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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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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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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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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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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预算公开(本级)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61013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预算公开(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措施的建议意见。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负责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上级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河口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县内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河口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河口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河口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政工作的日常运转;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县卫生健康系统的职业道德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拟订河口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2、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卫生项目融资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河口县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卫生项目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参与项目招标投、监督检查、评价管理、竣工验收和资料管理。
3、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承担健康红河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河口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卫生项目管理与监督;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云南省大健康产业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河口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4、综合监督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行政审批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反恐等相关工作。
5、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拟订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协助国家授权派遣的国际援外和县外卫生应急任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法规科。参与拟订卫生健康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指导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7、医政医管科。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县内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来河口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
8、基层卫生健康科。指导基层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负责健康扶贫工作。
9、宣传科教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10、药政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11、妇幼健康科。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2、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中医药管理科。指导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医药医改政策、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
14、防治艾滋病科。拟订艾滋病防治地方规划编制、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承担河口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河口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东南亚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协调管理工作。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3.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4.河口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瑶山乡卫生院
6.河口瑶族自治县莲花滩乡卫生院
7.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
8.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社区服务中心
9.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
10.河口瑶族自治县老范寨乡卫生院
11.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坝洒卫生院
12.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蚂蝗堡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打造精品国门医院,当好县域健康守门人。按照立足红河,面向越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目标,加快国门医院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及国际先进医疗设备,打造国际诊疗服务中心,形成全科医疗服务体系。同时稳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全面能力,全面补齐基础医疗能力,做到小病常见病不出基层,加强居民健康“守门人”角色建设,整体提升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配套能力。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分级诊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基层医疗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提供能力。
2、加快发展大健康服务产业。抢抓疫情冲击下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的政策机遇,在进一步提升“区县”医疗服务水平的同时,推动国门医院、红河片区国际诊疗中心等项目建设,积极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谋划建设红河片区生物医药研发产业园和瑶药健康产业园,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并依托中国天然氧吧生态品牌优势,逐步形成“医、学、研、康、养、旅”为一体的大健康产业发展模式。
3、改革完善重大疫情应急防控救治体系。继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强化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继续提升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能力,构建多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提高疫情分析研判、病例报告、统计分析、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能力。探索口岸传染病风险监控评估机制,继续完善中越双边跨境卫生交流与合作机制,拓宽双边跨境交流合作领域,逐步实现河口口岸传染病防控工作从防边境输入性病例向通过帮助邻国降低发病率最终达到减少输入的模式转变。
4、着力强化公共卫生人才支撑。落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制定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加强医教研协同,加快人事薪酬与评价制度改革,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加大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培养力度。加强重大疫情防治重点专科建设。在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呼吸、重症、感染及流行病学、检验检测等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大投入,支持设施设备更新、人员技术培训等,促进相关学科能力达标。
5、着力提升重点人群健康质量。(1)是重点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公共卫生投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2)是完善计划生育保障工作。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保障工程,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3)是大力健全养老慢病健康服务。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以家庭医生为载体,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健康保健上门服务,显著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同时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全人群死因登记报告和肿瘤登记报告,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创新具有河口特色的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952534.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952534.39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223.46%,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项目资金因项目未完工,资金结转到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952534.39元,其中:本年收入22952534.3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52534.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223.46%,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项目资金因项目未完工,资金结转到下年使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952534.3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952534.39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516.83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6.35%,主要原因分析上年保基本民生类人员经费本年在特定项目类模块体现,造成基本支出类人员经费下降,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7310017.5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300%,主要原因分析:1、上级项目资金因项目未完工,资金结转到下年使用;2、本年通过批复的项目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6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20803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8367.0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7908元;2080801(死亡抚恤)17868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6.46元;2100101(行政运行)1822808.74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755184.21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39640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88326.09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60288.72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040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1836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9638.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4878.7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5205.59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456.38元;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31841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57895元;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5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卫健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卫健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卫健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700人次。
减少原因:由于疫情影响线上交流较多,接待次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卫健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由于疫情影响,出差较少,线上交流较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卫健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3756.2元,与上年对比下降6.38%,主要原因分析有人员调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县卫健局资产总额308962883.89元,其中,流动资产114418322.91元,固定资产21861664.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2665579.88元,无形资产17316.8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752069.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59166.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6101300111
附件【P0202302093927136501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