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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64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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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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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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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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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3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河口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公安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建党百年主题主线,慎终如始“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战疫情、强边防、促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侦破刑事案件324起,破获毒品案件30起,缴获毒品40.95千克,缴获毒资人民币377万余元,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得到州县领导和州公安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在2021年红河州公安机关年度综合考评中河口公安位列边境县市第一名。
一年来,大事多、急事多、难事多,特别是在建党100周年、COP15安保、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等重点工作交织挑战下,全县公安机关以忠诚为魂、以人民为念,以责任为本,一场场硬仗完美收官,一串串数据鼓舞人心,一项项荣誉实至名归,3人受到省级表彰,10个集体、66名个人受到州级表彰,9个集体、127名个人受到县级表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17个科所队,分别是:1、指挥中心,2、政治处,3、警务保障室,4、警务督察大队,5、城区派出所,6、南溪派出所,7、刑侦大队,8、网络安全保卫大队,9、治安管理大队,10、经济犯罪侦察大队,11、禁毒大队,12、出入境管理大队,13、法制大队,14、反恐大队,1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16、巡特警大队,17、看守所拘留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9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公安机关车辆是执法执勤用车,具体分布情况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3,389,351.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94,297.27元,占总收入的96.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95,054.14元,占总收入的3.78%。本年度收入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减少52,396,570.57元,下降45.25%。主要原因一是年末财政调减指标不计入财政应返还额度,二是边境专职辅警2020年8月移交边境大队。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6,676,348.07元。其中:基本支出47,776,701.85元,占总支出的55.12%;项目支出38,899,646.22元,占总支出的44.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支出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减少28,152,279.12元,原因主要是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应急处突业务用房项目2021年未发生支出,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776,701.8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4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综合考评奖励仅发放1个月的,本年度发放4个月;二是支付边境专职辅警1人一次性工亡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713,287.10元,占基本支出的91.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63,414.75元,占基本支出的8.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99,646.22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5.34%,主要原因是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应急处突业务用房项目2021年未发生支出,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大幅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1、河财行〔2020〕566号打击跨境违法及边境地区整治工作经费200000元。
2、河财行〔2020〕571号武警红河支队基层中队训练大棚建设专项资金363487.75元。
3、河财行〔2020〕222号2020年中央公安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320628.18元。
4、河财行〔2021〕168号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818971.64元。
5、河财行〔2021〕348号2021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重点项目368627.59元。
6、河财行〔2020〕204号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禁毒补助经费295705.22元。
7、河财行〔2020〕459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844512.69元。
8、河财行〔2021〕356号2021年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123234.8元。
9、河财行〔2021〕406号2021年省级禁毒经费社区专干经费3592.16元。
10、河财行〔2020〕504号2020年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物防建设专项资金13641062.05元。
11、河财行〔2020〕380号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一期建设项目403378元。
12、河财行〔2020〕269号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100.42元。
13、河财行〔2020〕457号2020年省对下公安专项资金18800元。
14、河财行〔2020〕558号省级禁毒补助经费戒毒康复社区专职人员经费69680元。
15、河财行〔2021〕213号5.01专案工作经费410547.3元。
16、河财行〔2021〕358号公安机关援边警力保障及维稳经费101832.28元。
17、河财预〔2021〕364号 强边固防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电力引入工程建设专项资金4109260元。
18、河财行〔2021〕208号2021年戒毒社区康复社区专职人员补助经费153600元。
19、河财行〔2021〕341号办理房产手续相关经费129319.06元。
20、河财预〔2021〕61号河口平安视频监控系统扩建项目经费1000000元。
21、河财行〔2019〕104号边境项目经费15506.84元。
22、河财行〔2019〕148号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工作经费128981元。
23、河财行〔2019〕671号禁毒工作经费14000元。
24、河财行〔2021〕524号基础设施专用设备资金6509302元。
25、非财政拨款业务工作经费2062521.42元。
26、河财行〔2021〕138号2021年工会经费260995.82元。
27、河财预〔2021〕72号2021年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100000元。
28、河财预〔2021〕342号疫情防控非法出入境举报奖励经费42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70,316.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4%。与上年对比减少29,885,383.6元,下降26.46%,主要原因是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应急处突业务用房项目2021年未发生支出,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保障边境地区综合整治业务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897,86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7%。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支出。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以及开展疫情防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的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5,77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6,66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68,051.83元,完成预算的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61,661.83元,完成预算的9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90.00元,完成预算的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控公务接待费,受疫情影响实地调研交流大量减少,二是严格按采购程序推进执法执勤车辆购置,制定预算时的车辆参考价,到完成采购时间跨度长,车辆购置有价格波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22,740.58元,增长10.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8,890.58元,增长1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50.00元,增长151.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上年度增加两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1,661.83元,占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6,390.00元,占0.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1,661.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23,200.00元,购置车辆5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河口县公安局现有车辆大部分达到处置年限,加之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率高、加速老化速度。按照“国警街面、快速反应、武装巡逻、依法处置”的要求,为了保证执法执勤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恐怖活动和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能够果断有效处置,结合实际情况,购置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PTU处突单元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8,461.8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特别是各类案件汇报、研判等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3,414.75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8.51%,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绩效工资调整到人员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75,431,239.1元,其中,流动资产30,389,768.31元,固定资产净值88,062,919.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6,978,551.7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28,121.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551,423.87元、流动资产减少25,269,691.04元、在建工程增加15,192,993.44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659,112.5元;报废报损资产90项,账面原值368,947.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2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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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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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净值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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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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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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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5,431,239.1 |
30,389,768.31 |
88,062,919.07 |
73556076.5 |
2798441.41 |
11708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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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78,55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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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9,534.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2,0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296.2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1,929.2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4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3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209231009089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