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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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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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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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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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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47000000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河口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8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9.配合森林公安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林区和草原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工作站
2.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
3.河口瑶族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4.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火情监测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7.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双中心
8.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要继续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抓好林业各项工作落实。
1.进一步牢固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服务宗旨意识,团结协作,不断增强本队集体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继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4.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的管理工作。
5.完成河口县域的湿地认定及保护小区规划工作。
6.加快推进退耕还林等重点项目的落实。
7.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完成云南大围山脆弱生境植物专项调查、天星蕨种群恢复研究等项目。
8.规范林权流转机制,完善林权管理、交易、服务机制。
9.继续深化林业改革,督促各乡镇森林防火及宣传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7.7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86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减少,绩效工作经费也相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7.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7.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86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减少,绩效工作经费也相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7.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项目支出71.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6万元,主要原因:预算人员经费时,公务交通补贴没有预算在人员经费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的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5.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的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1.6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的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0.3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3.5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当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记实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3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退休人员需记实的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5.0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的职工工伤和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5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8.6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职工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8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务交通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580.7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及绩效工作经费、工会经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4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3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3.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8次,共计接待18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压缩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1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减变化原因: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0.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数较上年减少,预算数基本支出中县级财政安排的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74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8万元,固定资产4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46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329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7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47000111
附件【050027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xls】