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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hkxczj/2025-0029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97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河口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情况

全县各部门来信来访总量231件,受理信访总量121件(含网上信访件、上级交办件),不予受理110件,从受理情况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04%。来信26件,以去年持平;来访27批57人次,批次上升28.57%,人数下降27.84%。集体访16批221人,批次下降27.27%,人数下降7.53%。网上信访件68件(包含网上信访、人民网、领导信箱、微信等自收件及上级交办件),同比下降2.85%。

其中:县信访局受理信访总量42件(含网上信访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64%。其中,网上信访件自收34件(包含网上信访、人民网、领导信箱、微信),同比下降8.10%,到期办结率100%。

根据信访目的,求决96件,占79.33%;申诉6件,占4.95%;意见建议9件,占7.43%;揭发控诉1件,占0.82%;其他9件,占7.48%。

2.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倾心抓好信访服务。坚持疫情防控和信访事项“两手抓、两不误”,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信访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积极引导群众以网上信访、微信信访、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诉求。对群众反映的相关诉求,以及疫情相关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做到即收即办,应办尽办。截至目前,涉及疫情防控信访事项6件,化解6件。

(2)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矛盾化解。一是扎实开展突出信访矛盾专项治理,聚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截至目前,全县受理信访121件,受理率100%,化解率100%;同时全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访约访45批185人次,推动化解信访案件5件,其中集体案件4件。乡镇农场党政领导下访约访180批540人次,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认真排查梳理矛盾纠纷,逐案明确包案领导的化解措施,层层压实化解责任。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1件,列入重点矛盾纠纷11件,化解11件,化解率100%。印发《河口县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把多年来一直未得到圆满化解的13件信访难题列入工作方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化解时限,通过层层压实责任,计划在2022年底全部化解完成。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对复杂疑难事项,采取先会商,后组织协调会办。对中联办交办河口县的3件案件和省联办交办的9件及时向县属部门和涉及乡镇作了交办,已办结,办结率100%;中央巡视交办44件,省委巡视组交办10件,已办结,办结率100%。2021年1-5月份中央巡视组交办16件,县委巡查组2件,已办结,办结率100%。四是进一步推进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对一些可能引起群体性群众事项形成专项督办。比如,“阳光美地”不动产权办理事项、“10.6”及今年“5.28”坝洒农场达果小组洪涝灾害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

(3)积极完成年初信访既定工作目标情况。一是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全省平均值99.76%),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相关及时受理北94.44%(全省平均值90.89%);二是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100%(全省平均值92.95%),重复信访占比36.94%(全省平均值34.81%);三是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30.56%(全省平均值26.46%),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28.57%(全省平均值24.63%);四是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中联办交办重复信访件3件,审核化解率100%(全省平均值93.96%),再次率0(全省平均值4.27%)。省联交办重复信访件9件,审核化解率100%(全省平均值89.62%)。目前全县信访业务各项工作无减分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

2.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属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信息技术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20,483.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923.48元,占总收入的97.1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560.00元,占总收入的2.86%。与上年收入合计1,194,785.21元对比增加225,698.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885.21元,占总收入的95.74%;其他收入50,900.00元,占总收入的4.26%元。主要原因:本年财政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增加信访项目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81,64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731.30元,占总支出的92.62%;项目支出101,912.18元,占总支出的7.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1,188,196.40元对比增加193,447.08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296.83元,占总支出的87.30%;项目支出150,899.57元,占总支出的12.70%。主要原因:本年增加正常晋升工资,保险基数增加,根据河组干调2021]25号文件增加1人,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9,731.30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037,296.83元对比增加242,434.47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本年增加正常晋升工资,保险基数增加,根据河组干调2021]25号文件增加1人,导致本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2,348.90元,占基本支出的93.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382.40元,占基本支出的6.83%。(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912.18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50,899.57元对比减少48,987.39元,减少32.46%。主要原因:本年减少上级信访经费,导致本年支出减少。本年项目主要有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开支,如差旅费、车辆维护费、培训费等;驻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日常开支,如差旅费,电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9,923.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957.60元对比增加加235,965.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8%。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7,83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28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80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45.38元,完成预算的2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15.38元,完成预算的1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30.00元,完成预算的7.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另一方面是部门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的使用,导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8,869.92元,增长8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908.92元,增长130.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61.00元,增长36.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15.38元,占62.50%;公务接待费支出7,330.00元,占37.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15.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15.3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接访、劝返工作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访、劝返及化解矛盾纠纷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82.4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34.67元对比增加6,047.73元。主要原因为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导致部门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保障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166,069.78元,其中,流动资产88,443.94元,固定资产77,625.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1.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718.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6069.78

88443.94

77625.84




77625.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9701111



附件【2021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2022092602010477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