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kxrmzf/2024-00053
-
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9-23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教育主要职能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教育工作列入政策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重发挥桥头乡教育管理办公室管理镇域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桥头乡各村小学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检查与考核。统筹、管理、协调本镇普、成、幼各类教育事业,制定并实施各类教育相互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为镇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提供保障,抓好校园建设,完善教育设施,保护教育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杜绝流生,严格控制大龄退学,努力提供义务教育合格率,心外地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加强对镇域内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和扶持力度。编制本乡教育经费预算,确保乡级财政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奖励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完善镇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组织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区教育活动;引导社会正确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特殊青少年儿童,大力开展帮困助学送温暖活动和帮教活动;抓好“关工委、未保办、教师退管会、周边办”等条线工作。
3.卫生院主要职能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着力加快经济发展
经济指标稳中有进。2020年,全乡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1.5亿元,比2019年的1.05亿元增加4478.9万元,增长42.46%;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8074元;完成一般财政公共预算收入2898.39万元,完成乡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283.26万元;粮食播种面积完成2.63万亩,粮食总产量0.86万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完成招商引资4095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3360万元;金融机构贷款额6700万元,存款额2.4亿元。
农业产业有序发展。坚持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为抓手,实现红心柚、柑橘、李子等特色产业种植达1.94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4.17万亩;全乡生猪存栏11675头,大牲畜存栏645头,家禽存栏42390只,生猪出栏11580头,大牲畜牛出栏610头,家禽出栏79500只,肉类总产量1137.15吨,禽蛋产量28吨,畜牧业总产值达7143.45万元;开展涉农补贴发放工作,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8.8万元;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班10期,受众356人次,印发资料1200余份;指导农户开展各种病虫害防治,涉及面积达2864亩。
(二)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产业扶贫方面。建立产业扶贫减贫带贫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群众参加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鼓励群众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以及在基地务工增加收入,提升脱贫成效;投入资金84.6万元建设竹林寨村香蕉分拣包装场地、老汪山村柑橘分拣包装场地,实施桥头村沃柑种植基地生产道路硬化,确保群众增收致富;做好扶贫小额贴息放贷工作,新增贷款26户,发放贷款96.12万元。
就业扶贫方面。实现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1332人,转移就业率达到81.91%;搭建下湾子红心柚基地扶贫车间就业平台,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业63人;举办就业技能培训9次,培训236人;积极开发乡村道路维护员、卫生清洁员、就业公共服务协理等公益性岗位 289个。
住房保障方面。对全乡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并配合县住建局专家组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完成6户四类对象农危房改造。
教育保障方面。用好控辍保学“四步法”,继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工作成果,确保无辍学生;积极申报“雨露计划”、“5432”项目,资助贫困学生36人,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2.2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保障109户181人;特困人员救助33户34人;临时救助援助94人,发放救助金5.94万元。
生活条件改善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施东瓜岭三棵树小组、竹林寨村羊棚小组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个,累计投入资金706.64万元。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预计投入资金1643.24万元,实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活动室、产业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24件,现21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并完成拨款903.6万元。
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加快。投入资金1303.82万元,实施饮水工程19件,架设饮水管34.79公里,建蓄水池10个容量257立方米,解决了19个村民小组的饮水问题;维修各类水毀41处,水库除险加固3处,恢复灌溉面积6700余亩,发放水泥140吨;建设防护堤4公里,保护农田1100余亩,直接受益群众1630户7034余人。
道路交通持续改善。新开挖村组道路6.6公里,完成公路安保工程6条,硬化道路12条38.32公里;开展公路养护情况大检查22次,发放养护费9.57万元。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国家政策导向、中央投资方向和省州县重大战略,积极做好“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储备以及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计划,编制申报十四五重点项目40个,预计总投资16.67亿元。
(四)持续优化人居环境
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推进裸露垃圾全消除,发动党员群众清理各类垃圾累计974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清理香蕉套袋、废旧农膜等白色垃圾18.8吨;稳步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公厕改造22座,实现每个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公厕;推进洗手设施全配套,完成6座公共卫生洗手池建设;改善餐饮服务卫生环境,对全乡辖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对乱摆摊、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治理,基本解决“摊点乱设、货物乱摆”现象;加大宣传力度,发送信息200余条,LED显示屏24小时累计滚动播放500余次,实现到户宣传全覆盖,推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
河长制工作持续推进。开展河库巡查工作201次。交办问题5个,办结5个,办结率100%;开展清河行动5次,出动人员140余人、机械设备3台次,清理河道3.3公里,水库2座,累计清理垃圾3.8余吨;常态化开展河道垃圾打捞、河岸保洁等工作13次。
森林资源管护不断加强。实施退耕还林和水源林保护工程,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6.25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12.79万元,退耕还林补贴34.47万元,森林抚育补助资金3.24万元;多措并举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扑火预案,层层落实责任,组建乡、村、组季节性森林消防队125支,37名护林员累计巡山4760余次。
(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利用微信、QQ、微博、村村响、宣传栏和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宣传引导干部群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疫情,重点对涉及境外婚姻家庭632户进行入户排查及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提高境外疫情输入防范意识,坚决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防控责任层层压实。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实行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干部包户的“三包”负责制,出动排查人员580余人,对全乡125个小组开展境外人员排查,确保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巡防管控持续加强。统筹军警民力量120余人,设置疫情防控执勤点24个,实行24小时值守制,对过往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成立机动巡逻队伍17支,不定点不定时开展巡逻,对非法进入的256名越南籍人员进行了劝返工作。
(六)不断改善民生福祉
民生保障持续强化。全乡共有劳动力9606人,实现转移就业8407人,转移就业率87.5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109户18216人,参保率达98%;养老保险参保8937人,年度续保8517人,续保率95.3%;发放城乡低保485户741人296.9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43户45人49.6万元,农村临时救助101户307人25.04万元,高龄补贴351人20.19万元;发放冬春救助大米2.15吨、被子641床、衣服86套;发放救灾物资146件。
卫健工作稳步推进。发放2019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2640元;兑现2020年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7460元。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巩固“两基”成果。全乡在校学生1937人,其中,小学在校生1423人,中学在校生514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完学率100%。
(七)力促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禁毒工作持续加强。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发放禁毒宣传材料1000余份,利用QQ、微信转发宣传资料,利用LED显示屏播放禁毒标语2000余次;开展禁种铲毒整治工作,铲除毒品原植物5000余株;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村委会共计448名干部职工开展涉毒排查,未发现干部职工吸毒情况。
打击走私力度不断加大。查处参与走私村民6人,查获走私牛199头,猪56头,香烟50852条,电子烟4000盒,电子烟弹26841盒,摩托车8辆,斗鸡、鸽子和冻货等若干。
扫黑除恶不断增强。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对交通、矿产资源、文化娱乐行业、打击边境违法犯罪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梳理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梳理研判。2020年办结2019年收到线索2条。
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诉求,确保小事不出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8起,调解成功23起。
防范监管成效显著。抓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和地质灾害监管巡查工作。2020年,全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八)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思想理论武装不断强化。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永葆政治本色。
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9件,办结率100%。
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4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其他集中学习20余次;查办信访案件问题线索3件,党纪处分3人;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30余次,发现问题9个,均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监督检查10次,开展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检查10次;开展扶贫领域纪律作风督查10余次,提醒谈话1人,整改落实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6个。
同时,民族宗教、农经、统计、档案、老龄、科协、工会、青少年、妇女儿童、工商联、残联、人民武装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保险等部门为桥头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1,138,349.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85,349.09元,占总收入的97.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3,000.00元,占总收入的2.1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长79.2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项目资金,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年度晋升调整薪级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0002723.09 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8746.29 元,占总支出的42.63 %;项目支出17213976.8 元,占总支出的 57.37 %;与上年对比增加 12003129.33 元,增长66 %,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24%,政府性基金项目占其他项目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88,746.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人员调动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48,305.09元,占基本支出的8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0,441.20元,占基本支出的10.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13,976.80元。与上年对比今年增加了325.8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资金比较多;具体如下: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2,596,000元,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支出:1,2321,800元,其他项目支出229,617.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27,552.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8%。与上年对比增加55.9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的大量增加:2020年项目支出的大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17,16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3%。主要用于乡人大、政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公共项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5,41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5,13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经费、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08,92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1%。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0,28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支出、职工各类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640,63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设施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994.72元,完成预算的2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805.80元,完成预算的3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188.92元,完成预算的12.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提倡厉行节约要求,除了个别特殊情况以外,大部分接待都安排在本单位食堂;车辆维修及加燃油补贴在固定点,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56,071.64元,下降49.07%。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628.68元,下降4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442.96元,下降61.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维修和燃油费用。公务接待都办公室专人负责,没有特殊情况下都同一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这样可以节约开支,反对浪费,严禁去娱乐场所活动,外出旅游等。尽量减少本位单的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费减少些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05.80元,占69.02%;公务接待费支出50,188.92元,占30.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05.8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1,805.8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下乡,到县级本门开会,相关工作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0,188.9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188.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960.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19%,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功能分类行政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纳入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事业人员工资不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用品购置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资产总额82616106.19元,其中,流动资产22756991.17元,固定资产294660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9388721元,无形资产6000元,其他资产17517790.3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03777.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3960.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300平方米,账面原值1522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22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616106.19 | 22756991.17 | 2946603.7 | 1731919.38 | 1214684.32 | 39388721 | 6000 | 17517790.3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通过对决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能够揭示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从而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形成“预算→决算→预算规范”的预算管理链,建立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互反映、互为依据、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它属于事业单位的收入。
4、政府采购:指政府为实现采购目标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1111
附件【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