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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84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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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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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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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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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起草部门规章草案;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编制和发布水资源公报。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利科学技术推广;配合做好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个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协商一致。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对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水务局争取各类资金共计73559.96万元,完成地方投入资金3911.39万元。2020年河口县下达水务局固定资产投资8亿,已完成固定资产9089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13.61%,完成水利建设投资25398.62万元。
1.着力推动重点水利工程
(1)水源工程:一是河口县大田房水库,总投资16549.15万元,于2017年8月16日开工建设,已完成四通一平工程、箱涵工程、输水导流隧洞工程、大坝左右岸心墙基础开挖工程、永久进场道路开挖工程、临时截流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河床段基础开挖工程、帷幕灌浆工程及灌浆盖板浇筑工作,累计完成投资6000万元。二是河口县天生桥水库,总库容为1211.7万m³,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工程批复估算总投资54174.87万元,工程于2020年8月24日完成初设审查,初设报告待批复。三是河口县西阳水库,总库容435.5万m³,工程规模为小(1)型,估算总投资21826.77万元,工程于2019年4月3日取得可研批复,在初设报告技术审查时,由于坝高由69.5m调整为72.4m,中坝变为高坝,项目可研需重新编制并审批,目前设计单位正在开展可研的重新编制、初设编制工作。四是河口县旱塘水库-西阳水库-大田房水库-槟榔寨水库连通工程,共新建输水管道55674.189m,新建隧洞一条,长400m,估算总投资15004.02万元,于2018年10月18日完成可研审查,于2020年8月17日完成水保审查,同时正开展选址意见书、环评、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
(2)江河治理项目:河口县2020年度实施的江河治理项目共9件(JH治理5件、主要支流1件、中小河3件)。
主要支流项目: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设计堤防长度1.65公里,概算投资3988.78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600余万元,完成率15%,计划2021年5月底完工。
中小河流项目:1.河口县大梁子河沙坝地段治理工程,2019年11月22日经州水利局批准实施。批复概算投资921.98万元,设计河道治理长2.53公里,现均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00万元,完成率11%,计划2021年5月底完成。2.河口县大梁子河中寨村段治理工程,2019年12月31日经州水利局批准实施。批复概算投资831.85万元,护岸总长4.56千米,清淤清障长0.59千米,现均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00万元,完成率60%,计划2021年5月底完成。3.河口县小南溪河冷水河段治理工程,2019年11月22日经州水利局批准实施。批复概算投资555.12万元,设计堤防长度2.23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20万元,完成率22%。计划2021年5月底完成。
(3)小型水利工程:一是河口县蒙河铁路隧洞施工影响区供水工程第五标段槟榔寨水库帷幕灌浆项目,计划投资270万元,于8月12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80万元;二是河口县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费项目,计划投资35万元,于8月12日下达资金至莲花滩乡,用于莲花滩乡干龙井村委会夹冲灌区、干龙井灌区计量设施安装及部分管道维修养护工程,截至目前,完成投资35万元;三是2020年河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下达资金78万元,已拨付至4乡2镇4个农场管委会,用于维修养护20个饮水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82.28万元。
(4)小水电清理整改:河口县有11座小水电站,其中:整改类电站有10座,退出类电站1座(131电站)。现已圆满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县级、州级核查销号工作。
2.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饮水有保障工作
一是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水务局再次对河口县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饮水保障情况开展了核实比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3781户14673人,边缘户189户706人的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均符合《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标准,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饮水安全有保障。
二是开展挂牌作战工作。县级作战组已完成季度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片区发现问题已督促乡镇进行整改。
三是整改销号饮水安全保障发现问题。分析2020年1至10月份脱贫攻坚挂牌作战督促检查、州级挂牌督战,深入一线发现饮水安全保障的问题已全部销号。
四是确保完成水费收缴工作目标任务。确保2020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收取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截至目前,我县9件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已全部收取水费,水费收缴率95.47%;373件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已全部收取水费,水费收缴率96.11%,持续开展水费收缴工作。
3.持续推行河长制工作
一是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行动计划。1.现已完成县级11条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加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不定期开展河道巡察,每月不少于一次,同时,由各乡镇抓好日常巡察监管,遇违法事件,共同联合执法,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水行政监管执法。截至目前,开展河道巡查11次,现场制止违法采砂案件1起,整改不规范采砂5起,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保护好河道生态环境,保障防洪安全。3.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实施范围的34条河流、4座水库开展排查,截zh目前,全县开展清河行动52次,清理河流28条,河道长度131.8公里,出动人次2600余人,车辆及机械投入134台,清理垃圾327.28吨,投入经费23.05万元,联合执法13次,排查清四乱问题17个,目前清四乱问题已经全部销号。
二是争创河口美丽河湖。河口县红河干流(城镇段)于2020年10月23日被评为州级美丽河湖,目前正在申报云南省省级美丽河湖。
4.夯实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取水许可证办理工作,2020年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3件,办理取水许可证3本;二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征收水资源费85万元;三是做好小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工作;四是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河口县水务局关于印发河口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已初步完成核查登记任务。五是贯彻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建立我县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督促、指导取用水单位按时上报用水数据。
5.加强水土保持审批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加强与县行政审批局的协调对接,截至目前,共审批5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二是对已审批的水保方案的建设项目加强督查,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批的水保方案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已进行验收备案项目1个;三是抓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工作,现已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551万元;四是2020年9月23日完成云南省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河口县南溪德胜冲小流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总投资399.83万元;五是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河口县2020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为17平方千米,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25平方千米,占全年人无数的119.1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行政机关)
2.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中心
3.河口瑶族自治县城护岸防洪堤建设管理处
4.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测站
5.河口瑶族自治县水政监察大队
6.河口瑶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所
7.河口瑶族自治县水旱灾害监测中心。
8.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9.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57,301,53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293,854.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8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总收入比增加了341,226,577.5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基建项目投入增加,仅河道治理项目收入就比上年增加了32134多万元;大田房水库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16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09,458,662.85元。其中:基本支出6,341,180.86元,占总支出的1.04%;项目支出603,117,481.99元,占总支出的98.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总支出对比增加了291,174,048.26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基建项目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41,180.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9,438.37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厉行节约,缩减办公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67,508.25元,占基本支出的9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3,672.61元,占基本支出的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3,117,481.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1,323,486.6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2020年我局基建项目投入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680万元,已拨付完成;水库治理项目4469.42万元,已拨付完成;水库帮扶项目资金48.80万元,已划转完毕;山洪灾害项目91.69万元已拨付完成;农水项目资金126.82万元,已拨付完成;水保项目77万元,已拨付完成;河长制项目107.57万元,已支付完毕;河道治理项目53705.17万元,已拨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401,764.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2,630,261.3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河道治理项目和水库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8,21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其中:510,709.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164.32元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27,341.53元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8,45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我局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56,935,08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4%。其中:4,868,105.6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费用;552,026,066.28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3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20.60元,完成预算的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978.60元,完成预算的1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2.00元,完成预算的1.3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控公务用车费用;在公务接待方面,我局也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及财政局制定的政策标准,精打细算,从真正意义上做到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了1,616.24元,增长了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了3,919.24元,增长了2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了2,303.00元,下降了61.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局项目增加,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等相应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78.60元,占94.10%;公务接待费支出1,442.00元,占5.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78.6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978.6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河长制、农水项目、水库建设管理、河道治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及行政管理运行等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4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受上级水利相关部门的检查、考核、调研及乡镇有关部门到县水务局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等。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672.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2,992.1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公务员的交通补贴87,600.00元在运行经费里的其他交通费用核算,而2019年在人员经费的工资费用里核算;二是工会经费2020年较上年增加了82,182.98元。其他运转费用虽有所减少但由于其他交通费用和工会经费的增加而导致2020年运行经费整体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电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养护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 208,815,439.85元,其中,流动资产65,613,297.45元,固定资产3,871,761.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20.00元,其他资产139,328,661.35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139,257,886.35元, 政府储备物资70,775.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5,590,151.4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了47,665,822.71 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固定资产增加了3,734,396.0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固定资产为净值,今年为原值),无形资产增加了988.8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无形资产为净值,今年为原值),公共基础设施增加了139,257,886.3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公共基础设施款项),政府储备物资增加了70,775.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政府储备物资款项)。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096.11平方米,账面原值2,119,071.58元,实现资产出租收入87,531.6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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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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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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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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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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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08815439.85 |
65613297.45 |
3871761.05 |
3033235.05 |
3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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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 |
13932866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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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8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90,000.00元,支出51,038,030.19元,主要用于支付小型水库帮扶项目44.80万元;河道治理项目1459万元;大田房水库项目360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32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202109220943378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