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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20240913-170613-369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河口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河口县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县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机构贯彻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州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为河口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1.聚焦“两个维护”,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政治根基。2021年,共召开纪委常委会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各类文件精神,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强化政治监督,压实政治责任。紧盯“一把手”关键少数,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情况的监督,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1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严的19名“一把手”追责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一把手”政治责任。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对拟年终考核、评先、推荐提名及调动的干部认真审核,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899人次。建立完善县管领导干部动态廉政档案525份,精准掌握领导干部政治表现“曲线图”。强化换届纪律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换届选举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209次,纠治问题4个。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县、乡(镇)党委及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清气正。 

  2.抓实日常监督,护航“区县”发展取得新作为。着力创新提升监督质效。充分组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力量,运用“1+1+1”监督机制,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实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共同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提速、提质、提效。综合运用明查暗访、“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飞行点穴式”“轮驻式”“派单式”等监督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1次,纠治问题159个,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在河口落地见效。着力营造“清”“亲”政商关系。通过“体验式”监督、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12家重点部门和18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36个问题及时移交行业部门整改,以强有力监督促进营商环境逐步优化。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2021年以来,已开展监督检查17次,发现问题27个,督促行业部门责令停止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4起,有力有效守住耕地“红线”。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巡察和专项审计同步开展,巡审联动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度,共发现处置涉粮问题线索2件。聚焦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9件11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围绕各级各部门整治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组建6个专项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农场、社区、村(居)小组开展4轮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26个,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巩固作风建设,纠治“四风”取得新成果。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范和严查违规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隐形变异“四风”等问题,共开展监督检查8次,发现问题68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件21人,给予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人。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持把发现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范围,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毫不妥协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老顽固”问题,深入推进“强党建转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件8人,有效推动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个,处理责任人9人。严肃查处打击边境走私领域腐败问题,共查处涉私腐败案件6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留置涉及走私领域涉嫌行贿人员10人。 

  4.突出“高压惩腐”,一体推进“三不”取得新突破。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县8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自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6件,立案96件,结案8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人,采取留置措施15人,创历史新高,留置人数位居13县市第一,移送司法机关9人,挽回经济损失1607万余元。深入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纪法贯通。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制定《河口县鼓励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3人(次),分别占比53.9%、26.9%、7.8%和11.4%。组织召开澄清反馈会1次,为1名干部澄清正名。做实审查调查“通篇文章”。会议通报案件14件17人,发文通报案件19件27人;组织旁听法院庭审2次100余人次;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224场次、受教育8795人次;组织65个单位观看《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警示教育片10余次,累计受教育人员5000余人;投入46万元改版优化“国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3人。 

  5.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新彰显。巡察机制不断健全。持续推动巡察规范化建设,制定《河口县关于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方案》《河口县巡察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关于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工作机制》等5项制度机制,优化巡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政治巡察不断深化。全面总结、提炼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高标准推进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紧盯“三个聚焦”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运用巡察“回头看”、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常规巡察等方式,开展巡察3轮,巡察单位22个,发现问题284个,移交问题线索7条。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落实落细。扎实推进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中央巡视指导督导组向省委巡视工作、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河口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牵头对全县66个单位部门及村级组织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纠治整改存在问题297个。对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9个党组织整改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不断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6.织密防控“监督网”,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得到新巩固。强化分析研判,科学部署监督。县纪委县监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题会议46次,对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共提出监督意见179条。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周会商机制,对我县疫情防控形势、重点、难点、薄弱点进行14次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72条,推动疫情防控职责落实落细落到位。构建“全覆盖”监督体系,织密防控“监督网”。构建“10+1+N”监督格局,建立三班倒、日报告、周调度、旬通报机制,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随机督查188次,纠治问题62个;夜间共出动1391人次,监督卡点3339个次,反馈问题96个;与河口海关、边防检查站、边境管理大队构建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开展监督检查5次,共发现疫情防控漏洞问题34个,做到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对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调查处置相关责任人25人。严肃调查处置2021年“4·12”非法偷渡入境事件涉及的党员领导干部,通报曝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3起,第一时间对县委主要领导关于疫情防控的5件相关批示要求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以严格执纪问责压实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7.强化队伍锻造,“铁军”建设得到新提升。抓实党史学习教育。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冲在前、做表率,切实为群众办实事157件。撰写纪检监察之歌《边境木棉花盛开》,拍摄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视频《亲爱的党,我想对您说》,编印《河口纪检监察志(1950-2020)》。抓培训提升素质本领。组织16人次以“交流轮岗”“上挂+跟班学习”等形式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组织205人次参加业务培训、1002人次参加“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为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评选出8个先进集体、16名优秀业务能手、6名优秀留置看护人员、5名优秀村(居)务监察联络员,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抓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制定《关于重申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河口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纪检监察干部不违规饮酒承诺书》,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把好家属“廉政关”,通过不断健全制度规范,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共处置反映纪检干部问题线索5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14个派驻机构,1个派出机构、4个巡察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组织部 

  3.宣传部(网络舆情科) 

  4.党风政风监督室 

  5.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 

  6.案件监督管理室 

  7.第一纪检监察室 

  8.第二纪检监察室 

  9.第三纪检监察室 

  10.第四纪检监察室 

  11.第五纪检监察室 

  12.第六纪检监察室 

  13.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 

  14.信息技术保障室 

  15.干部监督室 

  16.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17.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18.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19.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20.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1.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22.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23.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24.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25.派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26.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27.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28.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9.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30.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31.河口县委巡察办 

  32.河口县委第一巡查组 

  33.河口县委第二巡查组 

  34.河口县委第三巡查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 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095,466.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8,873.82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592.91元,占总收入的0.13%。上年决算本年收入18,295,813.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9,653.00元,增长9.8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的增加、人员变动后工资及津贴补贴的增加,导致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895,241.44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6,572.61元 ,占总支出的84.68%;项目支出3,048,668.83元 ,占总支出的15.3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 ,占总支出的0.00%。 上年决算本年支出18,399,077.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6,164.21元,增长8.1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的增加、人员变动后工资及津贴补贴的增加,导致收入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46,572.61元。上年决算基本支出15,561,565.31,与上年对比增加1,285,007.30元,增长8.2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4,192,500.76元,占基本支出的84.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54,071.85元,占基本支出的15.7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8,668.83元。上年决算项目支出2,837,511.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156.91元,增长7.4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的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44052.75元; 

  2.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支出432703.33元; 

  3.巡察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0元; 

  4.更换河口县纪委监委执法执勤用车支出250000.00元; 

  5.河口国门警示教育基地装修项目支出456680.00元; 

  6.河口县采取留置措施工作支出818630.88元; 

  7.河口县办案工作支出185601.87元; 

  8.河口县纪委办案场所建设维护经费支出:181000.00元; 

  9.河口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专项支出:50000.00元; 

  10.河口县纪委日常工作经费支出:3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855,566.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80%。上年决算本年支出18,389,547.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6,019.34元,增长7.97%,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的增加、人员变动后工资及津贴补贴的增加,导致收入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33,25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9%。主要用于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084,581.78元(主要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1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15,463,034.23元(主要为留置工作等审查调查支出);20111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支出200,000.00元(主要为县委巡察工作支出);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861,976.08元(主要为各项特定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8,21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主要用于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0,454.47元(主要为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9,718.88(主要为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048.86元(主要为在编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5.16元(主要为在编人员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4,09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91,589.75元(主要为在编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8,201.80元(主要为在编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56,198.95元(主要为在编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441.00元(主要为在编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1,600.00元,支出决算为510,799.08元,完成预算的79.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1,690.08元,完成预算的94.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109.00元,完成预算的 39.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40,077.99元,下降2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0,441.99元,下降2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364.00元,增长41.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我委更换2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2021年只更换1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减少,二是国家监察体制进一步改革后,根据三定方案,我委的职能职责增加,办案工作任务量增多增重,上级部门对我委的督查、检查也相应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690.08元,占86.47%;公务接待费支出69,109.00元,占13.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1,690.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49,800.00元,购置车辆1辆。因原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状况较差,维修保养费用较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报上级批准,同意我委更换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91,890.0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 69,10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69,1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乡镇人员在办案、督查、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9,796.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337.29元,增长3.7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作量的增加,导致机关运行费用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水电费、维修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467,750.29元,其中,流动资产 239,022.56元,固定资产原值3,496,766.93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68,039.20元,固定资产净值2,228,727.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1,825.13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647,138.75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191,358.44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455,780.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67750.29 

239,022.56 

2228727.73 

0.00 

592798.93 

0.00 

1635928.8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4,9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4,96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4,9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09250328221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