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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13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3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迎难而上抓项目,全力以赴保投资〗

(一)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

县发改局按照“有项目就有抓手、有抓手就不放手”的工作理念,以服务河口“区县”融合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投资拉动、项目带动、招商推动”为抓手,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不断强化教育、卫生、水利、电力、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投资稳步增长。2020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9亿元,增长12.3%。总量排名南部六县第一,全州第八;增速比全州(6%)高6.3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州第四。

(二)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2020年,全县各重点建设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级各部门的齐抓共管下,各类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一是根据今年的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当前的投资导向,我们梳理了河口县“十四五”规划项目775个,规划总投资3755.19亿元。

〖易地扶贫搬迁取得决定性进展〗“十三五”期间,组织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987户3775人,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23252.733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3020万元)。目前,安置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已全部竣工,开展了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农户全部搬迁入住,按照时间节点把应拆旧房全部拆除。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实施开展,解决了全县987户377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稳固住房问题,同时通过安置区水、电、路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满足搬迁农户生产生活需求,落实产业发展、转移就业、养殖区建设、公益性岗位设置、扶贫车间等扶贫措施,不断拓展增加搬迁农户收入,转变搬迁农户生产生活方式,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987户3775人已实现稳定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有效解决。

〖“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自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河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谋划和推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把创建“美丽县城”作为全县的重大事业来干、重要民生工程来办。围绕“干净、宜居、特色”目标,精心谋划实施“美丽县城”建设项目48项。对照省级24项69个指标,达标67个,达标率97.1%,按照《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总分100分,自评得分98.25分。先后成功申创了“省级卫生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先进平安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

河口县紧扣“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以“补齐短板,凸显特色”为目标,谋划实施“美丽县城”建设项目48项,总投资26.67亿元。其中:“干净”类项目16项,“宜居”类项目23项,“特色”类项目9项。统筹实施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外立面改造、城市停车场建设等项目38个,完成投资10.65亿元。

〖特色小镇取得新成效〗河口瑶族盘王小镇建设项目是河口县重点项目之一,小镇规划区包括河口县瑶山乡集镇及其周边区域,规划总面积333.07公顷,其中核心区规划面积94.08公顷,规划分2个核心区进行建设。河口瑶族盘王小镇规划实施小镇会客厅、瑶族风情商业街、瑶族美食文化街、瑶山秘境酒店、瑶族医药康体养老养生中心等10余个子项目建设,计划投资13.2亿元(一期计划投资5.98亿元,二期计划投资7.22亿元)。截至2020年底,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6222亿元。

〖社会事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积极践行创新发展理念,统筹部署,狠抓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1.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2.完善河口县社会信用信息建设政策机制。3.切实抓好社会信用信息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跟踪监督工作。具体如下:1.卫生项目5项:河口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竣工),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竣工),河口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河口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河口县人民医院感染科建设项目;2.教育体育项目5项: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中心小学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竣工),红河州河口县第三中学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竣工),红河州河口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竣工),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中心小学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竣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一是扎扎实实做好云南省建材价格专项监测月报表的采价工作,将价格监测情况于每月上报上级一次,全年共计上报12次。二是应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协助请求,实施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三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发〔2020〕4号)要求,积极落实,主动作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落实,对河口辖区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四类行业非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价格按目录电价90%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的95%结算。四是继续落实降费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五是2020年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新的变化,全州物价结构性矛盾和新冠肺炎疫情交织叠加,物价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持河口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红发改价监〔2020〕152号)要求,明确工作机制,建立《河口县价格调控保持物价基本稳定联席会议制度》。六是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9〕945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改资环〔2020〕24号)要求,县发改局联合水务局制定了《河口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河口县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兴边富民工程”项目〗一是统筹做好2016-2019年兴边富民项目归档工作,按照州级要求,督促项目单位梳理完成2016-2019年兴边富民台账工作,并报州级备案。二是积极申报2020年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中央专项资金。增强边境沿线村寨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边境地区发展,努力实现兴边、富民、强县、睦邻的目标。

〖加快推进能源建设项目〗一是加快在建水电站项目建设。达沟河一级水电站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装机0.8万千瓦,总投资8073.69万元。至2020年6月已完工试运行发电。二是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

〖稳步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一是开展2019年度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二是认真开展202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三是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结合河口县实际,制定《河口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明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责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要求救灾物资储备库随时有人值班值守,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及时发放。

〖安全生产监管取得新成绩〗县发改局认真抓好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确保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政府和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初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对行业领域内企业和项目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目前县发改局监管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企业和项目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巩固和提升党的建设。一是认真抓好党组指导党支部建设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县发改局党支部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局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县发改局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发挥党对非党组织领导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党风廉政、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已开展10个专题学习。同时,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交心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交心谈心,共计次36人次。并组织2020年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摆党组班子存在的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正确领导方式,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四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遵循机构改革的政策原则,积极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汇报协调,对原发改局党委各党支部调整合并、各有关科室进行转隶,为发改各项事业发展增添了活力。五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20次;党组书记上党课2次;支部负责人上党课3次。2020年,党支部“三会一课” 、集中学习、共组织13次,参学人员206人次,开展“主题党日”3次,开展“政治生日”共10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共1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共6次,支部书记讲党课共3次,普通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或发言6篇。六是抓党建促脱贫攻坚。1.成立县发改局“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2.入户宣传扶贫政策、法律等知识,帮助树立脱贫致富信心。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易接受的方式,面对面宣传教育脱贫攻坚政策、革除陋习、扫黑除恶等相关知识,引导贫困户树立“以劳取酬”的思想意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脱贫攻坚,不断增强群众“自强、诚信、感恩”意识,增强听党话、跟党走、奔小康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帮助收家治家,革除脏乱差的陋习,引导贫困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人居环境。2020年共入户走访5次,组织打扫村庄卫生3次。3.开展扶贫消费,提高群众经济收入。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扶贫消费活动,鼓励和引导单位职工购买和代销帮扶村农户产品,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2020年购买贫困村玉米、柠檬、土鸡等共3次,累计消费3022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308,982.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44,991.88元,占总收入的95.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3,990.19元,占总收入的4.98%。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45.6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有一笔直接支付给扶贫投资公司的34930000元,占据19年收入的68%,导致20年比19年收入减少许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343,652.06元。其中:基本支出5,673,919.85元,占总支出的42.52%;项目支出7,669,732.21元,占总支出的57.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45.6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有一笔直接支付给扶贫投资公司的3493万元,占据19年支出的72%,导致20年比19年支出减少许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73,919.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人员基数没有2019年大,在工资津贴支出上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88,812.46元,占基本支出的8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5,107.39元,占基本支出的1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69,732.21元。与上年41,283,213.13元对比,减少3,3613,480.9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一笔直接支付给扶贫投资公司的34930000元,就占据了项目支出的绝大部分,除此之外,其他项目支出数字与19年相差不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0,846.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3%。与上年对比减少34,963,573.77元,下降72.9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一笔三千万元的给扶贫投资公司的资金,从本单位账上下达给扶贫投资公司,导致2019年收入与支出增大,2020年与2019年相比就减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62,01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7%。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6,00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2,09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0,87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560,83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4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731,87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1%。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000元,支出决算为41,124.39元,完成预算的1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124.39元,完成预算的45.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对未经审批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239.20元,增长1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239.20元,增长17.8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建设项目多,接待人数和批次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1,124.39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41,124.3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124.3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乡镇、省州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对接相关发展改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211.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4475.6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产生的办公费、邮电费、设备购置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原因为2020年打印装订经济规划文件材料用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而2019年该笔费用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348975.08元,其中,流动资产989,499.27元,固定资产353,173.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302.0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3356845.4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58766.82元,固定资产减少96856.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222.08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48975.08

989499.27

353173.76




353173.76



6302.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303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