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0
  • 索引号
    hkxczj/2025-0017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州委八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精神,以及全国、省、州、县人代会精神,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以服务开放发展统揽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县委“13446”发展思路和“区县融合”发展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立法、监督、任免、代表等工作,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砥砺前行、真抓实干,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结合我县工作实际,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推进科学立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发展 

  1)认真实施《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着眼新形势制定好立法工作计划,加强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促进社会各方积极有序参与立法活动。围绕自由贸易试验法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沿边开放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党的决策部署贯彻取得新成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主基调,着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务实举措、注重工作实效、保障发展大局上狠下功夫,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紧紧围绕宪法和法律实施,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监督形式,督促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选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或专项工作评议,适时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改进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4)切实加强宏观经济监督,确保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良好。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2020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5)积极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助推工作不断改进。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人民调解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访工作、森林县城创建工作、减税降费工作、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外事工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办理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审查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重点是扫黑除恶、两抢一盗等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6)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同时,根据需要,适时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同时配合省、州人大到我县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7)坚持监督事和监督人相统一,继续组织开展工作评议。重点对县人民政府教育体育、民政等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 

  8)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活动。进一步改进专题询问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人大作用,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对县城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督促脱贫攻坚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9)积极通过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重点对河堤建设、跨合区建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视察。 

  3、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推动相关工作更规范 

  10)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主动研究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重点抓好县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落实,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时审查批准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11)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程序,保证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认真做好任前法律考试和向宪法宣誓环节,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积极探索通过年度述职、工作评议以及新的途径和办法,加强任命人员任后履职监督。 

  4、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推进代表作用发挥更充分 

  12)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人大建设“两个机关”的要求,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工作,作为新时代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重心,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聆听时代声音、关注人民期待,使人大始终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生、解决矛盾的重要机关;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发挥好“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的作用,畅通和拓展渠道,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13)加强对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保障,加大代表培训的力度,不断创新代表专题培训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提高履职水平。完善代表建议交办机制,严格按照《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办法》要求抓好督办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 

  5、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大工作水平有新提升 

  14)坚持以党建促工作的思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政治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格落实执行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机关集中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自觉接受县纪委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15)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6)全面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17)继续扎实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好本单位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18)筹备和开好人大相关重要会议。筹备开好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和河口县县乡人大工作联席会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242,567.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0,467.99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100.00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对比增加96,570.11元,上升1.3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增加了工会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377,369.85元。其中:基本支出6,451,667.99元,占总支出的87.45%;项目支出925,701.86元,占总支出的12.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1,881.83元,上升1.5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增加了工会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1,667.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577.33元,下降1.76%主要原因分析下降比例低,在正常值范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65,015.21元,占基本支出的9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6,652.78元,占基本支出的7.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5,701.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459.16元,上升32.5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河财行[2020]300号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经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河财行〔2020〕408号2020年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18,000.00元 

  河财行〔2020〕484号2020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支出97,800.00元 

  河财行〔2020〕547号代表履职经费支出148,000.00元 

  河财行〔2019〕354号关于下达2019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支出52,258.06元 

  河财行〔2020〕290号办公经费支出20,000.00元 

  河财行〔2020〕300号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经费支出100,000.00元 

  河财行〔2019〕527号会议经费支出11,990.00元 

  河财行〔2019〕527号关于安排2019年基层人大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支出83,671.80元 

  河财行〔2020〕499号人大业务工作经费及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支出100,000.00元 

  河财行〔2020〕495号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 

  河财行〔2020〕485号2020年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支出140,000.00元 

  河财行〔2020〕547号代表活动经费支出55,000.00元 

  河财行〔2020〕610号民间民俗调查工作经费及文艺活动费支出40,000.00元 

  其他资金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支出6,102.00元 

  其他资金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支出20,000.00元 

  其他资金人大常委会活动经费支出2,300.00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慰问金支出2,500.00元 

  县委组织部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80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8,387.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上年对比增长85099.83元,上升1.1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财政拨款工会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85,65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12,27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4,129.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673.21元,资本性支出107,57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7,95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12,212.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5,741.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7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4,783.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78.00元,完成预算的2.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78.00元,完成预算的6.1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81.00元,增长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1.00元,增长9.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37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2,3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3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乡镇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652.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602.78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工会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4,102.37元;邮电费27,686.00元;差旅费30,204.00元;维修(护)费1,600.00元;会议费99,564.00元;培训费3,850.00元;公务接待费12,378.00元;劳务费35,438.28元;委托业务费322,612.00元;工会经费71,452.78元;其他交通485,24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990787.17元,其中,流动资产279543.01元,固定资产711244.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8900.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9916.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90787.17 

279543.01 

711244.16 

 

 

 

711244.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5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5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5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0.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