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5-00184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07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2200000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河口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河口县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河口县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机构贯彻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14个派驻机构,1个派出机构、4个巡察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组织部  

    3.宣传部(网络舆情科)  

    4.党风政风监督室  

    5.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  

    6.案件监督管理室  

    7.第一纪检监察室  

    8.第二纪检监察室  

    9.第三纪检监察室  

    10.第四纪检监察室  

    11.第五纪检监察室  

    12.第六纪检监察室  

    13.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  

    14.信息技术保障室  

    15.干部监督室  

    16.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17.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18.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19.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20.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1.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22.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23.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24.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25.派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26.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27.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28.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9.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30.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31.河口县委巡察办  

    32.河口县委第一巡查组  

    33.河口县委第二巡查组  

    34.河口县委第三巡查组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即河口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是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二是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为主线,聚焦“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三是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四是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五是坚定贯彻“三不腐”一体方略,在深化反腐败斗争中提高治理效能;六是更加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七是深刻把握系统集成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八是锻造堪当时代重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9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8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672996.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672996.0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30933.01元,下降7.6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94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87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672996.07元,其中:本年收入19672996.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72996.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30933.01元,下降7.6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94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87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672996.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672996.07元,其中:基本支出18852996.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0933.01元,下降10.6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94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87人);项目支出8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0000.00元,增长310.00%,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支出(上年预算项目1个,本年预算项目4个)。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17619.3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支出;  

    2.201(类)11(款)04(项)2023年预算数为32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查处支出;  

    3.201(类)11(款)06(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支出;  

    4.201(类)11(款)50(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087.4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支出;  

    5.201(类)1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等其他纪检监察工作的支出;  

    6.201(类)32(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7.208(类)05(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714844.9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8.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9752.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208(类)05(款)06(项)2023年预算数为242867.4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0.208(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569.2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1.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993466.6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10(类)11(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8701.3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210(类)11(款)03(项)2023年预算数为592962.4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210(类)1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71668.3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025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852996.07元,项目支出820000.00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23年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基本支出18852996.07元。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16149505.35元,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703490.72元。  

    基本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501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349199.43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10648955.00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569988.43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30256.00元。用于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03490.72元,其中:办公经费1990290.72元,委托业务费3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维修费2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200.00元。用于505类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5461.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461.00元。用于509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4844.92元,其中:离退休费支出714844.92元。  

    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类工资福利支出15434660.43元,其中:基本工资3689232.00元,津贴补贴5597796.00元,奖金1397396.00元,绩效工资499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59752.96元,职业年金缴费242867.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216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2962.4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237.62元,住房公积金1130256.00元。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703490.72元,其中:办公费550000.00元,水费5000.00元、电费45000.00元、邮电费90000.00元、差旅费350000.00元、维修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劳务费1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0元,工会经费151690.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98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93200.00元。用于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4844.92元,其中:退休费714844.92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23年为保障部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820000.00元。其中:县委巡察工作经费200000.00元、2022年补助县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办案经费120000.00元、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300000.00元、2022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00000.00元。  

    项目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502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20000.00元,其中:办公经费448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0元。  

    项目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82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00000.00元、差旅费348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3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3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9800.00元,较上年增加488200元,增长124.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1100.00元,较上年减少11754.00元,下降6.8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645人次。  

    公务接待费用下降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187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0元,增长228.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7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计划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安排项目4个,预期完成绩效目标如下:  

    (一)河口县委巡察工作经费2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5个,指标值:完成巡察工作4轮;巡察工作完成率100%;2023年12月31期完成本年度巡察工作;支持和保障县委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巡察工作人员满意度≥90%。  

    (二)2022年补助县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办案经费12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7个,指标值:完成被留置人员1人;完成陪护人员16人;完成调查、审理、后勤人员4人;留置工作完成率100%;180天内完成留置工作;支持和保障留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办案工作人员满意度≥90%。  

    (三)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3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4个,指标值:完成内网1次;2023年12月31日完成内网迁移工作;以信息化助力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我县各项事业法治提供纪律保证;干部职工满意度≥90%。  

    (四)2022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00000.00元。完成被留置人员1人;完成陪护人员16人;完成办案人员4人;留置工作完成率100%;180天内完成留置工作;确保县纪委监委充分协助党委从严管党治党,正常履行监督调查职责、支持和保障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办案工作人员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3490.7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开支。与上年预算数2890011.32元相比减少186520.60元,同比下降6.45%,下降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资产总额2390692.52元,其中,流动资产380441.32元,固定资产2010251.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057.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8476.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1项,账面原值2249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河口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2200111 



附件【P020230222397257312427(纪委修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