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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
  • 索引号
    hkxczj/2025-0025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建强服务阵地。以构建“五有”“全覆盖”三级服务保障机构为着力点和落脚点,高标谋划、高效推进、高质运行,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性、保障性、延伸性作用,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 截至2020年5月,河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农场管委会共计58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含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已全部完成挂牌,并落实了办公地点,配备相关办公设备,服务规范流程图全部上墙,并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0年5月20日,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围绕拥军优抚、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就业创业等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形势,切实提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批“政策通”“明白人”和业务骨干,全面提升基层服务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打造“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对照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分工,各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创建标准认真自查,上下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全县确定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河口镇、南溪镇和莲花滩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为示范型建设点,严格按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创建标准,全面推进服务中心(站)建设,组织退役军人通过志愿服务方式,在维稳、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倾听退役军人声音。在接访过程中,认真询问、听取和记录退役军人所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并依照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现场为退役军人答疑解惑。对于退役军人反映的合理诉求,能解决的当场协调解决。对于不合理诉求,也旗帜鲜明地指出并细致地向来访人员作出解释说明与备案。2020年,共接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13件(含转办件2件),已办结答复10件,另3件待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后,依照政策给予落实。

五是完成烈士褒扬系统烈士纪念设施信息采集。全面摸清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动态信息化管理,根据“褒扬纪念管理系统”中所需数据信息逐条对比、认真校核,将每个烈士墓、墓碑文字、纪念实施图片及面积采集到系统,确保统计对象不重不漏,做到底数请、情况明、数据准。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共计1001座烈士墓(其中,有名烈士982座,无名烈士19座),纪念亭、纪念碑、纪念馆等烈士纪念设施共12处,未安葬在烈士陵园的烈士墓7座,在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3处。

六是修护完善陵园设施,确保服务保障到位。为营造优美宁静的祭扫环境,烈士陵园的工作人员对烈士墓碑周边的草皮进行了修剪,及时购买松柏、玉兰等苗木,对冬季冻死的苗木进行更换,对去年栽植的苗木进行了全面灌溉,保证苗木草坪成活。对烈士纪念碑及烈士墓碑添字涂漆,放置垃圾桶、灭火器等,把烈士家属提供的烈士相片制作成烤瓷相片,安装到烈士墓碑上,对损毁严重的烈士墓碑头进行更换,让烈士陵园面貌焕然一新,努力打造园林式陵园。

七是圆满完成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本着主动、热情、节俭的原则,加强纵向横向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有序、平稳、顺畅、安全完成。

八是抓实推进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建立县、乡镇(农场管委会)、村(社区)三级干部包联工作制度,精准梳理联系对象,重点联系功臣模范、“三红”、“三属”、参战参试人员、伤病、特困等退役军人和信访矛盾突出人员,“精准识别”联系对象,“精确区分”联系重点,为“精准结对”打下基础,总体实现全体行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采取定期联系与常态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每年走访一次。在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进行联系。2020年,全县已建立联系退役军人及烈属92人,其中,参战参试人员45人,信访矛盾突出人员23人,普通退役军人4人,“三属”20人。

九是着力做好“百日攻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做实做细重点人员疏导稳控工作为重点,找准问题、摸清底数,全力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制定应急预案,形成处置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信访地、信访部门沟通协调,依靠各单位,形成化解矛盾的综合优势和合力,稳控信访重点人员思想动态,有效防范退役军人领域风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035,822.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94,822.31元,占总收入的98.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1,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0%。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4,398,097.23元对比,增加了396,725.08元,增长了26.8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2019年在职人数13人,2020年年末在职人数15人,基本经费增加了759,824.23元,由于疫情影响部分上级资金未到位,如烈士2020年祭扫补助接待经费,项目经费减少了363,099.1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244,560.16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854.45元,占总支出的13.20%;项目支出11,496,705.71元,占总支出的86.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13,413,229.09元对比,减少了168,669.09元,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烈士陵园祭扫人员比上年减少较多,祭扫经费也相对于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7,854.45元。与上年年日常支出987,701.22元对比增加了760,153.23元,增长43.49%,主要原因分析是职工人数增加、正常晋升、职务变动导致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6,515.85元,占基本支出的93.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338.60元,占基本支出的6.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96,705.71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25,527.87元,减少了928,822.1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到位1,100,000.00元,2020年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未到位导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死亡抚恤支出440,207.50元、伤残抚恤支出1,216,587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4,900.00元、其他优抚支出4,080,752.5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等支出;优抚事业单位支出626,771.05元,主要用于河口县烈士陵园、南溪军供站、拥军优抚支出;义务兵优待支出402,264.00元,主要用于服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710,8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898,897.68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工资及生活补助支出;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33,906.88元,主要用于部分退役士兵办理两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接续工作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794,181.02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3,560.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13,229.09元对比,减少了189,668.9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有疫情影响2020年开展到烈士陵园祭扫人员减少较多、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人员同比上年减少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41,83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付军休干部工资及生活补助;支付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支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1,72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40.00元,完成预算的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40.00元,完成预算的3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不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完善三公经费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16,545.00元,下降9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6,545.00元,下降97.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清明节烈士家属祭扫接待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04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6,0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优抚及双拥等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338.6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85.50元对比,增加了48,753.10元,增长了40.1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业务工作经费增加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6,553,718.31元,其中,流动资产5,339,570.31元,固定资产1,214,14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334.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9,226.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53718.31

5339570.31

1214148.00

500000.00



714148.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3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