能建设促项目落地为抓手,强化项目意识,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狠抓项目建设,以项目投资助推“区县”融合高质量发展。2022年1—10月份“区县”累计上报固定资产投资79.08亿元,10月单月上报投资7.22亿元,增速10.56%。
一是精准谋划,绘好项目“一张图”。深学细读近期国家和省州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州政策导向和投资导向,结合我县未来发展所需和民心所盼,站位全局、抢抓机遇,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城乡融合、民计民生等领域,深度推进项目谋划、包装、上报等前期工作,争取了一批政策契合度高、产业关联性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高质量项目,共谋划储备重点项目95个,项目总投资549.24亿元。
对标年初人代会通过投资目标,以目标为导向,倒排时序,保在建、推前期,确保年内更多项目新开工入库纳统。2022年1—10月份在库项目125个,在库项目总投资101.48亿元;1—10月份新入库项目94个,入库项目总投资55.41亿元。11月份计划入库项目8个,入库项目总投资11.19亿元。
二是融合优化,算好项目“一本账”。县发改局按照“区县”年度重点项目清单,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和渠道,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准备,提前谋划,适时上报,积极争取中央、省、州预算内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的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共争取到中央、省、州支持资金项目19个,下达补助资金5.1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3个,下达资金0.9569亿元;省预算内资金6个项目,下达资金1.87亿元;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8个项目,下达资金0.046亿元,获得州级乡村振兴与财源建前期费0.0482万元,争取到地方政府专债2个项目共2.25亿元。争取到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贷款项目1个,河口县人民医院设备更新改造贷款2300万元已获农业银行州分行批准,并于10月9日首次提款12.72万元。同时获得省级发改、财政部门认可的2023年政府专项专债共29个项目,总投资约257亿元,专债需求约71亿元。
三是突出重点,抓好项目“一专班”。为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班人马、一抓到底的“一专班”负责机制,切实推动“区县”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突破赋能发展,确保全年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县发改局梳理了《河口“区县”2022 年重点建设项目挂钩联系表》《河口“区县”2022 年重点建设项目挂钩联系领导干部名单》,制定了《河口“区县”2022年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项目》,从“一线工作法”、保障重点项目推进、企业有序生产运营,促进增资扩产等方面,明确了领导挂钩责任,从项目前期到项目落地由挂联领导全程负责,打破分管领导、行业归口体制机制壁垒。
(二)破瓶颈、优环境,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一是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努力把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县发改局牵头搭建并上线了河口县复工复产申报平台(钉钉),实现了多部门线上联合审批和线下联动查验,截至目前,已有221家各类企业通过复工平台完成了复工申报。
二是扎实推进项目投资审核和招标核准工作。2022年1-11月,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共计86项,并出具审批意见。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项目审批事项共审批、备案建设项目207项,计划总投资约157.11亿元。
三是继续做好价格认定。应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协助请求,实施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截至目前,接受价格认定协助书40份,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40份,刑事案件13份,涉纪案件0份,海关涉税案件0份,行政案件27份,认定金额共计750.53万元。
四是继续落实降费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精神,2022继续贯彻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30﹪政策。
五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根据省、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河口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分别对我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情况以及口岸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清理规范。
六是优化环节,持续压缩用电报装办理时间。推广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客户可通过互联网业务渠道提交申请资料,推行供电企业工作人员“零上门”办理业务,实现客户办电“零审批”。受理环节实行受理及时办结制,实现申请即审核、审核即通知。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现场勘查时直接装表接电,涉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的,在工程完工当日装表接电。截至10月31日,共办理完成归档232单,其中高压单电源27单,低压居民89单,低压非居民116单。高压单电源客户平均办电时长为20.42天,低压居民客户平均办电时长1.84天,低压非居民客户平均办电时长2.62天。
七是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类行政执法类信息报送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本部门和全县各部门权责清单数据统计、公开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截至目前全县各成员单位推送各类信息数据至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89046条,为全县信用信息上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是专项治理企业信用修复。按照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2022年5月20日印发的《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企业修复名单共涉及企业15户。目前,已进行信用修复企业数为14户,信用修复率为93%。
(四)推项目、惠民生,民生保障不断改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民生福祉。
一是抓好强边固防工作。1.抢抓DBLFS项目建设。县发改局把DBLFS建设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严格按照省州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快完成建设任务,由县发改局4位副局长分片区挂包各DBLFS,挂钩包保干部职工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对于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帮助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县发改局先后召开项目推进会10余次,具体安排部署,瞄准目标、明确责任、多措并举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目前河口县已完成53个DBLFS建设任务,并已组织执勤人员入驻,投入使用。
2.持续推进SBGB工程。按照省州“一带一路”项目推进处(科)相关领导对河口SBGB工程的相关要求,县发改局进一步完善《河口县“十四五”抵边新村建设方案》,于9月17日将修改稿上报州发改委。
二是紧盯美丽县城抓创建。围绕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五大方面82个指标,截至2022年谋划项目69个。2.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及时跟踪调度69个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总投资193.54亿元,截至目前11个已竣工,58个已开工,16个前期稳步推进,现累计完成投资46.56亿元。2022年8月11日获命名“云南省美丽县城”。
三是稳步推进特色小镇项目建设。河口瑶族盘王小镇建设项目是我县重点项目之一,小镇规划区包括河口县瑶山乡集镇及其周边区域,规划总面积333.07公顷,其中核心区规划面积94.08公顷,规划分2个核心区进行建设。河口瑶族盘王小镇规划实施小镇会客厅、瑶族风情商业街、瑶族美食文化街、瑶山秘境酒店、瑶族医药康体养老养生中心等10余个子项目建设,计划投资13.2亿元(一期计划投资5.98亿元,二期计划投资7.22亿元)。截至10月,盘王小镇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3629亿元。
四是稳步推进能源电力项目。2022年共建设电网升级改造项目3个,总投资2695万元。目前已完工2个,在建1个,完成工程量约65%;抓变电站建设。35kv新街输变电工程,总投资2408万元,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工,目前已完成投资750万元;督促马卡依河水电站项目尽快复工,马卡依河水电站总投资8076万元,装机容量1万千瓦,已完成投资2292万元,于2018年7月停工至今,目前正在进行复工前准备工作,计划2022年11月底复工建设,2023年11月投产运行,投产以后预计年均产值为800万元;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河口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和可研编制工作,以及行政中心和北山小学屋顶约2500㎡光伏板安装工作,安装光伏板约1000块,光伏板安装约1兆瓦,完成投资约600万元。业主方正同步按可研开展整县屋顶承载力测试、屋顶租赁协议及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公司内部审批和电网公司对接接入批复等工作,屋顶承载力测试已基本完成。同时,积极排查可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地资源,做好河口县光伏资源开发利用,排查出4块约1.06万亩的适合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的土地资源并上报州能源局,争取纳入省州规划。
五是扎实推进口岸城市建设项目。2022年5月,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在云南考察期间,同意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支持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口岸城市建设将作为支持的重点内容之一;省委王宁书记、省人民政府王予波省长也就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发展改革委先后5次赴河口县就口岸城市建设工作开展实地调研。按照省州有关工作安排,组建口岸城市建设专班,及时启动了规划编制、项目谋划及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梳理谋划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建设项目112个,项目总投资1157.89亿元,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变河口当前城市设施和产业发展。
六是扎实做好疫情期间的粮食与物资储备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粮食安全执法检查,了解掌握全县粮油市场供应状况,维护粮油市场秩序稳定,同时建立完善粮油应急供应体系,确保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粮油供应有保障。切实抓好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储备原粮(稻谷)82.5万公斤、成品粮12.25万公斤成以及动态储备食用植物油5万公斤,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扎实有序抓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发放工作,2.16疫情处置事件以来,采购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民用生活物资共计4批次,共涉及帐篷、遮阳伞、棉被、棉衣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等20多个物资品种,总金额约1109万元。并按规范程序将物资发放到各执勤卡点、核酸采样点、高中风险区以及隔离场所、隔离酒店等使用单位,确保全县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七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实施开展,建设29个搬迁安置区,累计投入2.3亿元解决全县987户377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稳固住房问题,同时实施安置区水、电、路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搬迁农户生产生活需求,落实产业发展、转移就业、养殖区建设、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扶贫措施,不断拓展搬迁农户收入,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987户3775人已于2020年已实现稳定脱贫。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制定《河口县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河口县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后续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度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工作要点》等方案,现从稳岗就业、产业帮扶、就学保障、医疗保障、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治理、安置区隐患排查和治理等方面抓严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组织转移就业2321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364人、省内转移就业1729(含发展产业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221人,扶贫车间就业7人。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脱贫户”模式,引导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主体间紧密合作,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易地搬迁贫困群众1072户实现“双绑”利益联结。在25个安置区均建立基层党组织,成立管理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实行自治管理,选举26名楼长片长,共同监管安置区。
八是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扎实做好价格监测工作,云南省建材价格专项监测情况共9次,砂石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监测分析报告3期,疫情发生以来,对重要民生商品、防疫药品价格及生猪和猪肉价格等47个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情况进行上报,上报报表56期,分析报告12份,切实保持我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五)抓党建、转作风,树立发改新形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巩固和提升党的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党的建设。明确党组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直接抓,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落实党组联系工作制度,党组成员分别联系基层党组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交心谈心22人次,召开党组会10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本着“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认真抓实基层党支部建设,截至目前发改局党支部列入入党积极分子2名,接收为预备党员2名,转正党员1名。召开党员大会10次、支委会1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党课教育6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
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同时,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发改局党组反馈4方面共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1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反馈6方面共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
三是抓实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精神等,征订学习教材29套,实现党员全覆盖。充分利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每周五读书班、上党课的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全局名党员干部到水头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祭扫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理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政治理论修养,更好服务发展改革工作。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河口县开放发展服务中心,河口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河口县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口县粮油质量监测站,河口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河口县信用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河口县开放发展服务中心,河口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河口县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口县粮油质量监测站,河口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河口县信用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原因是机构改革之后,本单位车编被划走,所以车辆编制为0,而本单位实有车辆一辆,也由机关事务局用车平台使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028672.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16672.33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526319.51元,下降72.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234979.51元,下降69.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5291340.00元,下降99.77%。主要原因是2022年相比2021年,减少了一个项目收入,该项目为工程项目拨款,数额大,占比大。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8908552.33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8151.53元,占总支出的54.20%;项目支出8660400.80元,占总支出的45.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936469.61元,下降59.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22643.15元,增长75.92%;项目支出减少32359112.76元,下降78.8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相比2021年,减少了一个项目收入,该项目为工程项目拨款,数额大,占比大。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48151.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53469.08元,占基本支出的4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94682.45元,占基本支出的50.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60400.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河口县“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宣传服务费专项经费349600.00元
2、河口县复工复产申报平台(钉钉)前期工作经费98600.00元
3、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紧急采购补助资金4002558.00元
4、疫情防控工作补助资金261160.00元
5、河口县疫情防控民用物资紧急采购专项资金685422.74元
6、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1072.25元
7、河口县粮油购销公司南溪经营部成品粮储备库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
8、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66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16672.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13%。与上年相比减少32377979.51元,下降69.79%,主要原因是2022年相比2021年,减少了一个项目收入,该项目为工程项目拨款,数额大,占比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590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0%。主要用于工资与社保发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780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职工养老和职业年金费用的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9226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4%。主要用于职工医保费用的支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57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充电桩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4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粮油储备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63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粮油方面病虫害化验试剂购买。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5%;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为疫情原因,没有接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454.00元,下降8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54.00元,下降88.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没有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接规划编制相关单位。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597.45元,比上年减少28979.41元,下降10.0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产生的办公费、邮电费、设备购置费等方面的支出。减少原因为2022年度单位日常电脑维修维护费用未在2022年度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31069306.58元,其中,流动资产518327.39元,固定资产1352268.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194544.56元,无形资产4165.8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89900.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91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8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1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85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30301111
附件【决算公开报表-发改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