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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19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30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49901000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政策。

(2)管理协调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工作,组织制定保护区的发展规划。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办法、职工守则和岗位责任制,组织职工业务技术教育和培训,建立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设置保护区各种界碑、标志物和有关保护设施,组织开展保护区基础调查和科研监测工作,建立保护区工作档案。

(5)组织社区共管、法制宣传、科普教育,负责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6)承办大围山管理分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资源管护得到加强

(1).强化资源管护,提升管护成果。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分局始终紧绷安全之弦,认真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遥感监测发现重点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和省委省政府督察发现问题,整合分局力量,细致梳理往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分局辖区指出的存在问题,抓好监督管理,稳固整改成效并积极上报销号。主动对照分局往年存在的环保问题以及中央指出其他保护区存在的环保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打好自身预防针。一年来,经过努力,确保了无新环保问题的发生,辖区内往年的环保督察问题,10个人类活动点等环保问题,确保了无非法扩建和破坏情况的发生,从根本上防止了死灰复燃、整而不改等现象发生。

(2).加强护林队伍建设。一是对季节性专业森林消防队、应急消防队、应急义务消防队等7支消防队伍开展了相应的培训。二是组织分局全体护林员培训学习,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安全避险知识、科学扑救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体护林队伍的保护知识,增强管护技能。三是把每年的12月至翌年的1月作为保护区工作宣传月,深入保护区周边社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宣传挂图发放到保护区周边一线每家每户,户主签字并按手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打好自然生态保卫战。

(3).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今年防火工作3-5月份以来,河口天气异常,持续高温,长期出现干燥无降雨现象,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了3-4级,森林防火迫在眉睫,为切实加强我局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更好地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实,根据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森林防火指挥所需要,分局实行了分片联系制度,根据工作安排,各科室负责人按照分片联系制度联系相应的管理站,定期或不定期指导督促四个管理站森林防火工作40余次。并对各管理站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站成员及护林员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督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落实情况、及督促管理站带班、值班制度等。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采取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野外用火管理等措施,有力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取得了保护区连续33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优秀成绩。

(4).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维护好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及红河州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方案,2019年开展林下清除等专项行动5次,共强制铲除违规种植经济作物共10.8亩,其中瑶山辖区强制清除林下杉木苗2.6亩;南溪辖区强制清除林下种植砂仁面积1亩、香蕉6亩;小围山辖区强制清除非法林下种植砂仁面积1.2亩。通过开展林下清除整治工作,达到逐步清除保护区内非法林下种植,维护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的整改成效。二是严格按照林业执法程序操作,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河口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及时制止保护区破坏活动。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云林法策〔201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5〕79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和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云林保护〔2017〕47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开展好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2019年共移交林业行政案件4起。

(5).强化护林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巡护效率。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在工作中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查看等方法,督促护林员积极巡护,充分发挥护林员“动脚勤巡查,动嘴勤宣传,动眼勤观察”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推动护林员巡护工作的有效性,做到对一切破坏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完善“护林员智能手机巡护数据库的建设”,更加方便及时了解护林员的巡护情况,更加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保护区健康安全。

2.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1).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宣传教育全覆盖。宣传教育采取广播、讲解、播放和发放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的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大围山河口管护分局宣传片》、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共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辆50(台)次,发放《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红河州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防火命令》5000余份,《云南大围山宣传画册》、《林农防火森林火灾安全手册》、《森林消防队员应知应会手册》、《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宣传塑料杯1500个,受教育人员约10000人次。签订《村民小组与居民户主森林防火责任书》67份;喷写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660条。

(2).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进校园宣教活动。为了让森林防火知识入目、入耳、入心,使森林防火常识通过“小手拉大手”进行全面宣传,深入南溪镇龙堡村民委员会龙堡小学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服50件,《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20本,《林农防火森林火灾安全手册》120本,作文本50本,铅笔、碳素笔、文具盒50 套,粘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8条。此次宣教活动,让学校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保护环境,爱护大自然,共建绿色家园”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决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关爱与保护野生动植物,做好森林防火,远离火灾,守护青山绿水,共建美丽家园。

(3).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发动脱贫攻坚“挂包帮”挂包干部、护林员,开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成放;二是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利用分局大院黑板出四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黑板报;三是在保护区周边乡镇、农场交通要道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20条。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喊打、无处藏身”的宣传发动氛围,达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震慑效果。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了大围山保护区河口辖区的安全生产,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科室人员积极参与搜集、整理各项安全月活动资料,采用在分局大门悬挂宣传布标、保护区周边醒目地段张贴宣传标语、出三期安全生产为主题的黑板报等方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拉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意识,营造良好的大围山河口保护区安全生产氛围。

(5).组织开展动植物多样性数据库参观活动。云南大围山自然保护区内拥有数量繁多的珍稀动植物资源,为更好的宣传和推介大围山自然保护区,培养学生爱护大自然、保护大自然的热情。分局认真组织城区小学部分学生到分局“动植物多样性数据库”进行现场参观。通过系列参观活动,受教育人员达300人次。

(6).组织发放森林防火装备,提升基层防火灭火能力。为认真贯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红府办发明电【2019】4号)文件精神,提高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扑火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火灾防范意识,预防和防控森林火灾的发生。由大围山管护局统一购买一批森林防火装备发放给保护区护林员,加强护林的防火装备。共为分局护林员发放防火服93套,水壶66个,电动喷雾器36台,砍刀70把,锄头40把,头灯94个。这批装备的发放,进一步提升基层护林员的防火应急处理能力。

(7).扎实推进宣传素材的报送力度。2019年,共整理编写上报信息22期,被上级采用6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社区发展与公众宣传教育管理科;下设5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站(所),即:科研所、南溪管理站(含南溪野生动植物检查站)、瑶山管理站(含瑶山野生动植物检查站)、莲花滩管理站(含莲花滩野生动植物检查站)、小围山管理站(含小围山野生动植物检查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728,914.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9,885.74元,占总收入的56.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99,029元,占总收入的43.0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持平,其他收入增加2,085,029元,主要原因县林草局拨入201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00,000元和2019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99,02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827,311.79元。其中:基本支出5,817,311.79元,占总支出的99.83%;项目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的0.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747,580.4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202,658.2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资金增加了1,544,922.22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17,311.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580.4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202,658.2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资金增加了1,544,922.22元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具体项目开支为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97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81%。与上年的3,897,048.93元对比减少62,071.69元,主要原因2019年退休人员工资财政拨款未拨入单位发放,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89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4%。主要用发放退休人员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6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151,4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8%。主要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车辆运行、接待、差旅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03元,完成预算的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5元,完成预算的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78元,完成预算的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大部分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348元,下降4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1元,下降5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87元,下降41.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大部分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5元,占2.84%;公务接待费支出24,778元,占97.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7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77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项生产项目、工作发生的调查、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督察、指导等工作组以及横向联系相关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091.5元,与上年的219,134.03元对比减少62042.53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大部分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邮电、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资产总额5,135,034.81元,其中,流动资产2,454,707.69元,固定资产2,680,327.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9,02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22,586.9元,固定资产减少2,131,6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3.5

245.47

268.03

181.5

30.35


56.1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49901111




附件【2019年大围山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20073003550896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