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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6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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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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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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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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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 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河口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为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的总目标,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以“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活动为牵引,以深化边境地区综合整治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发挥全警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实现了“五个坚决防止、四个确保”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业绩,全年共立刑事案件735件,破获207起,查处治安案件86起181人;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各类毒品32.37千克。
一年来,我们始终围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贯穿队伍建设始终,队伍建设有了新的突破,民警精神面貌有了根本的改变。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 “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为根基,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组织专业知识培训15次,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40余次;党委班子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集中学习相关会议精神10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60余次,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21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80余篇。2019年,共被省厅授予个人二等功1人,集体三等功3个,州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9人,省厅嘉奖2人,州局嘉奖3人,被县级记个人嘉奖41人;省厅通报表扬3人,州局通报表扬7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20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65人,主要是警务辅助人员(治安辅警)。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3,838,127.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14,910.94元,占总收入的99.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23,217.00元,占总收入的0.99%。本年度收入额与上年度收入额对比增加2506.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的边境专职辅警是8月份开始招录,二是上级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业务专项资金投入,其中: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950万元;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物防建设专项经费1491.6万元;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经费14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728,875.55元。其中:基本支出42,575,971.41元,占总支出的39.16%;项目支出66,152,904.14元,占总支出的60.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支出额与上年度支出额对比增加2004.35万元,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的边境专职辅警是8月份才开始支出,新增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经费等项目支出。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75,971.41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8.99%,原因主要是2018年补发以前年度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152,904.14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58.23%,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的边境专职辅警是8月份才开始支出,新增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物防建设专项经费、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经费等项目支出。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物防建设项目,2019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20年4月投入使用,该项目2019年到位资金14,916,000元,支出12,023,268.47元,资金使用率8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37,441.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对比增加1954.67万元,增长率22.06%。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的边境专职辅警是8月份才开始支出,新增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物防建设专项经费、新街边境检查站高速公路执勤区项目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2,340,20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4%。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支出。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19,91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2,90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本级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河口县公安局职工随任结束回原单位工作补缴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0,000元,支出决算为993,067.24元,完成预算的3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7,861.24元,完成预算的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06.00元,完成预算的0.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二是按处置程序、采购程序推进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进度缓慢,2019年没有按计划完成采购。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5,364.2元,下降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462.2元,下降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902.00元,下降88.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7,861.24元,占99.48%;公务接待费支出5,206.00元,占0.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7,861.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7,861.2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0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跨境、国内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特别是各类案件汇报、研判等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2,289.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辅警的工资五险等在日常公用经费中支出,2019年调整到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中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65,033,922.03元,其中,流动资产48,262,816.74元,固定资产净值100,838,977.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932,128.17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927,706.2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345,069.36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1,650,508.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5,932,128.17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7辆(含以前年度批复核销车辆14辆),账面原值2,752,927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500元;出租房屋1924.92平方米,账面原值1421147.3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应缴财政款房租收入2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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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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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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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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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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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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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5033922.03 |
48262816.74 |
100838977.12 |
83038416.54 |
6830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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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7027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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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2128.17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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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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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1,156.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7,975.7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3,180.3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7,447.3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