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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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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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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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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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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警察牢记宗旨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敢于牺牲奉献,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
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领导指挥机关,依照法律法规从事案件侦破、治安管理和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部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以来,河口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河口区县高质量开放发展这个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为牵引,以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为抓手,积极创新、砥砺前行,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双轮驱动,经受住疫情防控、边境整治等严峻考验,全力保障了疫情期间河口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面实现疫情零输入、暴恐零发生、社会治安有改善、队伍形象系统重塑的总体目标,河口公安工作蹄疾步稳迈向新征程。
河口历年高发的摩托车盗窃案同比下降54.6%,走私违法活动呈断崖式下降,高速公路私开道口现象全面扼制,查获涉私车辆数、涉私肉制冻品数分别同比下降88%、93%,反走私综合治理成效创历史最佳;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56起,死亡8人,受伤210人,直接财产损失31396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6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60万余份,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事故)案例26起。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信诈骗破案数同比上升1433.3%。联合检法机关,把警示教育“搬”到现场,震慑力有效提升,强化举报有奖宣传,获取线索102条查获239人,兑现奖励24.3万元,越南籍人员作案率下降4%,我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绩位列全州第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口县公安局按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政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河口县公安局本局、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1人。其中:行政编制2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实有警务辅助人员236人,戒毒社区专干16名。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41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公安机关车辆是执法执勤用车,具体分布情况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6,083,693.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809,276.91元,占总收入的98.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74,416.57元,占总收入的1.80%。本年度收入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减少739390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经费,二是县级财政保障的业务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5,248,747.05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2,337.44元,占总支出的39.20%;项目支出76,156,409.61元,占总支出的60.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支出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增加6702500元。原因主要是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河口平安视频监控系统扩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92,337.44元。与上年对比上升2.2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补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及补发调整基本工资;二是增加劳务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551,488.11元,占基本支出的86.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40,849.33元,占基本支出的13.32%。在职行政人员及退休人员年人均人员经费185,814元,在职行政人员年人均日常公用经费35,98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156,409.61元。与上年对比上升7.94%,主要原因是增加边境应急处突指挥业务用房项目、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75,820.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0%。与上年对比增加5,421,079.40元,增长率4.6%,主要原因增加劳务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绩效工资、边境应急处突指挥业务用房项目、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6,424,70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7%。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支出。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以及开展疫情防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的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3,19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7,91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23,000元,支出决算为2,235,282.80元,完成预算的4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2,177.80元,完成预算的4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05.00元,完成预算的0.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受疫情影响实地调研交流大量减少,二是按处置程序、采购程序推进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进度缓慢,原计划采购5辆车,只完成采购3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17,642.35元,增长8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22,721.35元,增长84.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79.00元,下降62.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控公务接待费,受疫情影响实地调研交流大量减少;二是购置更新3辆执法执勤用车,上年度无购置新增车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2,177.80元,占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3,105.00元,占0.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2,177.8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64,755.31元,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河口县公安局现有车辆大部分达到处置年限,加之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率高、加速老化速度。按照“国警街面、快速反应、武装巡逻、依法处置”的要求,为了保证执法执勤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恐怖活动和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能够果断有效处置,结合实际情况,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囚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7,422.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1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特别是各类案件汇报、研判等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2,938.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劳务费警务辅助人员的绩效工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248,330,957.36元,其中,流动资产56,784,467.47元,固定资产147,609,21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3,448,953.96元,无形资产765,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217,656.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34,915.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18平方米,账面原值1,096,655.75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89,329元;报废报损资产96项,账面原值382,14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221,451.48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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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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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48,330,957.36 | 56,784,467.47 | 147,609,210.93 | 82701760.79 | 7205713.71 | | 47610060.2 | | 43448953.96 | 76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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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36,528.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97,078.15元;93,675.9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7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7,510.1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5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