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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02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河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5)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6)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河口县扶贫开发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7)承担河口县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由于我单位现处于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阶段,所以未下达新的三定方案,现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均按河口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三定方案执行)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尽锐出战、狠抓实效”要求。一是组建工作机构,高站位齐推动。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成立河口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实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制,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具体工作。二是健全责任体系,顾大局敢担当。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延用脱贫攻坚期各项有利措施,逐级压紧压实县级领导、乡镇、行业部门、挂包部门、挂包干部和网格员工作责任。三是实行网格管理,筑堡垒全覆盖。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包村责任,全县处级领导挂村(社区),115家部门包村(社区),3698名干部职工结对包户,实现48个村(社区)444个小组31118户95984名村民包保全覆盖,将疫情防控与动态监测网格化同步落实,实现“一网覆盖、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一包到底”目标。同时,选派工作队41支119人驻扎41个村(社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四是注重能力提升,抓学习强本领。加强对驻村工作队、乡镇及村组干部培训力度,培训干部1400余人次,实现乡村干部培训全覆盖。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调整及“回头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 

  1.做实动态调整及回头看。河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本次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统筹县、乡、村各级各类人员力量,高位推进此项工作。一是组织培训。为统一工作思路,10月15日,召开全县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部署培训视频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至各乡镇,并对此项工作作强调、提要求。先后开展各级各类工作培训1200余人次,培训系统信息录入员65人次。二是细化方案。10月17日,制定印发《河口县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方法步骤、责任压实、各阶段工作及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三是数据比对。对所有脱贫户、原监测对象及拟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进行数据比对2批次,并逐户逐人核实核准,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四是业务督导。11月2日,县级成立业务督导组对各乡镇进行督导,确保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按时按质完成本次工作任务。目前,各类对象已完成乡级审核,拟清退44户170人、拟风险标注回退18户63人、拟风险消除回退2户9人、拟标注风险消除2户9人、拟新识别18户56人、自然增加38人、自然减少41人,预计本次动态调整后,我县监测对象规模变为408户1544人,其中,已消除风险372户1417人,未消除风险36户127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1户33人、边缘易致贫户8户3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7户61人)。 

  2.落实帮扶机制。始终将动态监测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举措,坚持“防”“扶”结合,制定印发《河口县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河口县关于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防止返贫风险的通知》和产业帮扶、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就业帮扶、低收入家庭社会兜底救助、教育帮扶、医疗保障6个实施方案,建立县乡村三级全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实现工作常态化。2021年以来,筛查预警监测信息253条,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7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联系指导工作。 

  (三)主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做实“一平台三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及省委提出的“一平台、三机制”和四个全覆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发挥平台作用。推广使用“找政府”APP政府救助平台,鼓励群众通过平台申请政府帮助。人社、卫健、医保、教体、水务、民政、住建等7家部门“政府救助平台”上线以来,主动担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受理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抓出成效。截至目前,通过平台申请救助190件,已办结134件,办结率71%。其中:民政144件、办结89件,医保27件、办结26件,人社10件、办结10件,卫健3件、办结3件,住建1件、办结1件,教育5件、办结5件。二是推广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抓好抓实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双绑”工作,以“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农户通过土地流转给企业、入企业基地务工,资金入股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经营、保底分红等方式,实现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双绑”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培养“双绑”企业6家,带动合作社6家,带动农户1363户,带动农户务工228人次,流转土地6231余亩,带动农户获得收益246万元。三是建立股份合作机制。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模式,盘活现有扶贫资产,多方扩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确保集体经济发展可持续。目前,已安排财政专项衔接资金485.6万元作为村集体股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厂、热区水果种植基地、冷库建设项目等村集体产业发展。今年来,全县村集体经济收益100余万元。四是落实扶志扶智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人才服务中心、乡级劳动保障所、村级服务站三级服务机构和自然村联络点作用,扩大培训覆盖面,实现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就业全覆盖。截至目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累计开展32期,累计培训1549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417人,脱贫劳动力1123人;全县输送脱贫及监测对象劳动力转移就业6932人(其中脱贫劳动力6671人)。 

  2.“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教育保障方面,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强化“义务教育在校生动态管理监测系统”学生日考勤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四步法”(即:宣传教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压实“双线四级”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确保义务教育学生不因家庭贫困失学辍学,实现义务教育辍学生动态清零。2021年,已落实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各类减免补助政策资金共计2492.9万元,落实中高职雨露计划资金70.5万元,办理大学生生源助学贷款377人306.88万元,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奖补助学金、省优困奖学金、州优困奖学金、许氏助学金、濨蕙计划、金秋助学等资金10.5万元。医疗保障方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县域内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按照“一季度集中签约,年内提供服务”的模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服务、履约率达100%,“三类”人员累计住院患者474人次、共计报销医疗费用277万元。住房保障方面,持续抓好房屋安全动态监测,2021年动态新增四类重点对象任务4户(已开工4户、竣工4户)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52户(已开工5户、竣工4户),改造工作稳步推进。饮水安全方面,对全县已建成运行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群众饮水安全情况开展3轮排查,发现问题已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整改。2021年共投入资金407.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388.5万元,巩固提升10件供水工程,涉及4乡1镇618户2407人(其中监测对象168户666人);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4万元及县级自筹5万元,维修养护22件供水工程,涉及3乡1镇631户2698人(其中监测对象168户603人)。 

  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情况。印发《河口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县级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组织、投入和帮扶体系,借助水务、交运、住建、农科、环保等职能部门项目,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布局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继续巩固水利、交通、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一体化、均等化的产业基础设施。一是拓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就业帮扶。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987户3775人,转移就业2171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395人、县外省内转移就业113人、县内转移就业1663人,公益性岗位安置200人,实现户均2.2人就业;建立3个扶贫车间,带动搬迁群众5人;对搬迁人口中家庭无劳动能力,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范畴,共纳入社会兜底保障对象375人,实现应保尽保,全面施保,其中:农村低保93户279人、特困供养4户4人、残疾人补助35户92人。二是加大产业帮扶。立足我县气候、资源、区位的特点和优势,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把“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主基调,坚持“农户主体、政府扶持、社会支持、企业带动、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推进机制,着力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河口县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全力打造河口水果大产业。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业龙头企业13个,发展香蕉、芒果、桔柚等热区林果种植28.5万亩,砂仁等中药材种植6.9万余亩,实现生猪存栏3.67万头,家禽存栏25.563万羽;全县绿色食品认证企业5家,获农业部A级绿色食品认证产品7个,分别为“云河”“麟源”“红可果园”“下湾子柚”“瑶冠青皮柚”、“瑶冠三红蜜柚”“柚崽”,绿色认证农产品面积10450亩;积极推动申报创建各级“一村一品”专业村,截至2021年10月,累计申报创建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7个,创建省级“一村一品”专业镇1个。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衔接资金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全县共投入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69.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94.93万元;州级资金750万元;省级资金4325万元),安排项目73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26个,投入资金5348.55万元;基础设施项目39个,投资资金4595.5万元;其他项目8个,投资资金225.88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65个(其中:已完工验收33个项目),完成资金支出7847.46万元,资金支出率77.16%。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及项目推进情况。河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已完成村申报,乡审核和县级行业部门审议工作,初步规划总投资442468.96万元,其中:2021年投资22137.27万元;2022年投资124547.59万元;2023年投资85510.11万元;2024年投资62983.87万元;2025年投资144290.11万元。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围绕产业发展、就业、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规划,共规划项目214个,规划投资22137.27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完工148个),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0169.93万元;行业部门资金8554.34万元;社会投资3413万元。 

  3.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河口县共清理出2012年11月至2020年扶贫资产总规模172555万元。其中:经营资产10357.6万元,占总资产的6%;公益资产132000.8万元,占总资产的76.5%;到户资产30196.6万元,占总资产的17.5%。截至11月10日,已确权131853.93万元,确权率76.41%,目前,正在把资产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指导文件,出台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项目规划与产业金融科(南部开发科)社会扶贫科(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科)行业扶贫科督查和考评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628,88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1,868.70元,占总收入的98.1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7,011.76元,占总收入的1.88%。与上年收入5072770.41元对比减少443889.9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小额信贷风险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652,757.70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975.47元,占总支出的40.77%;项目支出2,755,782.23元,占总支出的59.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5,133,941.41元对比减少481,183.71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小额信贷风险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6,975.47元。与上年1,577,674.32元对比增加319,301.15元,其中:工作福利支出1,717,457.19元,占基本支出的90.54%。商品和服务支出97,036.08元,占基本支出的5.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482.2元,占基本支出的4.3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根据河组干调﹝2021﹞2号文件,李芍佟调入;河组干调﹝2021﹞18号文件,李东耀调入;河组干调﹝2021﹞155号文件,汪世丽调出;河人社专﹝2021﹞32号文件,邓国辉调入;河组字﹝2021﹞55号文件,杨宇飞新录用;河人社专﹝2021﹞7号文件,唐嵩新录用;河人社专﹝2021﹞52号文件,王胜剑新录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9,939.39元,占基本支出的94.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036.08元,占基本支出的5.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5,782.23元。与上年3,556,267.09元对比减少800,484.86元,减少22.5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小额信贷风险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1年减少小额信贷风险金减少600,000元;2、2021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减少139,600元3、个人扶贫捐款减少62,6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1,868.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2%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2,290.41元对比减少500,421.71元,减少11.0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小额信贷风险金减少、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2021年选调生补助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78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64,77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245.7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1.02元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195.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1,053.71元、事业单位医疗45,760.2元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8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182,88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0%。主要用于扶贫行政运行826,918.5元;扶贫事业机构638,877.08元;其他扶贫支出2,717,093.2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3,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23,000元),支出决算为68,840.57元,完成预算的2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840.57元,完成预算的28.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加强支出控制,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4,960.14元,增长1,674.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4,960.14元,增长1,674.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县财政拨河财农〔2021〕014号河口县脱贫攻坚联席办工作经费33万元,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8,840.57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840.5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840.5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期间会议及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期间检查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036.08元,与上年105,929.12元对比减少8,893.04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加强支出控制,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报销规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6,876,214.08元,其中:流动资产6,538,115.08元,固定资产338,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16,102.8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60,111.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876214.08 

6538115.08 

338099 

   

33809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1.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8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09240544055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