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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15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河口县委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13446”工作思路,紧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动实践和县委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忘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锐意进取拼搏,为建设开放安宁美丽国际陆港自贸城而不懈奋斗! 

  一、在科学立法上求突破,提高立法质量迈出新步伐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特点,进一步发挥人大科学立法作用,更好服务全县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县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落实人大主导立法工作要求,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加强立法组织协调,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完善实施立法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精心组织立法前期调研,编制好新一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保障立法工作的主动性和延续性,为沿边开放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完善报备、审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制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在民主决策上提水平,决定重大事项取得新进展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是实现民主决策的法治保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民众意愿,确保人大作出的决定更加符合实际、贴近民意、改善民生。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新要求,明确决定事项,突出决定重点,不断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实施、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县委科学决策部署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三、在依法履职上增动力,推动监督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寓监督于支持,在支持中实现监督”的理念,把监督发现的问题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向,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在法治轨道上正确履职尽责。 

  (一)加强行政工作的监督。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报告;围绕投融资工作,听取审议招商引资工作报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后劲;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围绕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听取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围绕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办事通)、宗教治理、国门人居环境整治暨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美丽县城”创建、农场垦区改革管理等工作报告。围绕拥军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农业农村工作开展评议。围绕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对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加快沿边开放发展,组织人大代表对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发展、水利工程、交通设施等领域建设开展专题视察,督促“区县”有关部门切实转变作风,加强重点项目推进,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围绕干部履职尽责,对医保局局长、发改局局长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增强他们履职主动性和积极性,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更好地充分发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二)加强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办理涉外案件工作情况报告,严厉打击跨境犯罪,服务开放发展,努力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行执法检查,强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依法监督的跟踪问效。注重增强监督实效,克服监督工作重审议轻整改、重决定轻执行、重交办轻落实等问题,不断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行机关贯彻实施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对重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执行到位,落地见效。 

  四、在代表工作上创特色,激发人大工作新活力 

  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落实。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关系,继续抓好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工作,不断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要加强代表教育培训,通过举办代表履职专题培训、开展代表活动等形式,提高代表调查研究、依法监督、凝聚民心的能力。丰富拓展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的履职形式,坚持邀请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参与常委会开展的各类监督活动,切实发挥代表参与决策、监督、议政的作用。强化村级代表联络室建设,不断改善代表履职条件,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在代表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热潮,组织代表审议好“十四五”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及时公布实施。要突出主体作用,激发代表参与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等工作活力,积极发挥代表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五、在自身建设上再发力,提升人大履职新形象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提升人大工作质效的关键和保证。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等内容学习培训,深化人大制度实践探索,坚持以改革思维创新工作,以法治思维推进工作,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认同。全面贯彻县委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实施好县委出台的“六带六挂六见效”工作法和“六定一限”干部从严管理机制,提振队伍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持续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规范化建设,围绕“1+7”工作方案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续改进作风,抓实各项从严治党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丰富履职内容,增强理论指导实践的效果。密切常委会与群众的联系,凝聚人大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强自身建设,塑造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形象。强化人大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先进典型,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提升人大影响力,唱响人大工作的主旋律。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抓好2021年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既定任务圆满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单位属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一级单位,内设工作机构10个,均为正科级。包括,县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885,06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3,464.26元,占总收入的97.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1,600.00元,占总收入的2.85%。与上年对比增加2642496.27元,上升36.4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河财预〔2021〕258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新工作经费;财政拨款偿还历年借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894,794.49元。其中:基本支出7,121,994.72元,占总支出的71.98%;项目支出2,772,799.77元,占总支出的28.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17424.64元,上升34.1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河财预〔2021〕258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新工作经费;财政拨款偿还历年借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1,994.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0326.73元,上升10.39%主要原因分析下降比例底,在正常值范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44,242.92元,占基本支出的93.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7,751.80元,占基本支出的6.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2,799.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7097.91元,上升199.53%,主要原因分析:偿还历年借款75万元(各委室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代表补选经费、代表履职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河财行〔2021〕201号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26,518.00 

  河财行〔2021〕8号人大代表履职经440,816.77 

  河财行〔2021〕275号2021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67,600.00 

  河财行〔2021〕274号2021年全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266,829.00 

  河财行〔2021〕262号2021年省拨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00,000.00 

  河财行〔2021〕386号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582,000.00 

  河财行〔2021〕205号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省级补助经费62,040.54 

  其他资金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1,800.00 

  其他资金收入人大办工作经费补助6,609.46 

  河财行〔2019〕527号会议经费12,622.00 

  河财行〔2021〕8号各专委室工作经300,000.00 

  河财行〔2021〕201号基层人大业务经费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绩效经费76,482.00 

  河财行〔2021〕218号2021年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270,000.00 

  河财行〔2021〕393号民间民俗调查工作经费20,000.00 

  河财行〔2021〕247号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经费10,000.00 

  河财预〔2021〕211号212号乡村振兴工作经费80,000.00 

  河财社〔2021〕183-2号2021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000.00 

  河财行〔2021〕399号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经费45,000.00 

  河财行〔2021〕375号基层人大业务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绩效经费187,000.00 

  河财预〔2021〕258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新工作经费50,000.00 

  河财行〔2021〕280号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经费10,000.00 

  其他资金人大常委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7,482.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06,903.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9%。与上年对比增长2268515.18元,上升30.91%,主要原因分析:偿还历年借款75万元(各委室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代表补选经费、代表履职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66,39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0289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4078.6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978.00元,资本性支出8431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3,32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0412.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2914.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18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0595.0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58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24.00元,完成预算的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24.00元,完成预算的5.8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54.00元,下降1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4.00元,下降10.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2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乡镇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751.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00.98元,下降1.83%,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接待费用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710.03元;邮电费49.57元;差旅费2895.00元;会议费7246.00元;公务接待费2857.00元;劳务费22181.32元;委托业务费80061.00元;工会经费53601.8元;其他交通3001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344917.16元,其中,流动资产549363.00元,固定资产795554.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595.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75.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42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24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8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426.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