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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索引号
    hkxczj/2025-0031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河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5、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6、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河口县扶贫开发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7、承担河口县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决策部署,把提高脱贫质量、确保稳定脱贫放在首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聚焦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个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1、强化责任落实,凝聚脱贫攻坚合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强“统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责任制,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今年来,共筹备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5次、全县扶贫系统工作会11次、扶贫办班子会议1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专题研究脱贫攻坚有关工作。二是高位统筹推进,聚合力量齐“攻坚”。由县委组建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调度、上下联系、左右协调等有关工作。根据“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从扶贫任务较轻的乡镇和部门选派11名领导干部到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中办公,充分发挥联席办作为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压实责任促“担当”。建立脱贫攻坚“六个责任清单”、网格化管理、脱贫攻坚退出申报制等责任体系,为全县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办领导班子带头示范,分片挂钩、包保指导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每月进驻乡镇围绕工作落实、动态管理、项目库建设等工作开展指导和督查。每月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研工作,做到一线发现问题、一线研究问题、一线解决问题,及时准确掌握脱贫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打造纪律严明的扶贫队伍。利用每周一的工作例会狠抓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和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确实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新,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提高党性修养。同时,加强对扶贫办内部人员和抽调集中办公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请假、考勤、签到等日常工作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全力攻坚。

2、强化政策落实,筑牢脱贫保障网络。紧紧围绕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找准贫困根源,依托“边、区、产、城”区位优势,聚集各类政策资源,实施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教育发展、社会保障兜底、引导就业培训、边民互市等扶贫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群众脱贫渠道,切实筑牢贫困群众脱贫保障网络。同时,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贫困村脱贫“5/7”退出标准和脱贫巩固“20条”措施,坚持开发型扶贫和保障性扶贫并重,加强脱贫后续巩固,既不擅自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盲目提高标准、调高胃口。积极加强与县级行业部门沟通对接,对照贫困退出标准,逐村逐户进行分析,统筹各行业部门抓好住房、产业、教育、健康、就业等工作,真正解决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并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切实提高脱贫质量。

3、强化工作落实,精准施策立杆见效。始终把“精准”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铆足力气下足“绣花功夫”,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分类、分批统筹推进,逐村逐户找准“病因”,对症“下药”。一是抓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围绕“零错评、零漏评、零错退”目标,制定《河口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各类工作培训会18次,培训动态管理工作队员507人、系统信息录入员48人次,扎实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逐村逐户对贫困人口、致贫原因等进行全覆盖排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工作,扣好精准扶贫“第一颗扣子”。目前,已完成清退补录工作,其中:户补录2户6人,人口补录43人,整户清退12户38人,人口清退7人,自然增加325人,自然减少302人,人口转移25人。二是抓项目库建设,确保项目精准落地。紧扣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需求,制定脱贫规划,并根据规划精心设计项目,形成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做到村有帮扶计划、户有帮扶项目。2019年项目库总投资1.52亿元,规划项目294个,项目开工率98.64%,完工率97.96%。其中,基础设施投资0.63亿元,占总投资41.39%;产业扶贫投资1137.72万元,占总投资7.5%;生活条件改善投资1058.05万元,占总投资6.97%;住房安全保障、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其他方面投资占总投资的44.14%。三是抓数据比对,实现信息数据“闭合”。组建问题数据核查清洗专班,每月对国办系统及行业部门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核查清洗,统筹协调公安、人社、财政、民政、国土和工商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共清洗省州反馈问题数据7704条,自检自查问题数据3566条,实现各部门数据逻辑、标准、信息一致。四是抓小额信贷,确保应贷尽贷。制定《河口县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口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发放信贷资金1331.6万元,扶持316户农户发展种植养殖业,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贷满足率达100%。五是强化后续帮扶,巩固脱贫成效。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四不摘”要求,结合“20条脱贫巩固”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脱贫防控机制,着力强化帮扶对象后续帮扶巩固措施,持续提升脱贫巩固成效,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村级贫情分析,全面开展“回头看”,建立“八类重点人员”动态监测制度,对脱贫不稳定的,制定一户一方案,统筹资源,通过发展产业、提供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等措施,切实提升贫困户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加大巩固力度,防止已脱贫户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

4、强化问题整改,抓实督查考核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改问题作为补短板弱项和提高脱贫质量的重要抓手来抓,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我办认领的问题,成立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在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始终保持整改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整改效果经得起检验。同时,认真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加强与各乡镇和县级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全县扶贫系统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以巡视整改推进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促进巡视整改,做到问题整改与工作推进双推进、双促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一盘棋”。目前,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有效补齐脱贫攻坚短板。

5、完善“挂包帮”考核机制,抓实挂包帮扶责任。一是制定《河口县脱贫攻坚“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评方案》,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挂钩,进一步压实了部门和挂包干部的帮扶责任。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挂包帮”工作方案,由75家挂包部门1692名挂包干部挂包帮扶3784户贫困户,强化县级领导挂乡包村责任和州、县两级挂村包户帮扶责任。

6、强化调研及问题研判,当好脱贫参谋部通过调研、督导、听汇报等方式,随时掌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问题了如指掌。对农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安全饮水等重点工作,时时做好数据收集、问题汇总及业务技术指导,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请示问题解决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749,265.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48,785.3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收入3,045,518.6元相比增加了22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河财农[2019]342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7,998,500万元。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会计制度改革,非财政拨款收入均列入收入类科目核算,不允许列入往来类科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749,996.53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285.34元,占总支出的17.95%;项目支出7,999,711.19元,占总支出的82.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161,927.41元对比增加了208.5%,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河财农[2019]342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7,998,5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0,285.34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835,518.6元相比下降了0.0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根据河组干调﹝2019﹞5号文件,刘芳调入;河组干调﹝2019﹞60号文件,罗明国调出;河组干调﹝2019﹞4号文件,李娟调出;河组干调﹝2019﹞114号文件,胡蓉调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99,711.19元。与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6,408.81元对比增加了50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河财农[2019]342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7,998,500万元。具体项目为易地搬迁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9,996.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1,927.41元对比增加20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河财农[2019]342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7,998,5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64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41022.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245.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12.6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14元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44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1120.8元、事业单位医疗42182.4元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4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998,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4%。主要用于易地搬迁项目支出7998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462,40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0%。主要用于扶贫行政运行786674元;扶贫事业机构674521元;其他扶贫支出1211.1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4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县财政未拨款到本单位,支出为借款支出,所以2019年三公经费为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9,491.93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县财政未拨款到本单位,支出为借款支出,所以2019年三公经费为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00.0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59.25元对比减少6.4%,主要原因分析我办加强支出控制,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和车辆运行经费控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592,962.54元,其中,流动资产439,956.55元,固定资产153,005.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6656.2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0658.27元,固定资产减少144002.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92,962.54

439,956.55





153,005.9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8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表202007290328552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