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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55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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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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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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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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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1000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成功落地河口挂牌之年,也是河口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团结和依靠全镇各族干部群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团结依靠广大干群,同心同德、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全镇实农村经济总收入4861万元,增长1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7074元,增长18%。完成固定投资1.5162亿元,完成任务的100%;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完成任务的100%。
一年来,我们抓精准脱贫聚合力,冲刺清零强化巩固。脱贫退出方面。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紧扣“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作战主线,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实现2014年至2018年脱贫建档立卡户551户2075人稳固脱贫,2017年大南溪村贫困村脱贫出列,2018年安家河村贫困村脱贫出列,2018年南溪镇贫困乡镇整镇脱贫摘帽。2019年实现全镇剩余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90人脱贫退出,龙堡村委会脱贫出列。产业资金扶持方面。2019年末累计使用产业帮扶资金22.21万元对贫困人口55户195人进行扶持,其中帮扶香蕉118亩3.54万元、砂仁224亩11.2万元、菠萝蜜和芒果21亩1.68万元、肉牛1头0.5万元、生猪61头4.88万元、鸡410羽0.41万元;投入产业帮扶资金50万元发展百香果种植产业,实现全镇建档立卡人口575户2165人产业帮扶全覆盖。保障性政策扶持方面。一是继续推进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和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工作,完成建档立卡户慢性病签约和基本医疗政策落实工作,截至2019年9月享受医疗四重保障人群1288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343.4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支出252.12万元、大病医疗基金7.99万元、医疗救助31.36万元、兜底保障18.8万元),农户个人自付33.19万元,实现个人承担费用低于10%。二是到户宣传小额信贷政策,对符合贷款条件和有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的32户建档立卡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41万元,享受政府3年贴息20.09万元。三是增加公益性岗位,其中:选聘符合条件生态护林人员33名,实现每人每年获得1万元生态护林员管护经费;从事边境地区专职辅警9人,每月工资收入2500元以上,助力贫困农户稳固脱贫致富。四是帮助患大病、重度残疾、老年人等人群申请农村低保,对符合低保识别条件建档立卡户45户95人实施低保兜底;农村特困人员1人,采取集中供养方式。五是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岗位招聘服务,提供正规渠道岗位信息和技能培训“菜单”。2019年共动员我镇建档立卡户60余人次参加招聘会;230余人次参加香蕉枯萎病防控技术农民田间学校及科学安全用药等实用技术培训。六是确保适龄青少年义务教育有保障,2019年我镇小学教育阶段303人、初中教育阶段100人,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中职(技师)教育阶段31人,享受3000元/年.人“雨露计划”,高中教育阶段12人,享受2500元/年.人生活补助及800元/年.人地方免学费。通过落实扶贫政策各项帮扶政策,让贫困群众充分意识到政府帮扶的力度和信心,实现生活有托底、养老有保障、脱贫有信心。
一年来,我们着眼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优化调整。坚持以发展“热区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为基础,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培育多元化产业类型,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农业方面。认真抓好春耕备耕工作,稳定粮食生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确保春耕生产有序开展,累计完成各种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800亩(其中:玉米种植4436亩、水稻种植1715亩、黄豆种植649亩),蔬菜种植1886亩。畜牧养殖业方面。不断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畜禽产品的监督检查,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设立防控公路临时检测点,强化检疫监督、联防联控、宣传引导,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户进行排查,未发现非洲猪瘟可疑情况。全年生猪存栏3812头,大牲畜存栏535头,羊存栏17只,禽存栏1.29万羽;生猪出栏5866头,牛出栏80头,羊出栏227只,家禽出栏2.67万羽,肉类总产量526.7吨,禽蛋产量93吨,畜牧业产值1477.5万元。特色产业方面。继续按照“退蕉、扩果、增林、强畜”思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因地制宜、突出优势、长短结合”的原则,我镇着力培育优势产业,打造红心柚、柠檬、丰收瓜、黄金百香果等农业产业示范点,截至目前,全镇共种植香蕉33000余亩,红心柚种植2495亩,柠檬种植1110亩,芒果种植2633亩,菠萝蜜种植100亩,火龙果800亩,黄金百香果197亩,金花茶种植100亩,黄栀子种植115亩。辖区内有规模特色渔业养殖场2个,渔业面积95亩。其中:马多依连佳鳄鱼养殖场累计完成投资1600余万元,饲养种鳄、幼鳄、商品鳄共计10000余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马多依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辣椒种植430亩;安家河村山谷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投放罗非鱼、鲤鱼等鱼苗25万尾,预计2020年2月可出产成品鱼80余吨;龙堡村康旺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完成示范点建设,新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圈舍46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农村改革,对全镇4个村级和39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资产总计238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86.42万元,固定资产合计219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383.43万元;资源性资产方面,全镇集体土地总面积6.84万亩,其中农用地6.82亩,建设用地190.69亩。
一年来,我们抓项目补短板,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转型跨越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着力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夯实发展基础。一是排查整改“大棚房”问题26宗,举证退出10宗,办理设施农地备案3宗,完成整改13 宗。二是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工作,完成旧房拆除104户,拆除率100%;完成复垦复绿100%。三是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投入330万实施龙冬水源点改造工程,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投入资金195.7万元实施南溪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周边路网建设项目。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投入资金8.7万元实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3户,现已全部竣工;累计投入资金191.3万元在上牛场小组新建蓄水池1座、化粪池9座的管网建设项目以及实施上牛场示范小组建设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在牛场一、二组实施排洪沟建设项目;投入资金37万元在马场小组完成道路硬化、彩钢瓦搭建和环境绿化等内容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建设;投入资金43.2万元完成马鹿塘小组新建挡土墙370.8 m³及进村道路硬化934.48㎡等工程;投资16.9万完成大南溪村蛋鸡养殖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一年来,我们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乡村环境显著改善。我们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为抓手,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和项目建设,城乡环境展现新面貌。一是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持续深入推进“大瑶山幸福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七改三清”环境整治工作,城乡脏乱差、占道经营、乱排乱倒、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全年共计规范车辆乱停乱放4600车次,协助南溪边防派出所民警查处违规乱停乱放车辆110车次;清除违规占道经营118处(点),巡查并规范南溪农贸市场410人次,清除乱摆乱放经营摊点116处(点);拆除马河公路沿线私搭乱建房屋21间(处)。二是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以开展南溪村整村推进“厕所革命”工作为示范,同时积极摸请全镇农村户厕情况。三是加快排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850万建设集镇区污水处理站1座,投入资金资5万元完成龙堡村三平坝小组150排污沟建设。四是加快村庄亮化工程建设,2019年南溪镇完成了村庄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安装218盏,路灯亮化覆盖面达22个村小组,享受亮化工程农村户数862户2824人。五是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认识。全年共在南溪集镇主要街道、主干道和各村组显著位置,悬挂过街横幅3条,共发放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倡议书》、《誓词》《文明礼仪小知识》等890余份,以各类节假日为契机,组织镇机关、辖区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共300余人次深入集镇大街小巷、死角等开展以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清除各类生活垃圾40余吨。开展村庄卫生整治清扫行动,对各自村庄、村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地段环境进行清洁清扫,村庄清理治理1560次,清扫焚烧各类生活垃圾635余吨,集镇区整治清扫各类生活垃圾3528吨。出动垃圾清运车辆360余车次,出动党员及村民2610余人次。六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及河道清理疏通工作。全年镇、村两级河长巡河80余次,清除沟渠淤泥、杂草等沿河垃圾3余吨,发放防汛宣传资料2400余份,城乡人居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我们聚焦社会民生福祉,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我们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狠抓控辍保学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共劝返复学学生21名,起诉不配合控辍保学学生家长1名,全镇幼儿园、小学、初中毛入学率均达100%。二是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镇共发放城镇低保对象保障金94户58.7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64户29.6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87户267人共20.91万元,发放养老金452人55.8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5万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4人3.84万元,发放芹菜塘小组69户口229人雷区薪碳补助6.87万元,发放2018年至2019年沿边居民生活补助651.9万元。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3836人62.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596人67.82万元,实现应保尽保。三是认真做好卫生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登革热防控和除“四害”活动,投放灭鼠毒饵和灭蚊灭蝇药175.3公斤,喷洒72.2平方公里,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四是认真贯彻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和“奖优免补”政策,控制人口出生率,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全镇共出生125人,死亡26人。五是文化体育事业稳步向前,成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群众文艺晚会、第二十三届“振南杯”篮球运动会、“邻居节”优秀典型等推选活动。
一年来,我们坚持平安创建,社会治理和谐稳定。我们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突出“稳边、固边、强边”重点,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创建平安南溪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批次,各类信访案件22起,成功调解18起,镇辖区内未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放、粘贴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3550余份,播放宣传视频6条,设立悬挂宣传展板和标语33条;持续加大边境管控力度,加强对仓库、车站和货场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遏制走私货物的运销渠道,有效打击走私活动74起,查获走私货物433.4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充分利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工作、赶集天、征兵工作、经济普查进村入户,积极发放宣传海报、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利用老百姓通俗易懂的话语及利用村村响等方式传递反暴恐、反邪教、禁毒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防范能力,强化“平安河口”共建意识。2019年来共开展了5次集镇区集中宣传及分别在40个小组开展不少于500人次的小组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6700余份。防范和处理邪教方面。继续深化与邪教组织的斗争,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敏感日期与重要部位的监控。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无邪教村(组)”“无邪教校园”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识别和防范邪教的能力。持续加大民族宗教工作力度,加强辖区基督教处所、清凉寺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坚决抵制邪教渗透,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全年共开展反邪教宣传4次,民族宗教场所巡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不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2019年共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00余份,播放教育警示片120余天,排查整改安全隐患79项,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切实抓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整顿关闭工作的有机结合,全力督促4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步伐。
一年来,我们坚持改进作风,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我们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强化问题检视整改,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是根据县级相关文件精神,对各办公室、中心进行了全面改革,调整设置5个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进一步细化调整各内设机构的职能、编制以及领导职数。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圆满完成振南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选举产生党总支书记1人、居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组织实施村委会补选工作,选优配强村委会干部队伍,成功补选龙堡村、南溪村村委会副主任各1名。三是围绕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低保、养老保险等民生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集中整治。持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19年,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条,其中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1条,已初核予以了结;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1条,立案1件,处理违纪人员1人;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干事创业环境更加清明。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务监督,积极办结人大主席团交办的镇人大代表建议61件,目前建议答复完毕。五是在工作落实和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认真做好政府服务工作,抓好“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提高“窗口站所”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013,751.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13,751.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南溪镇政府中主要收入明显增加是由于2019年工资调整,车改补贴,调入人员和新招录人员的增加,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的提高,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加大了对项目工作的投入力度,有效利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加大资金效益。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722,321.41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5,217.93元,占总支出的80.22%;项目支出2,517,103.48元,占总支出的19.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0.9%,主要原因是南溪镇政府2019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05,217.9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主要因为减少三公经费使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7,103.4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9年没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2,321.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2,00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4%。人大、政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4,9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民兵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1,0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经费、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0,08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3%。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各项社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9,96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各项社会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184,2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设施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248,629.34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599.34元,完成预算的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030.00元,完成预算的4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缩减对公用经费的开支,减少费用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4540.92元,下降0.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571.92元,下降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969元,下降0.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缩减对公用经费的开支,减少费用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599.34元,占46.49%;公务接待费支出133,030.00元,占53.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599.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599.3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0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3,0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检查,部门调研以及相关中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05,217.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财政拨入的公用经费都是通过零余额拨入,且是以项目的形式,因此以公用经费的形式拨入较少,以项目拨入的资金有乡镇业务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车辆保险费、业务费等项目列支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资产总额32,482,047.58元,其中,流动资产10,143,296.14元,固定资产9510575.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828,176.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58334.2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794368.12元,固定资产减少1663966.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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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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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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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2482047.58 |
10143296.14 |
9510575.44 |
2526757.5 |
2148499 |
4835318.94 |
12828176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1,2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4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39,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8,48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1111
附件【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表202007300518238262020102903401843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