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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
  • 索引号
    hkxczj/2025-0029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交警大队是县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业务警种,主要职责如下: 

  (1)、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和处理以及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等工作; 

  (3)、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机动车的登记管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辆定期检验等工作;               

  (4)、负责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5)、承担各级交通警卫任务,应急各类突发事件特勤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预防工作; 

  (2)、全面落实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3)、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提升公安交管执法规范化和科技信息化建设水平; 

  (5)、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297,77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97,771.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9,639,442.43元)增加658,329.07元,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607,440.00元)及中央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1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420,119.86元。其中:基本支出5,430,433.87元,占总支出的52.11%;项目支出4,989,685.99元,占总支出的47.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9,817,298.77元),增加602,821.09元,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607,44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30,433.87元。与上年(5,419,642.43元)对比,增加10,791.44 元,主要原因是补发津贴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81,926.21元,占基本支出的91.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8,507.66元,占基本支出的8.26%。日常支出人均246,837.9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89,685.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2,029.65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2020年,办公费89,007.66元、印刷费9,700.00元、水费2,402.00元、电费35,181.78元、邮电费81,580.06元、差旅费89,991.00元、专用材料费62,129.50元、被装购置133,900.00元、劳务费3,841元、委托业务费200,919.8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994.55元、办公设备购置273,576.00元、专用设备购置25,958.00元。临聘人员经费支出共计3,801,504.63元,其中:工资支出2,540,536.00元,五险支出1,043,275.83元,伙食补助支出217,692.80元。 

  2、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做实共治共管平台。充分发挥县交安委办公室职责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全方位、立体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二是做实风险与事故防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和长下坡、临水临崖 等危险路,坚持多部门协同,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推进,常态治理段安全隐患,努力把各类重特大事故源 头风险隐患降到最低。全年联合交通、应急管理、公路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9次,排查出隐患路段24处,全部已陆续于年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做精城市交通治理。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加大城市交通治乱疏堵整治,固化“礼让斑马线”交通秩序治理模式,加强快递、外卖、工程运输车等行业治理,始终保持对酒醉驾、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震慑,并以“美丽县城”提升行动为契机,将城区人民路、槟榔路、环城路等交通乱象突出路段,以及农贸市场、人民医院、交叉路口及学校周边等城区交通乱象突出的区域作为整治重点,切实加 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载人、乱穿行等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全民素养和国门城市品位,塑造文明、有序、卫生、繁荣的河口新形象。四是做细农村交通管理。大力推动农村“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且科学组建执法小分队,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以及积极推广农村平交路口及“千灯万带”建设,减少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事故。同时,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提高科技手段提高管控效能。五是做活宣传教育。切实把全民尊法知法守法、提升交通文明素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充分做活qq、“双微”、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广泛传播安全理念、安全规则、安全常识,以及常态化发布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曝光,着实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同时,结合“七进”,工作要求,着实做好重点运输企业、职业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 

  2020年,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556起,死亡8人,受伤210人,直接财产损失36.706万元,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396起,劝导教育人数达3120人次;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6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6000余份;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安全26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20,119.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2,821.09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临聘人员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455,88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被装购置、差旅费、鉴定费、检测费、临聘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0,63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3,59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9,971.55元,完成预算的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9,406.55元,完成预算的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5.00元,完成预算的0.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4,601.66元,下降1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188.66元,下降1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13.00元,下降81.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406.55元,占99.70%;公务接待费支出565.00元,占0.3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406.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9,406.5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6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0年01月09日,接待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县级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初评工作小组一行3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507.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2.34 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交管业务量减少,相关开支也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3,645,663.48元,其中,流动资产1,125,591.57元,固定资产10,091,676.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63,395.68元,无形资产765,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03,974.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8,57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645663.48

1125591.57

10091676.23

5540499.21 

1122000 

 

3429177.02

 

1663395.68

765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6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6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3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