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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hkxczj/2024-0015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1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重要部分,具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肩负着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规定,受理涉林、野生动植物等19类刑事案件。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执法办案为主业,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

今年以来,森警大队结合疫情防控和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共出动警力126人次,开展清查行动36次,出动车辆89台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花鸟、古玩、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餐饮场所快递行业、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普法教育26次,发放和粘贴宣传材料1230份。

2.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态势

2021年共办理案件25起(野生动物案件10起,涉林案件10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4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1起)。其中,年前案件6起, 治安案件1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野生动物画眉鸟、大壁虎、红耳鹎等60只;收缴鳄鱼皮1213张;犀牛角2块;狮爪1颗。案件涉林面积:84.29亩,林木蓄积:349.1139立方米,林木损失:桫椤112株。救助动物草鸮、眼镜王蛇、猫头鹰、倭蜂猴、楼燕、凹甲陆龟、黑头奇鹛、竹鸡、红嘴相思鸟、领角晓、燕隼等共11只。

3.聚力大要案侦破,攻坚克难能力不断提升

今年以来,开展了“昆仑2021”、“绿滇2021”、 “护苗2021”、“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破获了“8.06” 、“4.0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4.1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一批重大案件。野生动物制品案的涉案金额为80余万元。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联合县林草局、大围山自然保护区河口管护分局深入乡镇,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森林警察大队综合勤务室、森林警察大队一中队(生态环境犯罪侦查中队)、森林警察大队二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森林警察大队三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9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5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5 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35,465.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3,065.38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0.00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减少1,015,767.99元,下降4.9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10,038.80元。其中: 基本支出 2,052,759.89元 ,占总支出的 88.86%; 项目支出 257,278.91元 ,占总支出的 11.1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02,716.92元, 下降39.0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2,759.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5,962.09元,下降4.0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839,700.67元,占基本支出的8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059.22元,占基本支出的10.38%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3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278.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754.83万元,下降25,95%。主要原因分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共办理案件25起(野生动物案件10起,涉林案件10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4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1起)。其中,年前案件6起, 治安案件1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野生动物画眉鸟、大壁虎、红耳鹎等60只;收缴鳄鱼皮1213张;犀牛角2块;狮爪1颗。案件涉林面积:84.29亩,林木蓄积:349.1139立方米,林木损失:桫椤112株。救助动物草鸮、眼镜王蛇、猫头鹰、倭蜂猴、楼燕、凹甲陆龟、黑头奇鹛、竹鸡、红嘴相思鸟、领角晓、燕隼等共11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27,50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43% 。与上年对比减少575,821.86元,下降2.5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9,77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案件侦查等相关的差旅费、办案费、办公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04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在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65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75,02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案件侦查等相关的差旅费、办案费、办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2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 6,382.73元,完成预算的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82.73元,完成预算的 2.1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原定要购置一辆执勤执法用车,但由于手续办理复杂较慢,购车款项年底被财政收回,故没能购到执法执勤用车,所以预算完成率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59,442.69元,下降9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136.69元,下降9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6.00元,下降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改后车辆运行费用降低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用品购置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82.73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6,382.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6,382.7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侦查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128.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9,666.78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改后车辆运行费用降低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用品购置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 3,420,751.10 元 ,其中,流动资产339,244.10元 ,固定资产2,921,507.00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在建工程 0 元 ,无形资产160,000.00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8,892.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6,7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6,72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20751.1

339244.1

2921507

1759400

170494


991613



160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七、转移支付: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1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表(公开表)202209240147183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