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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索引号
    hkxczj/2024-0015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1000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教育主要职能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教育工作列入政策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重发挥桥头乡教育管理办公室管理镇域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桥头乡各村小学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检查与考核。统筹、管理、协调本镇普、成、幼各类教育事业,制定并实施各类教育相互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为镇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提供保障,抓好校园建设,完善教育设施,保护教育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杜绝流生,严格控制大龄退学,努力提供义务教育合格率,心外地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加强对镇域内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和扶持力度。编制本乡教育经费预算,确保乡级财政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奖励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完善镇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组织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区教育活动;引导社会正确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特殊青少年儿童,大力开展帮困助学送温暖活动和帮教活动;抓好“关工委、未保办、教师退管会、周边办”等条线工作。

3.卫生院主要职能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抓转型促发展,乡村振兴初显成效。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中心,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进一步抓好种植、养殖两大主导产业。农业产业稳步发展。积极开展玉米新品种实验示范4个和水稻新品种种植实验5个,完成水稻高产创建5000亩。坚持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为抓手,以“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种植模式,努力培育优质经济林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采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等方式,推广红心柚、柑橘、李子等特色产业种植19215亩(其中红心柚4800亩、柑橘5599亩、李子1000亩、香蕉7816亩)。中药材种植面积24689亩(其中砂仁种植24309亩,灵香草种植380亩)。养殖业不断发展。全乡生猪存栏10024头,出栏10060头,大牲畜存栏421头,出栏391头,家禽存栏77745只,出栏70627只,家禽肉类总产量531.04吨,禽蛋产量56吨,畜牧业总产值达9863万元。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发放各种补贴171.8万元(其中耕地力保护资金141.15万元),发放生物有机肥等物资32吨。

(二)重建设强管理,基础设施条件日益完善。一年来,我们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既注重项目的落地实施,更注重项目的谋划争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完成老卡、纸厂口岸易地搬迁等项目验收工作。实施老董上寨道路硬化、半坡寨示范村、新堡寨村内基础设施等专项扶贫资金项目21个,投入资金771.92万元。水利水毁建设持续开展。投入资金218万元,共发放水泥121.5吨,修建蓄水池10个容量330立方米,架设饮水管33.8公里,解决了9个村民小组饮水问题;修复水沟12处600余米,恢复灌溉面积8500余亩,直接受益农户2100户8500余人。道路交通建设持续推进。新开挖村组道路6.6公里,完成公路安保工程6条,硬化道路12条38.32公里。开展公路养护情况大检查22次,发放养护费5.92万元。

(三)求精准有保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坚持以“精准施策、提质增效”为主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面落实各项扶贫举措。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主攻方向和主要措施,发放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资金331.39万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131.41万元,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1496.7亩,发展养殖业6012头(羽)。发放小额扶贫贷款21户58万元。实施2019年危房清零行动15户,全部竣工并入住。做好控辍保学劝返工作,成立工作组,按照“四步法”对辍学生开展劝返工作,保障辍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无死角、全覆盖。继续实施定向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和“5432”资助政策,2019年发放补助资金49.04万元,累计受益学生261人。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技能培训278人次,转移就业人数44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8个,让贫困户就近务工。认真做好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96个贫困小组及5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安全饮水水质水量均达到考核标准。目前,全乡已顺利完成国家扶贫成效对我乡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

(四)谋福祉惠民生,人民群众幸福感增强。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376户17757人,参保率达98%,其中,建档立卡户776户2876人参保,参保率100%;养老保险参保10003人,其中,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档立卡户1686人,参保率100%,完成养老保险续保7379人,续保金额为105.72万元;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农村特困补助水平提标政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发放城市低保219户347人87.34万元,农村低保255户392人96.7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44户46人39.80万元,农村临时救助201户602人44.08万元,发放今冬明春物资大米31500公斤、棉被240床、毛巾被560床、成人装240套、儿童装640套。卫健工作稳步推进。发放2019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4200元;兑现2019年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3240元,80周岁以上老龄保健补贴14.77万元;发放上年度计生家庭奖学金4360元,并做好下年度各项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工作。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学前教育、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工作,实现学前教育“一村一园”,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巩固“两基”成果。全乡有在校学生2212人,其中,小学在校生1639人,中学在校生573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完学率100%;加强全民健身,成功举办桥头乡第二届气排球运动会,第二十四届“兴桥杯”篮球运动会;组队参加河口县第三十四届边城杯篮球运动会,并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成功举办苗族花山节,布依族“牛王节”,傣族“姑娘节”,圆满完成“唱红歌、庆国庆”歌咏比赛,培养省级和州级非遗传承人2名。

(五)保生态树文明,城乡人居环境展新颜。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努力保护和发展桥头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将大梁子河和马店田河,马草冲、老街子水库和8个行政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均纳入河长制管理。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清河行动,开展巡河检查33次,河库督查5次,河库清理5次,河长制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5760份。扎实推进大棚房整治工作。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集中打击的要求,严肃查处改变土地性质和“大棚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3起,拆除违法建筑2.75 亩,复垦复绿6.32 亩,维护了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深入开展清洁村庄行动,将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着力整治村庄、公路环境卫生,发动群众16700人次参与卫生整治。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制定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改造集镇、村级公厕4座,户厕44座。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实施退耕还林和水源林保护工程,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3.88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04.13万元;多措并举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扑火预案,层层落实责任,组建乡、村、组季节性专业森林消防队125支5900余人。

(六)强意识保稳定,边境综合治理和民主法治有力推进。扫黑除恶持续深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在集镇、学校、村小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4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14000余份,制作宣传广告牌9块,悬挂横幅42条,粘贴宣传标语100余条,制作手机视频彩铃宣传片,订阅人数380余人,在8个村委会124个小组运用“村村响”广播循环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双语音频,实现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全覆盖。国庆安保圆满完成。在边境一线、交通要塞等重点地段设置16个缉查点,做到24小时严防死守,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安全环境。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调处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37起,成功调解30起。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不稳定、不安定因素,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共收缴枪支12支,枪管1支,手榴弹2枚,手雷2枚,排爆地雷2枚。防控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对全乡生猪养殖户生猪养殖厂、4个集市及重点防控区域、环节一一进行排查,发放告知书11000份、非洲猪瘟防控指南2200份,设立5个查控点,24小时值守,做到辖区内无疫情发生。抓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和地质灾害监管巡查工作,一年来全乡无重大安全事故和地灾发生。

(七)强担当转职能,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始终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依法行政、高效理政和廉洁从政能力,积极建设人民满意型政府。思想理论武装不断强化。牢牢抓住党的思想建设这个基础性工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全会精神,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系统12个工作部门机构、职责、人员转隶到位,基层政府功能不断完善,职能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认真组织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章制度;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上级交办、转办和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进行认真办理。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7件,办结率100%。

同时,民族宗教、农经、统计、档案、老龄、科协、工会、青少年、妇女儿童、工商联、残联、人民武装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保险等部门为桥头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630,033.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70,033.73元,占总收入的98.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长6.25%,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年度晋升调整薪级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999,593.76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7,259.01元,占总支出的77.54%;项目支出4,042,334.75元,占总支出的22.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长6.1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年度晋升调整薪级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57,259.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42,334.7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6.7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脱贫项目较多,并按上级要求完成工程及拨款数额,取得较好成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3,593.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3.7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年度晋升调整薪级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70,95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1%。主要用于乡人大、政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45,6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公共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0,1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2,6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经费、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47,47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7%。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6,55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支出、职工各类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290,13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设施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4300元,支出决算为318,066.36元,完成预算的3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8,434.48元,完成预算的4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631.88元,完成预算的29.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提倡厉行节约要求,除了个别特殊情况以外,大部分接待都安排在本单位食堂;车辆维修及加燃油补贴在固定点,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2308.74元,下降2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092.62元,下降1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216.12元,下降31.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维修和燃油费用。公务接待都办公室专人负责,没有特殊情况下都同一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这样可以节约开支,反对浪费,严禁去娱乐场所活动,外出旅游等。尽量减少本位单的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费减少些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434.48元,占59.24%;公务接待费支出129,631.88元,占40.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434.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8,434.4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下乡,到县级本门开会,相关工作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631.8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631.8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全乡工作任务重,迎接工作考察较多,加之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发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较多。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81,259.01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含职工工资,村及小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包含本单位运行周转开支经费。原因分析:实行厉行节约、虽2019年脱贫工作任务重,但严格把关节约省用。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资产总额72,912,329.16元,其中,流动资产20,949,956.15元,固定资产3,280,564.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6,562,181.00元,无形资产6000元,其他资产29432721.9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51576.4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502954.19元,固定资产减少31785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减少61941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增加23712751.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300平方米,账面原值3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万元。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2912329.16

3630861.54

3280564.64

1782381.06

917685.5

0

580498.08

0

36562181

6000

29432721.9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通过对决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能够揭示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从而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形成“预算→决算→预算规范”的预算管理链,建立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互反映、互为依据、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它属于事业单位的收入。

4、政府采购:指政府为实现采购目标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1111




附件【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决算表2020073012152395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