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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5-0036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0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400000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质量强县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河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和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5年,根据关于印发《河口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意见》的通知,河办发〔2015〕52号,关于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河政办发〔2016〕34号,关于印发《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室字〔2019〕26号,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12个。即1、办公室、2、法规综合科、3、企业信用综合监管科、4、市场综合监管科、5、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6、质标计综合业务科(河口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7、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8、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科、9、医疗器械和药品化妆品综合监管科、10、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察科、11、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12、价格监督检查科。下设机构1个(行政机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机构6个。即1、河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南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莲花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4、瑶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5、桥头乡市场监督管理所、6、老范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底线意识,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一是严格执行最新防控工作部署,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巡查检查,抓实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制度落实、价格监管、市场供应等工作,督促各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执行“111”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督促冷链食品经营户落实“五码一证”销售规定;加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监管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大疫情防控工作正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强化正面引导,推动形成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2、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准入登记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开办企业时间和成本,积极争取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现企业注册秒批秒办。二是统筹推进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三是大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发挥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工具,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3、聚焦民生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严守食品安全风险底线。继续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着力优化食品市场环境,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食品安全保障。二是严守药品安全风险底线。推进药品零售经营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对疫苗储运和接种单位疫苗质量监管,督促零售药店持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发挥“哨点”作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各类专项检查活动。利用监督抽验、飞行检查等多种检查形式,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范。三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底线。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监管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巩固拓展锅炉、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四是严守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落实对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处理惩治措施。加大对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推进危化品、化肥、燃气灶具、烟花爆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及其配件等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监管,强化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五是紧盯消费环境安全。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价格监管执法,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和消费侵权行为治理;加强价格、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健全有违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8.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非财政拨款20.03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了6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绩效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8.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8.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8.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了6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绩效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38.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1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2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8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7,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我单位2023年工作计划,增加项目了5个项目: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双打工作经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经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201(类)38(款)01(项)行政运行6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1(类)38(款)50(项)事业运行244.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1(类)38(款)99(项)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9.3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绩效工作经费。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74.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和生活补助支出。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13.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和生活补助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6(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支出。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8.15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预算拨款人员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43.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7.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3.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支出。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0万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75.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84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33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5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51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1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增长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响应政策号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根据内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呈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保障各类专项检查,如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打私、打传、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冻品、非洲猪瘟、粮食、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及散装白酒、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器械、中药饮片、疫苗、化妆品等专项整治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8项,安排项目资金89.3万元,其中:驻村工作经费2.5万元,驻村生活补助9万元,2023年市场监管绩效工作经费57.8万元,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3万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2万元,双打工作经费2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经费10万元,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3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退休职工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54.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26万元,固定资产625.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7.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61.99平方米,账面原值79.0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400111



附件【P020231017331515776328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