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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20240913-170449-569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6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357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络、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文旅局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以推进边境“国门文化”建设和边境“文化睦邻示范区”创建为抓手,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加大对文旅行业监督管理,抓实文旅项目建设,通过实施品牌文化活动工程、文化惠民工程、传统文化保护工程,全县文旅市场安全有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群众文化活动持续繁荣。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责任担当 

  我局在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文旅局党支部以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建设为着力点,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等机制执行到位、运行有效,年内已组织党员大会11次,支部委员会9次,党课11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1次。二是制定了“民生实事计划”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清单”23条,现已完成23条;普通党员“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82条,现已完成82条。三是坚持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读本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支部每月利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结合部门特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部门中心工作有效结合,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庆祝建党100周年非遗项目展示”等有文旅特色的主题活动。四是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正确认识、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要会议。旗帜鲜明的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树牢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制定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引导干部职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好革命遗址遗迹、党性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七一”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二)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文旅市场安全有序 

  1.加大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全县40家文旅企业(其中,27家KTV、8家网吧、4家旅行社和1家星级酒店)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学习制度,并签订了《2021年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责任书》《2021年文旅局安全生产责任书》《2021年文化旅游经营场所依法经营暨安全生产责任》和《反诈骗宣传承诺书》。 

  2.强化执法检查。一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联合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教体局、住建局、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了联合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截至目前,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累计出动执法检查80次,执法检查人员522人次。检查学校82所,检查各类场所524家次,其中:文化经营场所409家次(检查网吧136家次;KTV歌舞娱乐场所273家次),旅游经营场所19家次,其他经营场所电影院、书店、印刷厂、复印店、儿童游乐场所、超市、麻将馆、商户、非星级宾馆酒店、小区等场所96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家次。二是执法大队案件办理立案1起,对违法娱乐场所处予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河文综罚字〔2021〕1号)。在对文化市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检查行动中,查处南溪1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消费,交由公安网监大队以网吧未实名登记立案,对违法网吧处以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三是及时做好处置游客投诉,今年接到并处理完毕旅游投诉件16起。其中:13起来自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处理平台,1起来自12345政府热线,1起来自电话投诉,1起来自12301全国投诉咨询平台转办。16起投诉件均已经处理完毕,其中有3起投诉件游客满意度评价为基本满意,有13起投诉件游客满意度评价为满意,收到感谢信1封,16起投诉纠纷共为游客退回金额10980元。三是做好依法审批。截至目前,依法办理网吧、娱乐、演出、旅行社法人经营场所变更等市场门类行政审批(核)16件。其中,娱乐市场延续换证11件,新设立1件;注销企业2家;旅行社变更经营地址2件。 

  (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筑牢防疫基线 

  1.认真贯彻落实文旅部及省州文旅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管控旅游活动。自去年1月30日以来,我县就按照文旅部的要求,对旅行社暂停出入境、边境游业务,及时与越南旅游部门、企业沟通妥善做好相关退团事宜;今年8月5日,又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暂停开展跨省旅游活动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暂停旅行社开展跨省旅游活动。二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今年共开展文旅行业疫情防控专项检查20次。其中,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检查10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04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较差的12家企业,给予口头警告,并现场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对1家网吧责令停业整改。三是减少人员聚集,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我县将原计划开展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文艺展演及50场文化惠民演出减少至5场,集中于5-6月开展,后暂停各类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2.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的部署,做好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自去年1月27日开展对湖北籍滞滇游客安置工作以来,我局就一直延续承担着牵头负责与卫健局、公安局共同做好集中隔离留观酒店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隔离酒店累计隔离5936人,解除隔离5754人。主要工作有:一是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如《河口县隔离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河口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河口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值班班长工作职责》等。同时也完善了日常饮食管理、日用品采买配送等生活保障服务。二是严格做好值班值守。我局与卫健局、公安局各安排一位带班责任领导共同统筹管理,县指挥部从相关单位抽调了30余人参与酒店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一个班组每7天进行一轮换,每组轮换必须做核酸检测。另外,我局安排3名信息员每天分别对三个隔离酒店统计汇总隔离人员信息上报给指挥部。三是负责做好协商隔离酒店的储备和启用。至今已先后启用了六家酒店作为集中隔离观察酒店,四是做好隔离酒店资金的管理拨付。五是根据县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山腰临时隔离场所后勤工作,现有隔离人员将有序转至新隔离场所。 

  3.在做好行业防控任务的同时,按照河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署,全力投入到全县的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中,积极参加我县强边固防工作。一是我局成立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小组,对挂包区域疫情防控执勤巡逻巡查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指导,共开展督查巡查工作4次,出动检查人员13人,巡查执勤卡点79个次。二是落实“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的网格化防控任务。按照我县网络化机制建设部署,自2021年6月以来,县文旅局包保抵边行政村1个(南溪镇龙堡村),1个边境乡镇社区(南溪镇振南社区),共选派包保干部职工46人。组织职工及时入户走访,进一步摸清包保户的家庭成员相关信息特别是外籍人员的信息。包保以来,已开展集中遍访3次,完成210户,547人抵边村居民家庭的摸底调查。三是及时安排人员全力协助挂包乡镇开展强边固防工作。从8月31日至9月17日,在保障各项中心工作正常推进的情况下,我局共安排9批次,共计68人次,放弃端午节、周末等节假日赴南溪镇参加强边固防铁丝网建设工作。 

  (四)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创建国门文化新形象 

  一是河口县以实施“国门文化形象工程”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为抓手,积极探索文化睦邻的新途径,大力推进文化睦邻示范区建设。协同推进“国门文化形象工程”和“文化睦邻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完善文化设施,创新服务机制,推动国际文化交流,打造特色文化品牌,边境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国家认同感、民族自豪感得到显著增强。今年7月,河口县国门文化形象工程被国家文旅部、财政部正式公布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二是今年完成了莲花滩乡莲花滩村委会、南溪农场场部、桥头乡中寨村、瑶山乡牛塘村4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共计补助30万元。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基本实现了以公共文化服务为主,综合提供广大人民群众文艺演出、电影放映、体育活动等服务的功能要求,为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提供了基本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文化建设,实现了党员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科技卫生培训等的一体化共融共建。三是新建和提升改造河口国门图书馆、文化馆、河口博物馆群等公共服务项目。依托国门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合理布局军警民融合文化驿站、图书馆分馆等,与社区共建24小时免费开放的智慧城市书房,打造更具信息化与智能化的共公阅读空间;依托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在城区口岸通道及边民互市点、边境通道等建设边境“国门文化”友谊广场等,对外交流活动阵地和空间更加丰富。四是落实国家军警民融合发展战略,全面整合军警地资源,促进军警民文化供需有效对接。在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河口县边境管理大队、县武警中队等分别挂牌成立了“云南省文化建设警民融合发展试点”、“警民文化空间”、“警民文化驿站”、“军民文化驿站”、图书馆总分馆军警民分馆等。同时还成立了“国门文化”军警民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已登记在册的各类文化艺术人才60余人。实现了军警地文化设施、文化资源共建共用,军警地文化活动、文艺培训共办共享,促进军警地文艺精品联合创演、人员交流互助、文化活动利兵惠民,积极推进富有新时代气息的军警民融合文化建设新实践。五是加强国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与红河学院共同建立国门文化建设校地共建实践基地,将地方资源与高校人才培养优势相结合,为边境国门口岸校地合作开展民族文化协同育人注入新内涵,为有效解决基层文化服务人才匮乏问题,提高公共文化艺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新途径。 

  (五)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丰富民众文化活动 

  一是创作推出一批建党100周年系列文艺作品,目前已经创作歌舞、小品、诗歌朗诵、快板等形式16个新创作品,如歌曲《飘扬的旗帜》《共和国守边人》《坚守》《精准扶贫奔小康》,表演唱《说说河口新变化》,配乐朗诵《辉煌的历程》《共产党员的告白》,小品《打疫苗》《我是一名党员》,舞蹈《布依族舞蹈-木铃牛歌》《圆梦新时代》《难忘的记忆》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部分作品已在群众文艺展演活动中亮相。二是开展以进“社区”、进“警营”、进“校园”、进“卫生系统”、进“乡镇”、进“农场”的群众文艺展演活动,在北山社区明珠广场、南溪镇、河口边境检查站、河口县人民医院礼堂、南溪农场举办文艺展演,共计5场。三是联合县文联举办“翰墨丹青颂党恩”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展,活动征集书法、绘画、摄影作品100幅,展示建党百年河口县历史沧桑巨变,传达河口县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拥护与热爱,展现河口县人民高昂的精神面貌。四是举办“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河口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晚会,晚会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河口县“两优一先”表彰暨“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大会联合举办,展现建党至解放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时期以来河口取得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民族团结等主题内容。 

  (六)提升服务水平,文化遗产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成同盟会河口起义纪念馆提升改造,起义纪念馆改造主要涉及陈列布展内容更新、灯光控制改造和多媒体工程改造、消防安防四项工程,改造后全面提升了陈列环境和展示效果,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国内外游客。同盟会河口起义纪念馆今年共接待参观3456人次(8月7日后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暂时关闭各类文化娱乐场所)。二是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开展考古发掘工作,通过野外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对地上、地下是否存在文物进行勘探,为今后自贸区建设提前做好依据。三是大力推进实施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全县共涉及19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文物收藏单位和6处文物登记点,全部安装完成。四是积极将同盟会河口起义纪念馆申报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云南省新一轮省级国防教育基地”。五是拍摄省级保护项目名录《瑶族度戒》、桥头布依族传统民歌《布依族花歌》、壮族制作花米饭、冲耙耙技艺等视频素材资料,制作出品《二胡花歌》、《木叶花歌》和《弦子花歌》三首精品民歌MV作品;整理翻译瑶族度戒用古籍经书《师公用经书》上中下三卷、度道用经书《日午安龙度道经书》一卷。此两套经书将作为省级项目保护名录《瑶族度戒》传承标准教材;新认定州级项目名录《瑶族粽粑》1项,认定代表性传承人1人。 

  (七)大力推进文旅重点项目,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一是根据河口县“美丽县城”创建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大力推进河口县国门文化馆图书馆建设项目、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期、中越风情街及异域风情街业态引入项目、河口国门博物馆项目、河口县历史文物保护项目、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智慧旅游体系项目共6个项目建设。同时我局今年还大力推进河口异域风情街二期、河口国门书院、国门景区及口岸森林公园3A级景区、国门文化旅游区4A级景区创建等多个文旅重点项目建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口县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完善旅游规划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切实贯彻融合发展的理念,着力实施“旅游+”、“+旅游”;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招商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旅游的积极性;积极申报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发挥红河州区域在大滇西旅游环线与东盟国家形成国际旅游环线的独特作用,多方面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的建设工作,并积极谋划特色小镇、A级景区、户外运动、旅游基础设施等相关特色旅游项目。三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积极推进河口瑶族盘王小镇建设,配合各乡镇积极推进瑶山乡顶坪新寨特色村寨、瑶山乡旱塘小组特色村寨、南溪镇马多依、安家河旅游特色村、河口镇城郊村八条半小组旅游特色村建设工作。 

  (八)加大宣传服务,提升旅游发展新品质 

  一是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1-10月份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603071人次,比去年同期1099845人次,减少496774人次,下降45.1%。旅游业总收入63312.45万元,比去年同期112811.89万元,减少49499.44万元,下降43.8%。二是对全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文旅企业等旅游应用场景录入“游云南”APP,目前,我县在“游云南”APP平台共上线公厕71座(游云南APP按手机定位就近显示10座)、洗手台230座(现已接入游云南平台19座,其余待省住建厅审核通过后在游云南平台显示)、智慧停车场2座(河口火车北站停车场、河口城投顺达停车场),道路沿线停车位725个;上线宾馆酒店56家(后因疫情部分歇业)、餐厅44家(后因疫情部分歇业)等应用场景。三是做好诚信体系、投诉平台的建设。我县2021年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复评完成评价541家,其中正常经营195家(其中酒店37家,餐饮138家,旅行社2家,景区景点4个,涉旅商品经营户14家),因疫情和消防等原因暂停业334家,变更经营范围12家。根据诚信评价情况,每季度将有关景点和企业纳入重点监管景点、企业。四是推广“游云南”APP的手机端用户下载安装。县一机游办公室印发《关于“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应用推广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下载安装“游云南APP”,经统计累计下载使用量达3000余人。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推广“游云南”APP,在宾馆酒店、餐饮企业、旅行社、超市等企业及公共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城区公共宣传栏、出租车、公交车、交通服务区、、车站、步行街、购物街区等进行宣传台标摆放和粘贴宣传海报,共制作APP宣传台标100余个,发放宣传材料 10000余份。五是持续利用“游云南”APP直播平台推进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宣传。截至目前,各路慢直播点播次数已突破3万余次。六是开通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官方抖音账号,制定年度宣传视频拍摄计划。通过与触摸河口、微河口、自贸时代看河口、国门融媒、红河州文化和旅游等县、州、省级宣传媒体做好工作对接,打造好新媒体宣传矩阵。目前已完成121期抖音视频内容制作及发布,播放量达355万余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宣传推广科(智慧旅游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956,373.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92,713.73元,占总收入的93.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63,660.00元,占总收入的6.03%。与上年对比增加10,218,785.7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5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项目河口海关旧址外围提升改造项目经费、“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河口国门文化旅游4A级景区及口岸森林3A景区、国门景区3A景区创建经费、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经费等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521,193.34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9,599.65元,占总支出的46.74%;项目支出11,461,593.69元,占总支出的53.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342,141.2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5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项目河口海关旧址外围提升改造项目经费、“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河口国门文化旅游4A级景区及口岸森林3A景区、国门景区3A景区创建经费、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经费等支出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59,599.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4,873.2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77,137.35元,占基本支出的79.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2,462.30元,占基本支出的20.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61,593.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07,014.5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河口海关旧址外围提升改造项目经费、“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河口国门文化旅游4A级景区及口岸森林3A景区、国门景区3A景区创建经费、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经费等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为: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图书馆文化馆广告制作、采购、报刊、维修、文化活动经费、设备购置款;博物馆数字文化建设费、信息技术服务费、海关旧址外围改造经费;国门文化旅游区创建项目款、设计款;隔离场所承租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8,831.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6%。与上年对比增加8,528,269.6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河口海关旧址外围提升改造项目经费、“旅游革命”奖补资金、河口国门文化旅游4A级景区及口岸森林3A景区、国门景区3A景区创建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567,53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文化、旅游、文物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3,95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7,34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8%。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3,550.00元,支出决算为6,245.00元,完成预算的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45.00元,完成预算的0.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4,094.00元,下降8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094.00元,下降84.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24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到我单位调研、查验查收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文化馆评估定级及总分馆制建设验收产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8,952.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3,507.2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开支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401920.45 

1543920.98 

4857999.47 

3514052.26 

   

1343947.2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6,401,920.45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920.98元,固定资产4,857,99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1,808.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0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7,97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87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8,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4,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0,8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357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1)202209260444114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