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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16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08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一级单位,内设工作机构10个,均为正科级。包括,县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其中办公室下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河口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立足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不断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河口实践,为推动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彰显人大作为。

1、政治引领、思想铸魂,在接受党的领导上更加坚定有力

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重要工作要求,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抓好《中共河口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推动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中共河口县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立法、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及时按规定向县委请示报告。

2、完善机制、汇聚合力,在民族立法工作上更加务实管用

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民族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完善实施立法公众参与机制,使立法更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围绕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建设规范化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依法启动《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完善报备、审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制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依法履行职权上更加精准有力

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拓展监督方式方法,更有针对性、更加富有成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探索运用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在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上跟踪监督、持续发力,积极开展“小切口”精准监督、联动监督,更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高效有序开展工作,更好助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重点听取和审议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等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报告。对传染病防治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化部门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有关工作有效推进。

4、健全机制、密切联系,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更加富有成效

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制度,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健全代表履职机制,夯实代表履职平台,激发代表履职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深化“两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统筹做好代表集中视察、调研等工作,推动代表工作进一步活起来、实起来、严起来。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工作能力。提高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水平,打造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引领带动全县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组织代表进家(站、室)开展活动。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正确回应代表关切,持续推进民生改善。

5、学思践悟、强基固本,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更加奋发有为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发挥常委会公报、河口人大微信公众号等阵地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合作,充分用好新媒体,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以创建“国门人大、履职为民”机关党建品牌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效。指导和支持乡镇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拓展人大工作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展现新作为、呈现新气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17969.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98891.5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9078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52743.59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人员及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98891.56元,其中:本年收入9398891.5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98891.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33665.59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17969.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98891.56元,其中:基本支出8444891.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2665.59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项目支出95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1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增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5423286.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

2、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各项支出;

3、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336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4、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支出448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5、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支出132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84814.2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747118.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58700.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2760元,主要用于单位病故人员家属补助支出;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0008.8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4685.1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35584.4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0473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7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77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4600元,较上年减少54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4600元,较上年减少54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5次,共计接待145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年初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6个,包括: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工作经费;其他收入经费;人大业务经费、绩效工作经费;人大会议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公开表预算05-2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7836.9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0000元、劳务费44000元、工会经费68636.92元、其他交通费372000元、退休公用经费132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565.8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545786.90元,其中,流动资产202949.49元,固定资产342837.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93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058.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0111



附件【P02023020835619309964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