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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08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下达预算单位指标,审核预算部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并拨付财政资金。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河口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审定县级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零基预算”支出标准定额;统一办理预算指标的调整、划转、追加、登记等管理事宜,并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和协调本级有关部门、科室的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及预算执行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管理各类专项资金;承担与县人大、税务、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事宜,负责提供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相关数据资料;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办理国内财政拨款,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6.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指导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负责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实有人数、应发工资数进行资金审核和工资统发。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范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监督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贯彻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组织拟订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资金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财政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负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监督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组织管理全县会计专业考试;指导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12.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13.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14.监督检查全县财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参与拟定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审核和执行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制订支持综合交通、新型城镇化、资源保护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16.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县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 

  17.参与协调本级投融资工作;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回收、还本付息的相关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参与地方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等工作。 

  18.研究拟定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制度,并实施监督;承担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和备案工作;监督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制度建设。 

  19.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指导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和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开展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申报业务培训工作。为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10月15日,河口县财政局举办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申报业务培训会。培训主要围绕建立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库、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演示了系统操作。 

  2.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一是配合预算部门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二是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工作,严格审核预算单位每笔支付申请的相关要素,监督各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指标、项目进度、用途、申报用款计划使用财政资金。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对财政统发工资的清算方式、结算时间、账务核算,扎实做好财政统发工资直接支付工作。四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及相关专户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财政专户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3.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一是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立程序。新开立的财政专户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开立条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核准后方可开立,未经核准,一律不得新开立财政专户。二是全面清理规范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核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认真进行清理、归并、撤销。三是实现财政专户归口管理。按照“管账与管业务相分离的原则”,将财政专户清理移交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内部工作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实行财政专户备案制度。对撤销或变更开户银行、核算内容、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的财政专户进行备案登记,并上报州财政局备案。五是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要求和“巩固、深化、提高、完善”的原则,进一步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现有的制度和办法,着力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预算单位总数100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数100个,占全县预算单位总数的100%。 

  4.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级预算结余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继续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的原则,认真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并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对按规定批准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对不合规设置的财政专户和违规设置的单位银行账户及时撤并,并将存量资金全部调入国库,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 

  5.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一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会计核算工作》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内部回避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内部制衡制度、内部纠错机制等。二是对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完善财政国库部门岗位设置。三是对照《云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云南省省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流程、会计核算、账务管理、对账制度建设等。四是对照《云南省财政厅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内部工作纪律的规定》完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通过进一步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完善岗位职责,健全资金拨付管理制度、账务核算管理制度和内部对账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6.圆满完成2021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为做好2021度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财政决算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作部署,理顺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八字方针,不断总结经验,以严谨认真、扎实细致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待决算工作。经过财政局各业务科室的不懈努力和艰苦细致的工作,已完成了2021度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于2021年9月10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县级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河口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社保基金收支决算、《202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和《河口瑶族自治县2021度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等。至9月24日,县级60个一级预算单位(人民武装部属涉密部门未公开)和6个乡镇人民政府共66家单位已全部按照统一形式、全面完整、具体明确、真实可信、通俗易懂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县级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专栏”上陆续公开2021度部门决算。 

  7.多措并举,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一是明确责任,增强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谋划梳理,认真研判中央、省、州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项目申报,通过勤汇报、多沟通等有效方式争取专项资金。二是立足口岸优势,强抓边境政策资金,积极争取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并将资金投入到口岸建设中。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考核力度。对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支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追踪,实行按月通报制度,通过认真仔细分析,对完成目标任务数较低,且较有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空间潜力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同时研究向上争取资金与部门绩效工作经费的核拨挂钩的实施方案,让向上争取资金机制化、长效化、常态化成为自觉主动。 

  8.重视绩效工作开展,着力提高资金效益。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启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当年预算资金拨付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新绩效理念、突出绩效重点、改进绩效方式,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机制。二是认真做好2021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的报备、实施和绩效考核目标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河口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县政府通过审批的项目及时录入到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更好地管理和跟踪项目的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内设机构22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研究科(河口县清理规范津补贴办公室)、财政法规监督科、财源建设税政科、预算科(体制管理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生态资源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河口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科(考核科)、国有企业管理科(政策法规、规划发展和党群科)、金融科、金融监管科(合作科、稳定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投资管理中心 

  3.河口瑶族自治县预算编审中心 

  4.河口瑶族自治县票据监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5,870,28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55,624.09元,占总收入的98.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4,664.31元,占总收入的1.98%。与上年对比下降86.83%,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减少基金收入59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3,071,719.11元。其中:基本支出7,734,017.12元,占总支出的33.52%;项目支出15,337,701.99元,占总支出的66.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下降80.17%,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预算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拨款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34,017.12元。上年对比增长7.1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新招考4名人员,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56,672.01元,占基本支出的9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7,345.11元,占基本支出的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37,701.99元。与上年对比下降85.9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预算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拨款减少,相应支出减少,且上年有基金拨款项目,本年度无基金拨款项目。 

  项目支出15,337,701.99元:1.综合业务绩效工作经费7,897,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县财政局中心工作,统筹工作落实,充分落实县财政局办公工作职责;2.第一批商贸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492,201.99元,主要用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保障招商宣传,招商活动等开展工作的各项经费;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2,9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开支;3.智慧停车项目工程经费5,944,8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规范停车次序,降低执法成本,确保动、静态交通协调发展。借助信息化手段、物联网技术、专业APP中可供交易的停车信息,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缓解我县交通拥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9,628.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03%。与上年对比下降68.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基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54,54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1,18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3,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92.00元,完成预算的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92.00元,完成预算的6.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447.00元,下降6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47.00元,下降63.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69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研工作的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组及相关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654.4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7.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疫情原因,物价有所上涨。购买防疫用品增加。导致办公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112,680.38元,其中,流动资产954,350.26元,固定资产1,038,302.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0,027.5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93,438.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566.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853,1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12,680.38 

954350.26 

1038302.53 

   

1038302.53 

  

120027.5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80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80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88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0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09240448510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