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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05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0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措施的建议意见。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上级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河口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县内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河口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河口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河口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县人民医院扩建占地面积177.36亩,规划建设面积137919.16平方米,设置床位数855张,总投资4.16亿元。2016年9月项目正式开工,完成投资4.16亿元,2019年12月投入使用并试运营。

2.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县中医医院建设占地120亩,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52亿元,设置床位295张。于2017年12月开工,预计2020年12月竣工投用。现场施工基本完成土石方开挖(90万立方)、地勘作业、临时排水设施等三通一平工作,累计完成进度投资0.5亿元(含前期工作经费)。

3.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地方配套300万元);县疾病预防制中心建设项目占地8.11亩,总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为73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84万元,地方配套146万元);两个项目完成选址、可研批复、初步设计、主体大楼施工总承包招投标,正在进行土方开挖等前期工作,累计完成前期投资175.68万元。

(二)医改工作。一是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2019年,共在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金额为2886.72万元,消耗基本药物金额为1527.27万元,让利患者357.93万元。二是充分发挥“医院、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作用,上下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渠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基层医疗机构向县级公立医院上转患者231人次,县级公立医院下转基层医疗机构患者35人次。三是推进创伤中心建设。根据《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云南省创伤救治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人民医院作为创伤中心建设项目单位,与8家乡镇卫生院签订创伤中心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合作协议书, 9月17日,省创伤中心评审专家组对县人民医院完成现场评审。四是医共体和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县人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县域医共体,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已发展到电子病历、电子处方、LIS系统(医学检验)、PACS系统(医学影像)等在内的30多个模块。

(三)妇幼健康工作。2019年,我县无孕产妇死亡病例,婴儿死亡4例,婴儿死亡率 3.42 ‰;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10人,死亡率 8.54‰,全县户籍产妇数 1157人,活产数 1170人(含双胎数),住院分娩 1157人,住院分娩率 100 %(任务指标99%),其中农村产妇人数 669人,住院分娩活产数674人,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率 100 %。全县婚姻登记人数1476人,婚前医学检查1178人,婚前医学检查率 79.81%;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为95.9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118.18%;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406对;叶酸发放1085人,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95.25%;为农村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490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555人。

(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重点针对外出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签约人群提供上门或巡诊服务,签约317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386人、老年人6160人,孕产妇343人、0—6岁儿童2686人、残疾人5608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43人,高血压5608人、糖尿病1499人、严重精神障碍272人、肺结核80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签约一人履约一人。

(五)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儿童建卡、建证1514人,建卡率100%,居民健康电子档案累计98091人,建档率 89.83%;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无本土疟疾病例报告,无麻风病可疑症状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 9种,发病432例,发病率393.48/十万;高血压患者5938人,健康管理率114.28%;2型糖尿病患者1707人,健康管理率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471人,规范管理率128.10%,疫情网络直报达100%,报告及时率达100%。共接到报告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事件1次,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控制疫情迁延和更大范围的扩散,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中医药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县8家乡镇卫生院能开展中医药服务,30家村卫生室有24家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开展率达80%。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门诊为22318人次,村卫生室中医药门诊为22639人次。二是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全县0—36个月儿童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857人,目标人群覆盖率为75.76%;全县65岁以上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5754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0.8%。

(七)健康扶贫工作。全县因病致贫333户,已全部脱贫,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4.5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门诊待遇26778人次,医疗总费用154.88万元,门诊报销66.79万元;28种门诊特慢病就诊49人次,医疗总费用3.32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3.2万元,统筹支出2.57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31%;享受住院待遇4105人次,医疗总费用1857.65万元,报销合计1676.0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报销1320.2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53.82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96.20万元,兜底保障报销105.8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23%。

(八)基层卫生工作。一是对口支援工作。2019年从县人民医院选派9名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一年;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服务。2019年起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到2022年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体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5岁以下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三是乡村一体化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选取1—2个村卫生室开展“乡管村用”工作试点,目前有南溪镇、莲花滩乡、老范寨乡、桥头乡4家卫生院报“乡管村用”的实施方案。

(九)卫生人才培养。以继续医学教育为重点,大力实施“科技兴医,人才强卫”战略。一是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入选“口岸名医”培养对象40人。二是强化干部能力培训。乡村医生参加基层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读3人,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人,助理全科医师培训17人。三是采取多方途径积极引进人才。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名(紧缺人才2人),自主招聘57人。四是加强骨干医师培训。派出18名优秀骨干医师到省、州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其中派出10名骨干医师到省级进修学习,派出8名骨干医师到州级进修学习。

(十)防治艾滋病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和各类宣传日,开展专题讲座、培训、深入娱乐场所或村寨宣传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大众人群、高危行为人群、建筑工地务工人群、涉外婚姻人群进行宣传培训。二是加强监测检测力度。我县设有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VCT)3个,快速检测点38个,开展检测及网络直报业务,累计自愿咨询检测417人次,开展高危人群干预12轮。

(十一)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卫生行政许可。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320件,现场办结率达100%,时限内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零投诉。二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县共有发证的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55户,对河口县自来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监督监测,采集水样15份。三是全年对全县68家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290余户次,出动监督员500余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80余份,监督覆盖率100%。四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重点查处无证行医、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非法行医活动,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55余人次、车辆25台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80余户次,行政处罚4户,罚款6400元。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2019年,全县出生1138人,自然增长率为5.81‰,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16%,综合节育率为86.40%。奖励扶助对象共214人,特别扶助对象共184人,失独家庭6户,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对象690人,符合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保健人数100人;城镇居民、下岗职工、困难企业独生子女保健人数351人,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他家庭)享受对象3人。

(十三)老龄健康工作。全县有60岁以上老年人共12225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11.20%。其中:60—64岁的有4718人,占全县老年人总数的4.3% ; 65—79岁的有5722人,占全县老年人总数的5.3%;80—99岁的有1781人,占全县老年人总数的1.6%; 100岁以上的4人,占全县老年人总数的0.0027%。共办理老年优待证127本,享受高龄健康长寿补贴1785人,共发放高龄老年人保健及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资金85.82万元。

(十四)健康教育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折页16种5万余份;宣传品8种,共5万份;宣传画15期536份;开展巡讲14场参加人数1030余人;每月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不少于120次,出租车LED投放健康教育宣传标语覆盖150余张车;二是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制作健康促进宣传手册5000份,健康支持工具牙刷、限盐罐共1.05万份,到贫困乡镇开展基层健康教育骨干培训共328人。三是顺利完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我县经过两年多的创建,2019年2月顺利通过州级评审,6月顺利通过省级复审,7月顺利获得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命名。四是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发生行动。开展“三减三健”、控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年内开展“健步走比赛”、“徒步比赛”、“减重比赛”等各类群众性健身比赛5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6次。

(十五)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开展女性生殖健康知识讲座4期,受益育龄妇女200余人,走访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特殊家庭、三留守人员和工作20年以上的计生宣传员共计135户,慰问留守儿童135名;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4.06万元,共理赔意外伤害险11件,理赔金额1.84万元。

(十六)中越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河口县加强与越南在卫生与健康领域的交流合作,完善边境地区疾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医疗卫生体制、政策、经验、技术的国际交流,提升健康领域影响力。一是中越双方在每月由双边卫生人员就疟疾和登革热防治信息进行相互交流,交流资料为双方的疟疾和登革热防治月报表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中越双边联合开展疟疾日宣传活动。二是每年召开一次双边卫生正式会谈。并根据双边交流合作实际情况增加会谈次数,如中越边境地区疟疾联防联控协调会。三是每季度中越双边卫生工作小组进行一次联络,交换传染病防控信息,对即将开展的合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2,700,912.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60,412.59元,占总收入的97.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40,500.00元,占总收入的2.26%。与上年8545568.39对比增加了282.67%,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新增河口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河口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导致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612,309.35元。其中:基本支出6,001,155.30元,占总支出的21.73%;项目支出21,611,154.05元,占总支出的78.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5.6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本年新增河口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河口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01,155.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9%,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11,154.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33.31%,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本年新增河口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河口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66,861.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5%。与上年761037.55对比增加了3482.8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本年新增河口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河口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6,06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809,2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5%,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事业、医疗保障、中医药事务、计划生育事务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51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房屋维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600元,支出决算为40,836.04元,完成预算的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848.04元,完成预算的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88.00元,完成预算的3.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人员减少,出差培训减少。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0,836.04元,下降4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27,848.04元,下降5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88.00元,下降5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出差培训减少,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48.04元,占68.19%;公务接待费支出12,988.00元,占31.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48.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848.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因公出差,下乡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医疗事业的培训、检查以及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9%,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日常支出与人员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0,080,629.09元,其中,流动资产37,311,974.05元,固定资产1,764,571.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999,667.32元,无形资产4,416.6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759160.0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5415867.64元,固定资产减少2660791.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9,999,667.32元,无形资产增加4,416.69元,其他资产增加无变动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71平方米,账面原值5110979.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2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080,629.09

37,311,974.05

1,764,571.03

693704.6

857976.45


212889.98


20,999,667.3

4,416.6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公开表202007301131429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