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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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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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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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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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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交警大队是县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业务警种,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对群众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和开展好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3、为确保交通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道路上设置各种交通设施;
4、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布置警力,站岗执勤,加强巡逻,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
5、负责全县交通违法查处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6、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
7、做好对驶入城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工作,包括三轮车、人力车和畜力车;
8、做好各类、各级交通安全警卫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预防工作;
2、全面落实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3、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提升公安交管执法规范化和科技信息化建设水平;
5、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639,442.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9,442.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05,733.82元,主要原因是黄标车专项治理工作已经结束。(2018年黄标车专项治理经费共计754,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817,298.77元。其中:基本支出5,419,642.43元,占总支出的55.21%;项目支出4,397,656.34元,占总支出的44.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4,449.90元,主要原因是黄标车专项治理工作已经结束。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9,642.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966.18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待遇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97,656.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2,416.08 元,主要原因是黄标车专项治理工作已经结束,再也没有省州拨款清理黄标车的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17,298.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4,449.90元,主要原因是黄标车专项治理工作已经结束,省州清理黄标车的补贴停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858,14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61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4,77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6,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清理黄标车补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573.21元,完成预算的1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1,595.21元,完成预算的2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78.00元,完成预算的0.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河政复〔2019〕184号文件,云V4841警、云V4848警及云G1446警3辆公务用车,由河口县公安局统一报废处理;根据河财函〔2019〕140号文件,划转公务用车云GOV5995、云GOV5996至河口县公安局,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6,096.44 元,增长13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313.44 元,增长142.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17.00 元,下降77.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安全宣传等等工作大幅增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且部分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595.21元,占98.67%;公务接待费支出2,978.00元,占1.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595.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1,595.2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城乡道路交通管理、车辆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叉执法及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1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620.00 元,主要原因交管业务量增大,相关开支也随之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8,641,688.61元,其中,流动资产1,477,039.84元,固定资产4,997,628.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63,395.68元,无形资产503,62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67,550.11 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7,605.53 元,固定资产减少6,653,569.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增加503,62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141,249.00 元;报废报损资产102项,账面原值308,81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1,71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641688.61 | 1477039.84 | 9793102.23 | 5540499.21 | 1122000 | 3,130,603.02 | 765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1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1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18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07月28日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