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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4-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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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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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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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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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601000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花滩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文秘、保密、档案、督查考评、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的日常工作。
(2)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责任目标的推进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民族宗教团结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3)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固定资产投资、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职责,负责应急、交通、民政、统计、市场监管、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人民武装等职责;参与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
(5) 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全乡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职责。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农村扶贫资金与项目分配、扶贫政策宣传与落实等工作。
莲花滩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教育体育、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事业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国土资源调查、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投资促进、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宣传、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天然林保护、防火巡护等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和居民饮用水供应、河道日常巡查、防汛抗旱、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水源林地保护;承担乡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产业优先,农业发展全面推进
一是加强巩固农业产业布局。牢牢抓住“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这条主线,紧扣“稳橡、退香、扩果、增效”的思路,坚持发展热区农业、绿色农业,发挥我乡特色优势,持续发展芒果、柑橘、红心柚等热区林果类以及砂仁、板蓝根等中药材种植规模,全乡芒果种植达8700亩、红心柚3787亩、柑橘4500亩、砂仁10000亩、板蓝根1500亩,形成2.1万余亩的绿色产业带。
二是持续打造多元化特色产业格局。通过农业招商、合作社、热带水果协会带动等方式,完成“高中低”三个产业带布局,继续巩固莲花滩村金煌芒、菠萝蜜种植,石板寨村老赖冲妃子笑种植,中岭岗村药马几中草药种植、长虫坡芒果种植,干龙井村四会桔种植,地古白村嘎拉西无核沃柑种植,确保一村一特色的产业格局稳步发展。
三是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始终把农村土地确权和清产核资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积极动员发力,做好宣传、摸清家底、全面核查,全乡土地确权涉及1885 户6202片土地11.15万亩,已发证书1517户;全面达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共清理出流动资产345.31万元,非经营性固定资产4518.45万元,资源性资产25.54万亩。
2.加快乡村建设,提升城乡品质
一是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现我乡通村组道路硬化全覆盖,保质保量完成地古白村地古白和嘎拉西小组27公里、中岭岗村白岩小组1.33公里等道路安保维修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二是举力抓公共服务建设。“一水两污”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新街集镇供水厂、垃圾处理厂项目有序开展中;投入207.9万元完成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项目,巩固提升独田、兴隆、兴旺塘小组、干龙井小组、石板三组、清水河小组、莲花滩小学、小水井小组和新街中心小学等9个点的建设任务;三是积极推进特色项目建设。积极申报“一事一议”中岭岗村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如期启动中岭岗村“四位一体”项目建设;投入建设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莲花滩片区项目,项目建成后极大地改善群众的生产条件。
3.坚持精准施策,巩固脱贫成效
一是聚焦精准方略,扎实开展动态管理。2019年脱贫出列12户32人,全乡851户3468人已全部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由48.16%降至0%。按照省州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2019年以来共召开乡级贫情分析会和审议会6场次,村级贫情分析会20余场次,全乡无新识别建档立卡户、无返贫漏评户;整户补录2户6人,家庭成员补录7人,人口自然增加57人,自然减少56人,县内转移4人。
二是全面统筹推进,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紧扣“精准施策、提质增效”主题,严格对照最新修订的贫困人口退出5条指标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20条指标,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产业发展方面,通过实行“一户一策、一户一档”菜单式管理办法,把帮扶措施细化到户到人,推进及巩固农村新型产业合作社项目,累计帮扶种植业发展15257.3亩、养殖业发展10985只(头),实现851户建档立卡户入股新型经济主体全覆盖。住房保障方面,6个易地搬迁安置点252户926人(其中包括同步随迁户69户234人)现均已全部入住和完成拆旧,其中地古白村马鹿塘、嘎马村金竹坪及中岭岗村罗松坡安置点已完成拆旧复垦复绿工作,中岭岗村蚂蚁河、石板寨村石板二组新寨、石板寨村坡头新寨安置点拆旧工作已完成,复垦复绿工作正在推进;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共10户,目前竣工入住6户,其余4户均主体完工处于装修阶段。教育保障方面,紧扣控辍保学“四个步骤”,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辍学清零;稳步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2019年补发上年度享受“雨露计划”资助金17人5.1万元;发放本年度“雨露计划”资助金59人19.1万元;上半年发放定向教育补助269户392人63.7万元。社会保障方面,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343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部分资助,实现贫困家庭医保全覆盖;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户给予每人100元资助;持续对符合低保识别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就业保障方面,组织各村开展农业技能培训255人次、建档立卡户专项实用技术培训239人次、乡村电子商务培训9人次,安置生态护林员岗位39人,卫生保洁员岗位22人,同时采取“政府培训引导乡、村两级发动,公司能人带动”的方式推进劳动力就业转移,提升脱贫质量。
4.革新生态理念,环境治理亮点纷呈
一是深化治理,人居环境提质增靓。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一改一提升”,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着力解决村庄环境问题,打造民风淳朴、干净整洁、美丽宜居、设施完善的靓丽村庄。2019年新建公厕10座,改造集镇区公厕2座,村级公厕1座,垃圾池30个,累计投入建设经费95万元。深入开展“革除陋习、推动乡风文明”“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活动以及“巾帼志愿服务收家行动”60次,为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实施“村村亮化”工程,在我乡6个村委会1个社区范围内安装太阳能路灯727盏,实现村村有路灯,户户有亮光,不断提高农户生活品质。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与发展并举的方针,认真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完成退耕还林7786.8亩;全乡聘请65名专职护林员参与森林管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林地的保护管理,有效守护全乡森林资源。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15次,清理违章建筑14处21.29公顷,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恢复乡村生态环境。
三是标本兼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推进清理、整治河流存在的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直接危害污染河流的突出问题。开展侵占河道建挡墙执法5次,“清四乱”集中整治6次,整治河流面积10600㎡,清理河道7100米。落实巡河机制,切实加强日常巡河,严格按照县河长令关于乡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 12 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河至少2次的要求,着实运用红河州河长巡河APP,对管辖的河道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道、河段的环境现状,河岸绿化、生态环境、卫生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行整改。
5.突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稳步发展教育卫生事业。积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清零行动,控辍保学成效显著,全乡小学适龄儿童毛入学率99.6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9%。竭力改善办学条件,完成莲花滩中心小学迁建项目选址工作。卫生健康事业有序发展。配强配齐医卫人员,加大人口文化宣传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工作,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保质完成健康扶贫免费体检工作,体检人员达4219人次。
二是社保事业提质扩面成效显著。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积极响应全民参保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完成8794人,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4212人,完成率达97.89%以上;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助残工作,发放城乡低保救助金100.58万元、特困供养救助资金12.37万元,社会临时救助78.09万元,残疾人补贴349人7.19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对象优抚金和生活补助共计8.14万元。
三是增加活力产放志,群众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开展苗族“花山节”、瑶族的“三月三”对歌节等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歌声嘹亮迎国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咏晚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知识竞赛、莲花滩乡第十五届“莲花杯”篮球运动会等活动,积极参加河口县气排球比赛、“边城杯”篮球运动会。精心打造基层文化服务。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村史室与农家书屋资源整合,凸显基层文化亮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移风易俗、革除陋习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文化助力脱贫攻坚,不断培育文明新风,营造乡村优良风气。
6.着力社会治理,社会环境和谐有序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政治生态。持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扎实推动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召开4次扫黑除恶专题研究部署会议,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14场次、基层宣讲5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800余份,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广泛性;全力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党的领导、各部门联动作战、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社会风气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和基层社会治理,在全国两会等关键节点期间,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全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成功调处纠纷9起,调处成功率达100%,6起正在调解中,对“黄赌毒枪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严打,加大重点领域、行业整治力度,有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氛围,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以及打非治违等安全生活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有序推进,深入各安全生活生产领域检查158家次,组织开展大规模应急演练6次,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群众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7.全面深化改革,着实转变机关效能
一是全力抓好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扎实有序完成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明晰职能职责,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严格按照要求限额党委、政府设置5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和乡7个事业单位,进一步调整优化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本着最优服务理念,让群众和企业办理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断激发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社会活力和内生动力。
二是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坚持从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责任担当入手,不断增强政府执政为民本领。全面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能,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按时办结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建议24件、政协提案6件,办结率达100%。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656,619.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73,130.04元,占总收入的84.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83,489.00元,占总收入的15.22%。与上年对比增加18.97%,主要原因分析:根据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同级部门拨入资金纳入其他收入核算,新参工人员工资的增加,正常晋升调整工资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199,981.47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1,244.23元,占总支出的74.58%;项目支出4,118,737.24元,占总支出的25.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1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根据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同级部门拨入资金支出是纳入财政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81,244.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的增加,物价的上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18,737.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在脱贫攻坚期间加大基础项目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所以项目支出较去年相比大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4,819.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3%。与上年对比减少676,079.94,主要原因分析扶贫项目资金未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92,63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民兵训练的餐费,服装购置费用;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6,6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文化活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1,50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2,01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纳,计生宣传员的人员工资;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73,54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8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公租房维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中其他费用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6,450.87元,完成预算的5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8,203.02元,完成预算的2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247.85元,完成预算的25.7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好厉行节约,每年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49,829.44元,增长17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6,215.59元,增长15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3,613.85元,增长191.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三公经费用多工作经费列支,2019年按新会计制度核算,工作经费列支进入三公经费核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203.02元,占52.52%;公务接待费支出188,247.85元,占47.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203.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8,203.0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247.8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8,247.8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到莲花滩乡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38,634.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163.5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水费、设备购置、车辆维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部门资产总额55,224,016.54元,其中,流动资产11,382,545.33元,固定资产5,511,668.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314,831.03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5,014,972.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53,131.2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9,183.49元,固定资产增加26,5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183,135.03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1,525,37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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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5224016.54 | 11382545.33 | 5511668.18 | 2060433.92 | 928778 | 0 | 2522456.26 | 33314831.03 | 0 | 501497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601111
附件【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表(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