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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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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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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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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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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801000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主要职能为(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乡(镇)、农场的机构编制管工作。(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根据中央和省、州的统一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拟定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县、乡(镇)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定县、乡(镇)、农场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以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县、乡(镇)、农场事业单位履行公共审核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党委、政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调整。 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县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别划分。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河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委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设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机关科、事业科(登记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下属事业机构1个。
个。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统筹推进机构改革,持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一)深化县委机构改革,为党委“总揽全局”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组建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二是优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省州政府部门职责划转党委部门的,对应划转,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三是加强和优化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更改组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等11个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改革后,设置县委工作机关9个,与改革前相比减少2个;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55个增加至77个;行政编制数由改革前的160名减至154名;科级职数由改革前的95名减至90名;加挂牌子机构12个,与改革前相比增加10个。
(二)深化人大机构改革,为推动“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体制机制保障。为充分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对应省州人大机构设置,在机构总数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置,设县人大工作机构10个,专门委员会由改革前的3个增加至7个,工作委员会由改革前的7个减少至3个。
(三)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为提升“人民福祉”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是组建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12个政府工作部门;二是重新组建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统计局3个政府工作部门;三是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调整优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4个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使相关职责统一归总、科学合理。改革后,设置政府机构27个,与改革前相比减少1个;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255个减少至242个;行政编制数由改革前的513名增加至519名;科级职数由改革前的178名减至127名;加挂牌子机构16个,与改革前相比增加1个。
(四)深化政协机构改革,为加强“政治协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优化县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按照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在工作机构总数不变的基础上,设置县政协工作机构8个,其中专门委员会7个,办事机构1个。
(五)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是深化县委和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整合6个事业机构,调整3个事业机构,新组建2个事业机构。改革后,设置县委直属事业机构3个,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5个。二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分别设置各乡、镇5个党政综合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基层政府功能,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三是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除行政执法机构外,按照“部门所属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转职能不转机构,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的要求,将9家部门所属事业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承担。四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前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及这次机构改革要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下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承担省政府授权行使的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综合执法。
二、聚焦服务与监管,稳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定化
(一)坚持规范为抓手,强化服务促发展。一是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规定,全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18年年度报告报送和2019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现除已注销的5家事业单位和2019年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外,共计报送2018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125家;登记新设立事业单位法人4家,变更登记16家,注销登记1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对象不低于总数3%的比例,随机抽查3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二是坚持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建立覆盖全面、稳定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积极推进机关群团事业单位代码赋码工作。现共计办理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首次赋码33家,办理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项变更登记27家,办理垂管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项变更登记1家。
(二)从严细实抓管理,强化监管促发展。一是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协同组织、人社部门修订完善《河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并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原则、条件、审批程序和借调人员管理以及调动、借调工作纪律与监督进行了明确,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动态维护,及时收集、整理涉改部门“三定”规定、人员转隶、领导任免等台账资料,并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月更新制”,适时对机构名称、人员转隶等情况进行更新,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的精准性。
(三)依法履职抓监督,强化问效促发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举报受理制度,加强“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更新和明确“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受理机构,进一步畅通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举报渠道,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二是为保证全县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如期完成,维护良好的机构改革工作秩序,协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组建8个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县涉改部门领导分工、人员调配、人员转隶、机构挂牌、职责上墙、工资关系、资产划转等工作开展3次督查指导,并将问题形成清单及时反馈县机改办,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推进机构编制部门党风政风向上
(一)抓理论学习,促履职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结合县委有关理论学习要求和编办工作难点、重点,制定《2019年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2019年,共召开理论学习会议10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州委和县委系列全会精神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理解,在理论水平上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履职能力上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抓纪律作风,促行业形象。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结合机构改革实际,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研究制定印发了河口县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配套措施。二是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少数,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6项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持续推进“七种作风”建设;对干部职工开展各类廉政提醒谈话3次。三是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准确把握“五个目标”的具体要求和”四个贯穿始终”的工作要求,共开展读书班1次,专题学习研讨2次,确定调研主题2个,班子查找问题2个,班子成员查找问题8个。
(三)抓精准扶贫,促贫困群众脱贫。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帮助结对帮扶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根据县委和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一是结合《2019年河口县脱贫攻坚“挂包帮”定点扶贫联系方案》,制定《2019年脱贫攻坚“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计划》,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有效措施保障。2019年,开展“挂包帮”“转走访”17次,帮助贫困群众进城务工20人次,开展扶贫政策入户宣传8次。二是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助力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四个不选派”工作要求,在充分研究和酝酿下,2019年,选派了1名干部入驻桥头乡冬瓜岭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5,77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5,773.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2018年同比增长10.86%。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5,740.7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773.10元,占总支出的94.74%;项目支出64,967.60元,占总支出的5.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2018年同比增长18.14%。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增加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0,773.10元。上年对比增加了13.1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967.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3.3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增加了相关机构改革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740.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1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调整增加,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增加相关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0,38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023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67.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80元;购置办公设备127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12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984.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581.28元,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54.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23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567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538.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8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相关费用的支出主要用其他单位补助资金支付,不涉及财政补助资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持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维护费主要用在财政拨款核算范围内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44,641.69元,其中,流动资产79,380.72元,固定资产65,260.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641.6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9,380.72元,固定资产增加65,260.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4,641.69 | 144,641.6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大类。
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 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 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8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表202008140316232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