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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45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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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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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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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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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30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行政中心事务管理工作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3.负责行政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作。
4.负责行政中心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行政中心文明建设。
5.负责会务中心的管理及行政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6.参与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行政中心的后勤综合保障工作。
8.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聚焦廉政,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观念,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6月8日,局党组领导班子深入到各自挂联党支部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协助党支部解决困难,并向党支部广泛宣传党的最新路线方针政策,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增进与挂联党支部的联系,力争把党支部建成模范党支部,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通过制定2021年支部学习计划,结合机关党工委每月发布的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活动台账记录。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发展了李豪、李欣颖2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
3.抓好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2021年2月,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双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河口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与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等系列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筑牢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清流毒——云南在行动》《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及清风云南《失守的守门人》《杞麓湖的呐喊》,参观河口县警示教育基地,领导干部讲述《以案为鉴 切实做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政党课,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和“5·01”“12·20专案警示教育工作,学习《红河州违法违纪典型》并及时传达各级纪检部门发出的违规违纪通报;三是大力弘扬廉洁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倡导干部好作风,汲取家风等优秀传统,传播正能量,清廉文化、清廉思想,让党员干部职工有爱岗敬业、自强自励、廉洁自律、担当奉献的精神,培育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着力营造清风气正的氛围。
4.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9月,根据《关于开展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工作人员,认真对照由省委巡视反馈涉及机关事务局牵头整改的问题和县级巡察反馈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进行全面开展自检自查。时刻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监督检查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二)以党史学习教育助推意识形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县机关事务局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牵头组织草拟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会讲话等材料,制定细化“任务表”。一是以上率下带头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学重点篇目,原原本本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学习教材,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示范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在读原文上用心,在悟原理上聚力;二是支部组织持续学。局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积极组织党员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百年党史·悟思想伟力·铸奋斗精神”党史知识问答互动活动,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线上平台开展自学,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红色教育现场学。充分利用河口本土红色教育资源,4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水头烈士陵园开展“学习党史·重温誓词·缅怀先烈”主题党日,以现场教学增强学习教育感染力和时效性;6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17人到桥头乡放马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听杨天才同志讲党课、红色故事大家讲 ”活动,通过体验红色路线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牢记职责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誓言,发挥好新时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拓展了思维、开阔了视野,感悟了初心和使命、强化了责任和担当;四是为民办事坚持学。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深入调研,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共制定民生实事计划6条,现已办结6条,办结率为100%;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为民办事清单”,共制定“为民办事”内容10条,现已办结10条,办结率为100%;普通党员制定“为民办事清单”,制定“为民办事”内容14条,已完成14条,办结率为100%,以“清单化”“精细化”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五是文体娱乐积极学。2021年6月30日上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观河口县“翰墨丹青颂党恩”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展。
(三)抓紧抓实抓细“为群众办实事”,筑牢疫情安全防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我局一直把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主战场,用心用情用力践行“为群众办实事”。一是党员下沉,“延伸化”服务。县机关事务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下沉到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道”工作。党员职工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到常住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等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融入社区治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二是职工包保,全方位保障国门安全。我局严格执行“干部包户”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组织26名挂包职工深入到河口镇滨河社区对520户挂包户开展疫情防控网格化包保入户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包保家庭的基本情况、人员流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并向包保家庭宣传疫情防控和反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引导其下载安装注册反诈APP和树立正确的疫情防控观念,落实落细个人防护措施,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国门边境疫情防控坚固屏障;三是以“人防之力”筑牢行政中心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我局在行政中心各个出入口粘贴云南健康码、行程码及河口县边境通行码,并制定了地下车库值班表,以每天每班2人3班轮岗形式分别值守河口县行政中心地下车库进出口处,严格要求进入行政中心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出示绿码经值班人员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严格做好扫码进入查验,坚决守好行政中心大楼安全防线;四是深入一线,开展强边固防工作。为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转化到疫情防控中去,进一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机关事务局根据上级部门挂联河口镇时间安排表,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力协助河口镇到两条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抽选50岁以下26名干部职工参与南溪镇强边固防工作,时刻提高警惕,持续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疫情防控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成效,构筑“红色防线”。
(四)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精力、强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一是继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今年以来我局选派了一名领导干部和一名职工驻村扶贫工作,并认真落实驻村工作经费,采取多举措助力驻村工作落到实处。分别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晨派任河口镇滨河社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办公室工作人员李豪任驻村工作队队员,找准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全力协助社区共同做好各项工作;二是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走访、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河开组办便笺〔2021〕14号)文件要求,5月14日,由党组书记王华武和党组成员、副局长潘萍分别带队,到所挂联的桥头乡(下湾子、薄竹箐、东瓜岭、老街子),和瑶山乡牛塘村委会易地搬迁点,五道河脱贫户走访慰问挂包户,对挂包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进行排查,记录帮扶对象所反映的问题和需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挂包户讲解乡村振兴战略,宣讲党史、党的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党的温暖、体悟党的关怀;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挂包干部回访工作。我局把结对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0月20日,结合挂钩帮扶贫困户实际情况,由局主要领导带领机关相关同志深入基层实地考察,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再摸排,再排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五)强化法治观念,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上半年我局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全面深化依法治县,取得显著成效,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质得到显著提高,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用法能力明显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一是精心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月18日,县机关事务局党组组织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2021年第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领导带领职工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指出: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学习宣传活动。我局采用“双学”模式,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惠企便民的服务水平;三是做好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责的法治宣传工作。1月15日,我局开展了交通法规培训会,邀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队长刘金才同志担任讲解师,通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全体职工干部、平台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倡导文明行车理念,引导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四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学习线上答题,并要求人人参与、截图反馈,反馈截图统一报普法办备案;五是按时报送本单位普法工作报表。
(六)谨遵规章,严格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根据中共河口县委保密委员会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局保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年初组织全局职工签订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二是深入学习保密法治知识。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和党支部会议等学习形式,持续学习保密知识,强化职工保密法纪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观,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对党忠诚,筑牢思想深处、灵魂深处的根本之防;三是鼓励单位职工积极参与保密知识竞赛活动和保密宣传活动,协同有关单位向人民群众发放保密宣传资料,为广大市民讲解保密知识、保密法规;四是持续抓好规范定密、网络保密和涉密人员“三大管理”。
(七)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1.加强后勤设施维护和保障。自行政中心成立至今已经十余年,技术设备科所管理的机器设备,均日趋老化,故障频发,加之经费匮乏,给科室管理增加了极大难度。截至目前,科室临时紧急维修4次,各单位空调末端维修18次,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3次;消防系统2018年更换以后,消防工作趋于稳定,例行每日巡查,及时处理火灾1次;电梯每个月正常保养两次,排除故障7次,更换12瓦、16瓦LED灯泡230余只、紧急维修中央空调管道破裂漏水4次;安排指导二楼7号、三楼报告厅排布电缆2条;积极预防可能存在的事故发生,严格遵守设备操作流程,积极预防可能存在的事故发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中心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行。目前行政中心大楼设施正常运转,保障日常办公需求。
2.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办公环境美化、靓化。加强卫生、绿化管理,促进办公环境的美化靓化。一是按局内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每天对行政大楼内、外的环境卫生及公共设施至少2次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指导和督促保洁人员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做到卫生干净、卫生用具摆放整齐;二是做好卫生设施维护。行政中心室内、外日常维修水龙头更换9次;大、小便池开关更换13次;安装感应水龙头54个;水管维修7次;天花板漏水处理6次;路面盖板更换6次;疏通卫生间便池12次;更换卫生间拖把池下水管道18次。每周定期检查或观察高、低位水池抽水运作情况1—2次,今年以来共检查或观察高、低位水池抽水运作情况20余次;低位水池周边除杂草4次。全年进行物业设施修缮共计56000余元。
3.加强安保维稳工作,保障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提高警惕、警钟长鸣”为宗旨,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目标,抓好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对行政中心区域及大楼的监控等技防设备及时更换维修和保养,完成了行政中心大楼地下车库2个楼梯、2部电梯门口和一楼大厅右侧玻璃门共5套安装门禁系统,积极做好人防管理工作,协助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安保人员管理。健全岗位职责和奖惩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设施的使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安保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强化办公区域安全监管。协助县信访局做好上访人员秩序维护工作,杜绝社会无关人员随意出入县行政中心办公区域现象;四是结合县反恐办要求,及时对监控系统进行存储扩容改造;五是至今来共处理上访事件231起(其中5人以上集体上访8起),发生交通事故1起。
4.圆满完成各项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对会议服务人员的礼仪培训、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会议服务,做到对外协调,对内严谨;二是工作中做到耐心、细致、热情。认真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坚持做到不推卸、不拖拉、不敷衍,根据会议的紧急性、临时性,坚持做到随叫随到;三是经常对会议音响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会议正常、安全;四是积极主动地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安排布置每个会议都做到服务标准高、服务水平高、服务质量高;五是为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确保视频会议及需要播放PPT的会议能够圆满召开,在三楼报告厅及二楼7号会议室安装LED电子显示屏。至今会务接待共计500余次,其中包括各类座谈会、汇报会、讨论会、调研会等。共接待国家、省、州、县各级参会人员4万余人。
5.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公务接待服务。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国务院提出的“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按照“规范接待管理、提升接待水平、争创服务品牌、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创新接待理论和接待方法,全科人员紧密协作,踏实工作,树立接待工作应具备的窗口意识、开放意识、奉献意识,认真、细致、周到、高标准地完成了各项接待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接待科共接待来宾189批次5580人,同比去年增加53批减少11200人次;部级领导5批258人,同比去年增加4批238人次;厅局级领导69批1273人,同比去年增加49批1017人次;招商投资考察团23 19批355 196人,同比去年增加4批159人次;会议5批268 247人,同比去年减少5批21人次。
6.强化公车改革管理,保障公务出行规范。严格执行《河口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河口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一是加强配备管理。认真组织对车辆报废、更新的核实与鉴定,强化车辆的合理配备。今年以来已完成各单位公务车辆报废处置11辆、购置配备新车8辆,核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应急保障车辆编制1个;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一直以来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坚持将“安全第一”服务理念贯穿每次出行,年初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进一步落实驾驶员的安全职责。出车前司机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将车辆送厂保养或检修,详细记录车辆使用状态,落实“一车一档”;定期安排司机对车辆进行清洁,努力保障出行舒适度;2021年以来共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2次;三是加强统一监管。根据云南省车改办《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车改办〔2018〕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执法执勤用车实施“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政发〔2020〕165号),我局联合县财政局6月下发了《关于公务用车实施“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工作的通知》(河机事发〔2021〕21号),切实规范了全县公务用车的统一监管,在河口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的努力推动下,河口县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于10月18日启用,为河口“区县融合”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截至10月,保障公务出行共4386次,产生费用315余万元,发生车辆擦碰3起,未发生责任事故,有力保障了县本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 2个。 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
2.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待科、会务科、技术设备科、物业管理科、安全保卫科、公务用车管理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63辆, 在编实有车辆 57 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743,145.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1,761.47元,占总收入的78.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01,384.10元,占总收入的21.2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139466.65元,增加67.59%,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2019、2020年运转经费偿还借款2994248元,河财行〔2021〕1号公务用车保运转经费32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694,217.21元。其中: 基本支出 3,225,053.49元 ,占总支出的 25.41%; 项目支出 9,469,163.72元 ,占总支出的 74.5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98352.55元,增加34.91%,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2019、2020年运转经费偿还借款299424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25,053.4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5851.83元增加了16.04%,主要原因分析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提高及上缴职业年金纪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100,989.33元,占基本支出的96.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064.16元,占基本支出的3.8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69,163.72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67413.89元,上升93.18%;财政拨2019、2020年运转经费偿还借款2994248元,河财行〔2021〕1号公务用车保运转经费325000元,其他资金收入公务用车使用费2288860.9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资金收入工作经费及办公经费108,520.14元
2.河财行〔2021〕429号机关运行绩效工作经费263,972.00元
3.河财社〔2021〕183-12号2021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000.00元
4.河财行〔2021〕1号公务用车保运转经费325,000.00元
5.河财行〔2021〕165号行政中心运转经费3,660,000.00元
6.河财行〔2021〕接待科临聘人员补助93,708.66元
7.河财行〔2021〕347号2021年接待经费机关食堂补助经费2,628,085.00元
8.其他资金收入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4,017.00元
9.其他资金收入公务用车使用费2,288,860.92元
10.其他资金收入节约用水经费22,000.00元
11.其他资金收入会务科会务经费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046,31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9.14% 。 与上年对比增加2508369.22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2019、2020年运转经费偿还借款299424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54,09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23454.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9836.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50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63,8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870.24元;职业年金缴费38974.09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16.0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71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67950.2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9700元,支出决算为1,186,866.21元,完成预算的7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8,362.21元,完成预算的1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8,504.00元,完成预算的3236.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能拨付,而支付的接待经费不属于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是项目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66,317.90元,下降2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510.90元,下降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3,807.00元,下降32.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能拨付,上年度有河财行〔2020〕346号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保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362.21元,占20.93%;公务接待费支出938,504.00元,占79.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362.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8,362.2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8,50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8,5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0,40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7,4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52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会议接待,外事活动接待公务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1540984.60元 ,其中,流动资产1423695.10元 ,固定资产20117289.50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 , 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2912.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05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22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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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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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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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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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540984.60 |
1423695.1 |
20117289.5 |
17339739 |
27775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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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机关事务管理:亦称“后勤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掌管机关专业和职能部门以外的其他事务管理。是机关自身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各种事务工作。一般包括机关财务管理、生活管理、办公环境管理、接待管理、物资房产管理、总务勤杂管理等。基本任务是,通过对行政机关的人员、设备、物资所进行的综合处理和控制,以求实现最佳效果。具体范围包括机关的办公处所、领导和干部的生活用房、财物、车辆、宾馆招待所、食堂、托儿所、礼堂、会场以及机关的内外环境美化、清洁卫生等。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3001111
附件【机关事务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P0202209267449506556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