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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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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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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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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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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7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林草局主要职责是: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河口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6.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10.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林区和草原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推进营造林任务,构建边境生态安全屏障。
1.做好种子储备及苗木供应工作。2019年,全县预计人工造林面积9000亩,其中:退耕还林7200亩,林地征用植被恢复治理1268亩。目前,全县育苗总面积370亩,固定苗圃3个,可供造林用苗145万株,其中:柚木50万株、黄花梨20万株、沉香20万株、芒果30万株、菠萝蜜25万株。已经使用苗木35万株,其中:芒果25万株,菠萝蜜10万株。
2.扎实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全年完成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7200亩,完成率达100%。完成2014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第三批(第五年)、2015年度退耕还林第三批(第五年)、2017年第一批第二批以及2018年度第一批(第一年)的检查验收工作,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兑现补助资金。
3.落实造林绿化任务。一是已完成2000亩的通道面山绿化任务。二是完成2017年森林抚育40000亩、低效林改造7000亩(2016年2000亩,2017年5000亩)和2016年省级木本油料基地建设1000亩检查验收工作,目前,正积极准备资金兑现工作。三是完成2019年全县机关义务植树工作,在坝洒农场湖广队后山定植妃子笑荔枝苗木2000余株,造林面积71.6亩。四是完成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摸底调查工作,经过调查,截至2019年12月四乡两镇已进行局部绿化的村庄有268个,已绿化面积1390亩。
4.扎实做好林权管理工作。一是完成1811万林业贴息余额贷款项目营造林地块外业检查,收集2018年度贴息兑现利息清单,并提交财务核对贴息兑现名册,完成1798万元(其中13万停止贴息)贴息贷款营造林项目的贴息兑现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并指导2家省级林农专业合作示范社动态监测工作,指导3家林业龙头企业开展复评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模式,推动林业龙头企业经营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此外,为合作经济组织适时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技术帮助、权益保护的综合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5.认真落实天然林与公益林补偿金兑现工作。认真按照《河口县云南省天然林停伐保护实施方案》及省、州相关要求,将2019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中兑付给林权所有者的补偿金50.37万元下达到各乡镇及农场;认真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兑付给林权所有者的补偿金213.205万元下达到各乡镇及农场。并对补偿资金的规范使用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补偿资金落到实处。
(2)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1.认真开展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办理采伐许可证661份,采伐蓄积量80975.6立方米,出材量43465.33立方米,采伐面积528.1公顷。其中:办理占限额指标林木采伐49份,采伐蓄积量7545.9立方米,出材量3520.6立方米,采伐面积62.53公顷;办理不占限额指标非林地上林木527份,采伐蓄积量58092.4立方米,出材量32989.15立方米,采伐面积282.95公顷;办理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1份,采伐蓄积量38.4立方米,出材量15.36立方米,采伐面积0.47公顷。办理非林业系统农垦管委会占限额指标林木采伐51份,采伐蓄积量10807.7立方米,出材量5058立方米,采伐面积114.75公顷;办理不占限额非林地上林木21份,采伐蓄积量1013.9立方米,出材量495.8立方米,采伐面积6.85公顷,办理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12份,采伐蓄积量3477.3立方米,出材量1386.42立方米,采伐面积60.55公顷。未突破采伐限额指标。
2.切实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截至12月31日,共办理边贸木材运输80332.38立方米;县级商品材运输7852.98立方米;库存商品材运输3424.97立方米;再次运输2130.2立方米;伐区剩余物运输2201.07立方米;林产品运输297.42吨。
3.做好林地占用征收定额管理。截至12月31日,共审核上报建设项目永久性占用林地11件,占用林地面积30.6383公顷;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批复13件,临时占用林地面积29.0415公顷,无越权或化整为零审核审批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现象。
4.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始终保持严打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2019年,共出动车辆480辆次,出动警力1300人次,立各类案件134起,其中:立刑事案件37起,破案41起(年前案件4起),破案率111%;立林业行政案件93起,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5人。共收缴各类野生动物864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倭蜂猴1只、巨蜥2只、蟒蛇1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壁虎8只、大壁虎蛋4枚、虎纹蛙8只、原鸡7只、西红脚隼2只、穿山甲活体2只、猕猴2只、白鹇2只;三有保护动物白腰文鸟、画眉鸟等共计715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30件:虎皮1张、象牙雕牌1块、鹰科爪子6只、穿山甲甲片2.679千克。收缴火药枪1支,射钉枪1支,猎具16件。收缴各类野生植物84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苏铁24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桫椤48株、金毛狗11株;国家三级古树罗汉松1株,价值120万元。恢复林地面积4.456公顷,补种树木5382株。收缴罚没款1280682.15元,挽回国家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3)强化森林防火减灾工作措施,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1.加强防火巡查值班,落实措施到位。森林防火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控制火情信息,有效处置森林火灾,今年防火期内共处置了5次森林火情,有效制止了火情的蔓延。整个防火期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情,取得了连续32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2.加大资金和防火物资投入,保障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度森林防火期间,全县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239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69万元,县林草局投入170万元。在资金使用管理上,我局严格按财会制度执行,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按标准配足了县乡各级防扑火物资,严格按照规定设立物资储备库,建立物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并指派专人负责物资的管理领用。
3.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减少林木损失。一是重点对桥头乡褐顶毒蛾重灾区6个固定监测点实施监测。全县实施病虫害监测面积69.1139万亩,监测率达100%。今年受褐顶毒蛾危害的森林面积2.8万亩,轻度0.7万亩,中度1.9万亩,重度0.2万亩。投入使用21吨生物药剂防治,有效地减少了虫口密度,无公害防治率100%,成灾率3.59‰,发生率3.5%,虫口死亡率96.8%。二是今年橡胶白粉病主要发生在河口农场、坝洒农场、南溪农场、蚂蝗堡农场四个国营农场,全县橡胶面积11.7539万亩,今年受灾面积为0.7万亩。通过使用硫磺粉单株点射、全面喷施和粉锈宁喷施,橡胶白粉基本得到有效控制,防治率100%。三是严把植物检疫调运关。2019年开展产地检疫苗圃共0.225万亩,检疫花卉25万株。调运检疫苗木19.98万株,木材27145.96立方米,药材262吨。复检木材130275.75立方米,检疫率100%。
(4)加强天然林管理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多方式开展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野生动植物日”、“湿地日”、“爱鸟周”及“乡镇赶集日”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共组织开展19次宣传活动,出动车辆19辆次,人员88人次。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3条、设宣传展板20块,入户发放《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手册》、《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动物》、《云南省省级保护陆生动物》等宣传材料共6900份(本),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全县天然林与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2.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我县共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16户(其中办理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证7户)。今年来,将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相结合,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进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共开展非洲猪瘟“十五禁令”等防控巡查11次,发放《河口县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等宣传材料1500余份,与各野猪养殖户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各4份。
3.抓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今年来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5起,我局严格按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的规定妥善处理。
(5)发展河口特色林业,积极开展科研攻关与推广工作。
立足于林业发展实际,着力打造以柚木、黄花梨、沉香、紫檀等珍贵树种为目标的特色林业。积极配合州林科所“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滇东南柚木高效培育技术研究》课题的实施。在云南河口县建立柚木珍贵树种培育与研究的试验示范基地,为我国柚木珍贵用材树种大径材培育与可持续经营奠定基础。项目包括:柚木无性系与适生立地选择研究、柚木施肥试验设计、柚木修枝试验、柚木林下间作试验及柚木目标树选择技术研究5个点140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林业和草原产业工作站、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林业和草原火情监测中心、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林业双中心、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1,659,317.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34,202.23元,占总收入的99.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5,114.84元,占总收入的0.44%。2018年收入合计63,640,184.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20,184.14元,占总收入的99.34%;其他收入4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6%。2019年度收入比2018年度减少了11980867.0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森林公园拨款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6,548,553.63元。其中:基本支出9,083,886.71元,占总支出的16.06%;项目支出47,464,666.92元,占总支出的83.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度支出合计61,413,512.76元,其中:基本支出8,862,378.13元,占总支出的14.43%;项目支出52,551,134.63元,占支出的85.57%。2019年支出比2018年支出4864959.1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森林公园付款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83,886.71元。比上年增加了221508.58元。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工资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64,666.92元。比上年减少了5086467.71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工程款的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92,079.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比2018年减少了4864959.13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工程款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5,73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4,4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289,51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6%。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922,38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机构运行、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贷款贴息、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1850元,支出决算为312,245.21元,完成预算的6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0,821.21元,完成预算的5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424.00元,完成预算的6.26%。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了172686.73元,减少35.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了91923.66元,减少2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763.07元,减少了71.99%。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821.21元,占89.94%;公务接待费支出31,424.00元,占10.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821.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0,821.2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424.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31,4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258.48元。比2019年增加137658.48元,原因是本年度调入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21,906,567.60元,其中,流动资产16,536,734.25元,固定资产5,369,831.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28584.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364661.72元,固定资产减少4463922.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906,567.60 | 16,536,734.25 | 5,369,831.35 | 2,475,506.61 | 1,435,723.15 | 1458601.59 | 2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701111
附件【决算-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表202007300409115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